太阳才刚刚升起,喷薄的金光照耀着长沙城的通惠门。
如同往常一样,无数等待进城的船只顺着通惠门鱼贯而入,查验货物、计量数量,收取税金是多年的老惯例了,一切都安排的井井有条。
到了午时前后,整整一个上午川流不息的通惠门终于冷清了下来,旁边专门用来盛放税金的大木桶里已经装满了铜钱……
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兵顺势坐在水门旁边的大墩石上,从腰间摘下酒葫芦,美美的喝了一大口,然后就眯缝起了眼睛,看着身边的小兵傻牛:“阿牛啊,今天是你升官的大喜日子,应该请咱们通惠门的老弟兄们吃点好的吧?”
“当然,当然。”小兵阿牛非常的豪爽,“我已经安排好了,等咱们下了值,就去钱氏酒馆,我做东……”
“在咱们长沙城十三个城门守里边,就属你最年轻,才十几岁的年纪,就当官了,前途不可限量哦。”
“我不过是从八品的城门守而已,芝麻绿豆般的小官儿……”虽然小兵阿牛极力想要做出一副和谦虚的样子,但他的眼角在笑,嘴角也在笑,分明就是十分得意的神态:“不过好歹也是算个官儿了,嘿嘿……”
小兵阿牛升官了,他的官职是从八品的城门守。
大明朝的城门守……其实就是个看守城门的微末小吏,但这个职务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品级。比如说京城的城门守就是从七品,仅仅只是比知县低半个级别而已。某些重要的军事要地方的城门守则是正八品。像长沙城这种大型城市,则是从八品。
虽然仅仅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官儿,却让阿牛非常非常的知足,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这辈子还能当官。
阿牛的这个官职,是陈长生帮他弄到手的。
以堂堂的钦差大人之尊,竟然能给阿牛帮忙,实在让人羡慕的很呢。
那个老兵笑道:“阿牛啊……听说你姊姊是钦差大人的婢女?”
“是啊。”
“那你还做个屁的城门守啊,干脆跟着钦差大人去京城好了。”那个老兵的语气当中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意思:“京城是全天下顶顶繁华的地方,比这破破烂烂的长沙城要好一百倍,随随便便让那位钦差大人给你弄个差事,或者干脆就给钦差大人做随从,岂不比你做城门守要好的多?”
“我也听说京城十分的繁华,但我却从来没有去过那里,我觉得还是长沙城更熟悉一些……”
“真是个没出息的家伙。”
“反正咱们已经很熟了,干嘛要去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呢?”
小兵阿牛不愿意离开熟悉的长沙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环境。
这里的山川河流,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那么的熟悉,还有这里的人们,全都是熟人。
就比如说在通惠门值勤的这八个士兵吧,虽然全都是老的老小的小,但却全都和阿牛相处的很愉快,他不想离开这些伙伴儿。
这几个老兵,虽然穿着号褂手里还有一杆锈迹斑斑的红缨枪,但他们从来都没有上过战场,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的士兵,而是隶属于布政使司衙门管辖的“差役”。每天准时打开城门,然后查验货物,收取税金,若是遇到熟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准时关闭城门,这就是他们的全部生活。
管着八个熟的不能再熟的士兵,每天按部就班的在城门口做着一成不变的事儿,这样的生活或许会很枯燥,但阿牛喜欢这样的生活。
作为一个少年人,阿牛严重缺少那种充满了血热的冒险精神,他甚至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京城看一看,他只想老老实实的留在这个熟悉的地方,就像身边的那几个老兵一样……
就在阿牛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之时,哈老爹撑着竹筏子来到了通惠门下。
和以前完全不同,这一次,哈老爹他们的竹筏子上全都空空荡荡,根本就不是要进城销售木炭的样子。
“老爹?你怎么来了?”
哈老爹说道:“今天早上,有几条船进了寨子,就是你们汉人的那种平底船。”
“总共有两船糙米,四百匹粗布,还有些盐巴、茶叶之类的杂货又装了一船。那船家说是钦差陈大人让他们送过去的……”
小兵阿牛嘿嘿的笑着:“陈大人知道寨子的日子比较苦,原本还想给哈老爹和寨子里的人们一点以前,我对陈大人说黑彝人不收朋友的钱,他就干脆买了些米粮盐茶等物派人送过去了,说是要感谢哈老爹的照料和帮助……”
“哦,对了,还有十头猪和两头牛……”小兵阿牛解释道:“康丰年康副指挥去寨子的时候,他的胳膊上有伤,哈老爹几次帮他清洗伤口更换药物,还熬了骨头汤给他喝,康副指挥就送了猪牛作为感谢……”
黑彝人的日子过的非常艰苦,除了半农半牧的传统生活方式之外,就是依靠伐薪烧炭得到一点点少的可怜的收入。平日里也就是半干半稀的凑合着过日子,不饿肚皮就已经算是天照应了。
若是遇到疾病、灾荒等等不好的年月,别说填饱肚子,连保住性命都有困难。
陈长生送给他们整整两船粮食,还有布帛盐茶等等生活必需品,这对他们非常非常的重要。
“陈大人送了那么多粮米布,我们黑彝人已经感受到了他的好意。”哈老爹说道:“我为陈大人准备了回礼,必须当面交给他。”
给陈长生准备了回礼?
你们的船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啊。
哈老爹说的回礼在哪儿?
就在那几个看守城门的老兵面面相觑之时,小兵阿牛却已经明白了点什么似的,下意识的抬头望向天空。
在那高高的苍穹之上,有两个细微难辨的小小黑点儿。
哈老爹解下头上的黑色“缠头”,用力挥舞着这块黑色的长条布。
伴随着几声振翅声响,那两个在高空翱翔的小黑点渐渐降落下来,落在了哈老爹的肩头:那是两只鹰。
这两只鹰的个头其实很小,也就仅仅只比鸽子大一点而已,通体都是黝黑发亮的羽毛,尾巴却很长。
黑彝人本就有着非常原始的信仰,他们深信万物有灵,并且相信这种黑色的长尾鹰就是天神的信使。再加上他们半农半牧的生活方式,早已经掌握了一手驯化长尾鹰的“独门绝招”。
这种体型很小的鹰隼显然不适合用来打猎,而是传递信息用的。
因为黑彝人没有自己的文字,通常都会悬挂一些只有他们自己才能看懂的小小木牌,用来传达某种消息。
这两只长尾鹰,是哈老爹驯养了好几年的“灵禽”,也是他最心爱的“宝贝”。虽然平日里哈老爹自己都舍不得吃几口肉,但却总是想方设法的弄些新鲜的肉作为饲料喂养这两只鹰。
曾经有个富商,开价五十两银子要买走这两只鹰。
五十两啊,对于一个穷苦的黑彝人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了,也不晓得要烧几年的炭才能赚到五十两银子,但哈老爹却舍不得卖掉自己心爱的“宝贝”!
在黑彝人的心中,这种黑鹰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根本就不是用来买卖的货物!
但是现在,哈老爹却准备把这两只长尾鹰作为回礼送给陈长生。
“这两只鹰虽然个头不大,毛色却很油亮……”那个老兵满是好奇的凑过来,伸手要去抚摸其中的一只长尾黑鹰,哈老爹和阿牛异口同声的赶紧阻止:“别碰……”
终究还是晚了那么一点点……
那只黑鹰伸长了颈子,用带着倒钩的利喙在老兵的手背上一啄,那老兵顿时疼的发出了一声尖叫,手背上已经现出了一个鲜血淋漓的伤口。
紧接着,两只黑鹰就不约而同的振翅飞起,瞬间冲上高空,再次成为视野当中的两个小小黑点儿
手背受伤的老兵无奈的望着天上的那两个黑点儿:“这扁毛的家伙,看起来比鸽子大不了多少,想不到竟然这么凶……”
“鹰就是鹰,无论个头是大还是小,都不是鸽子,千万不要随意抚摸。”
“老爹啊,陈大人他们就在布政使司衙门呢,你赶紧去吧。”小兵阿牛说道:“听桃姊姊说,今天晚些时候陈大人他们就要走了……”
“陈大人今天就要走?”
“嗯,他们要回到京城去复旨了。”
“这么快就要走了?”哈老爹那原本就有些深陷的眸子里透出老年人特有的沧桑:“刚一相逢就要分别,想来这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该聚的时候聚,该散的时候就要散,就好像天上的云朵一样。”
“希望天神象保佑每一个黑彝人那样,保佑我们共同的朋友,无论他在多么遥远的地方,都会得到天神的眷顾。”哈老爹把竹筏子交给阿牛照看,手里拎着那条黑色的“缠头布”,就朝着布政使司衙门的方向而去了……
在他的身后,午时前后的阳光给长沙城的通惠门蒙上了一抹金色的剪影,看起来就好像整个城门都是散发着柔和的金色光晕,有种说不出的奇妙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