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微熹。
苍凉的牛角声在大地上回荡,随着一声呐喊,那简易的辕门拉开了。几万西凉士兵从营地里蜂拥而出,开始排兵布阵。
刘毅跨上战马,走出门去。等刘毅带着所部集合完备,一个传令兵跑了出来,大声道:“所有人听着,主公有令,由华雄将军充任前锋,中军暂退一百步,为他掠阵。”
看着华雄骚包的领着飞熊军穿过中军阵营向前走去。尽管早已有备,可刘毅心头仍有些不舒服。华雄那家伙确实不怎么受人待见,如果这次他真的侥幸胜了吕布,尾巴不翘到天上才怪。
如果不带偏见地看,飞熊军确系精锐。他们个个身强力壮,人人身着便于冲锋的皮甲,还戴着头盔。他们兵器也与其他人不同,都是那种便于劈砍的斩马刀。
斩马刀,又称断马刀,为汉代之兵器,由尚方令铸造,供皇室使用,即俗称的尚方宝剑。《汉书》有载:“王莽使武以斩马挫董忠。”《汉书.朱云传》亦载:“臣愿赐尚方斩马,断佞臣一人头,以厉其余。上问谁瘪对日安昌侯张禹。”
不过这时候的斩马刀还未经过唐代陌刀的转变。碍于数量,也不可能做得如同尚方宝剑一般精细。说明白点,他们手里提的就是便于劈砍的大刀而已。可就算如此,斩马刀也算是对敌时的一件利器了。几百人手持斩马刀同时冲锋,威势骇人,极易撕开敌人防御,同时也说明董卓对这次战斗的重视。
天渐渐亮了。从如林的枪戟中望过去,并州兵正缓缓朝这边压过来,因为人数颇众。远远看来,尘烟滚滚,几乎弥漫在整条地平线上。
华雄的前锋在中军阵前百步外停下了,摆了个小型的锥形阵。百步之外,他这一小支兵马与远处那一长线烟尘比起来,真如沧海一粟。华雄肩上,扛着把大号的斩马刀,这把凶器比之其他人的斩马刀,宽了一倍有余。
华雄向有“西凉第一勇士”之称,自不是浪得虚名。他的力气大是出了名的。以前在西凉时,没少和羌族人发生冲突。讨伐先零羌时,刘毅还只是个小小的屯长,跟随华雄发动过一次冲锋。他冲锋在前,那一战杀得血流成河,因为杀人过多,他手中的斩马刀都卷了刃,这使得先零羌军心动摇,阵脚大乱,董卓趁势发动总攻。事后统计,朝廷派出六只人马追击敌人,其余五支都是大败,只有董卓这一支大获全胜,华雄可说功不可没。
此时,华雄如铁铸一般立在阵前,阵中一杆大旗迎风猎猎而展。刘毅心头却涌过一丝不安。
如果是旁人,他自然也是信心百倍,但华雄面对的是吕布。这家伙的力量他也领教过,确实远超侪辈。西凉第一勇士对上三国第一武将,胜算又为几何
并州军已越来越近。
天已经大亮,已可以看到,并州军也列了个锥形阵,不急不缓的朝这边压了过来。
锥形阵顾名思义,就是前锋如锥形的战斗队形,锥形阵必须前锋尖锐迅速,两翼坚强有力,可以通过精锐的前锋在狭窄的正面攻击敌人,突破、割裂敌人的阵型,两翼扩大战果,是一种强调进攻突破的阵型。
看来吕布对自己也很有信心,根本没想过防御了。
吕布头戴朝天冠,手持方天戟,缓缓出列,走了过来。然后在距离西凉军一百多步外停住了,此时他将画戟指了指这边,大声道:“吕布在此,何人出来一战”
“咚咚咚……”
随着吕布一声喊,从并州军营里,传来激昂的战鼓声。震天的战鼓声响如一道巨浪拍过军营,让人心旌动摇。所有并州士兵上前一步,齐声道:“喝。”
随着这一步踏出,并州军士气也节节攀升。刘毅一眼望去,己方虽无人逃跑,但许多士兵都面露怯色,显然已被对方夺了胆魄。
两军交战,首重一个士气,如果士兵连上战场的勇气都没了,那这场战争,也十有八九会输。正想着,就听一声嘹亮的牛角声从后方传来,天风猎猎,角声凄利如冰,响遏行云。所有西凉士兵都精神一震。
在悠长的牛角声中,华雄将手中的斩马刀举起来,大声道:“西凉军。”
他身后的几百人举刀过顶,同声道:“必胜。”
他喊那么响,自也是让所有西凉士兵听到。
开始还只是前锋的几百人在喊。然后蔓延至中军,最后整个西凉军阵里都吼了起来:“必胜!必胜!”象一个焦雷滚过,将并州军的鼓声都压了下去。
天已亮了。曙色映来,照得华雄的影子长长的。他此时可说是占了上风,吕布面朝太阳,视力多少会受影响,刘毅看着他横枪立马的背影,也有些心安,也许自己多虑了,那些三国传说,毕竟只是历史,有些还是小说虚捧,华雄对上吕布,也许还真有一拼。
气势已攀至顶峰,正是出战的好时机。华雄两腿一夹马腹,喝道:“吕布小儿,今日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那马吃痛,箭一般的朝吕布冲去去。他一身黑甲,马又快,冲锋之势,真有如迅雷不及掩耳。这华雄虽然无礼狂妄,确实有几分本领。
看来他夸下海口,也是对自己极具信心。
吕布仍是一动不动,任由华雄急急冲来,华雄马行甚快,几个呼吸已到了吕布面前。他叫道:“你去死吧!”借助马力,手中的大刀猛的递出。
华雄的力量本来就大,借助战马一冲之力,更是将力量发挥到极致。一般情况下,只有先避其锋芒,然后再寻隙反击。可在刘毅目瞪口呆中,吕布轻喝一声,竟不闪不避,横戟朝大刀架去。
这种手法,如果不是两人实力相差太大,那决不敢用的。华雄这一刀,在重力加速度的双重加持下,力量绝不会小,吕布要以单手之力架住大刀,那力量肯定要超出华雄至少一倍,他是托大还是真有这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