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哈,就怕你没那个命呀。”
“那宋卿不知在哪练的什么邪魔歪道,太厉害了,根本无人能打败她,你我如果冲上去都只能送死的份儿。”
“哎……”
余年吃的饭本来挺香的,结果听到他们侮辱性的语言时,觉得手里的饭饭瞬间就不香了,反而有种想杀人的烦躁。
嘴可真臭呢。
他碰了碰腰间的小袋子,又猛的松开。
不管了,这人又跟他没什么关系,才不想管。
余年继续吃着手里的烤鸭,秉持着他不惹麻烦,麻烦就不会来找他的想法,继续安安静静的吃着烤鸭。
这林州的烤鸭也太香了。
整整一只烤鸭,全部被余年吃光了。
热闹非凡的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的,叫卖声络绎不绝。
刚到城里的苗疆少年好像什么都没见过似的稀奇左逛右逛,什么东西都要尝一下。
走到了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身边,看着外表裹着红糖浆的糖葫芦,余年歪了一下头,身上的饰品叮叮当当作响清脆悦耳。
他拦住了小贩,抬起了戴着手镯的纤细手腕指了指糖葫芦。
“老板,你这是什么?给我来一串。”
“好勒,您稍等。”
小贩利索的拿了一串余年,余年接过了糖葫芦转身就走,看着外表包裹着糖霜的糖葫芦,余年咬了一口甜滋滋的口感充斥在了整个口腔里。
“客官你还没给钱呢。”
小贩着急的在后面追着。
余年心情愉悦随手就向后面丢了几个铜板,小贩慌忙的接住。
一路上余年走走停停,差不多将整个林州的街道都逛遍了,也忘记了当初进城的是为啥了。
而逛到一半,余年走到了拐角处,头微微的朝侧面瞟了一眼,就看见不远处一处卖灯笼的地方,几个人鬼鬼祟祟的跟在后面,不巧的是就是刚刚在客栈里讨论的那几个人。
清脆的的银饰碰撞声戛然而止,随后又急促地响了起来。
余年嘴角微微上扬,有种坏坏的感觉,加快了速度,就这样余年带着几个人左绕右绕的,不知道绕到了哪里去。
………
而在盟主府里。
已经洗过许多次的宋卿感觉还不得劲儿,感觉浑身都是粘液感和血腥味,浑身的不舒服。
但也没有办法,现在的她身受重伤,那日被那人一剑穿心,虽然活了,但还是受了重伤,虽然有了自己的丹药辅助,但是还是需要调养些时日。
而恰巧在这时,湛蓝色的天空中翱翔着一只雄鹰,朝着宋卿俯冲而来。
宋卿认出了那只雄鹰,阻止了旁边的护卫出手射杀,等到那只雄鹰俯冲下来落到了她的肩膀上。
宋卿从鸟爪下拿出了一张纸条,和一个小盒子,还有一张薄薄的纸,先打开了信件。
‘徒儿亲启,分别已是三月,不知身体是否安好。
听闻徒儿已经当上了武林盟主,厉害厉害,为师有一件事情,你肯定会答应为师的,对不对,我对你那么的好,你舍得拒绝吗。
那就是我家那小魔王,也就是你小师弟来了林州,你照顾一下,那小子憨憨傻傻的,在苗疆被人宠的不知天高地厚,还自以为他的武功有多高超呢,其实不过是那些叔叔伯伯婶婶让着他罢了。
他自小被我们惯着,如今离家我们非常的不放心,你帮我们在那边照看一点,就当是我教你蛊术的报酬了,不要急着拒绝,我还给你准备了另外一份报酬。
这一份礼物,你肯定会喜欢的。
哦,对了,那小子的画像在另一张纸上,以那小子的速度,我估计他现在已经到林州了,记得帮我多照顾他一些。’
看完了整封信,宋卿从记忆中搜寻到了这位师傅的信息,当初他为了学易容之术,去了苗疆学习蛊术,拜师苗疆蛊王,学习了他所有的蛊术。
在记忆里,那位蛊王是对她唯一真心相待之人,寄宿体也对他颇为尊重,对于他的事情向来有求必应。
此次她的这位小师弟前来林州,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何事。
想起了信中说的画像,宋卿打开了另外一张纸,不出意外的话,出意外了。
画像上画着一个火柴人,根本看不出其他的东西,而一个角落里还写着一行小字——余年。
看着那个小火柴人,宋卿的嘴角抽了一下,却还是拼命的忍了下来,又变成了那个淡漠自如的武林盟主。
看着角落的那行小字,宋卿总算知道她家的宝贝为什么没有在她的附近了,原来是还没到。
现在想来,应该也到了林州,就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
这个世界是蛊王的儿子,也不知道有没有受什么苦?
但按照信中蛊王的语气,向来是非常疼爱这个儿子的,应该也没有受什么苦。
想了想,宋卿又打开了另外一个小盒子想看看那份特殊的礼物是什么。
盒子一打开,一条小小的蛊虫卷缩在了盒子里,似乎感觉到了亮光,头往外探了探,又不太适应的缩了回去。
在蛊虫的旁边,有一张小小的字条,看到上面的字,宋卿手指攥住了那张纸条,轻轻的说了一句,“看来,我这位师傅还挺好的。”
竟然送了她一只百年难遇的解毒蛊,想来他也是知道寄宿体体原来身上的毒,想用这解毒蛊来压制或者解毒。
真是好大的手笔。
这蛊虫百年难得一遇,应该连余年都没有得到过,竟然这么轻松的就送给了宋卿,可见情义之重。
不过,她可是要挖师傅家小白菜的人,必须以礼回礼,还回去一些。
当远在苗疆的蛊王每每回想到,他收到一箱又一箱的礼物时,在欣慰的同时也在炫耀着他收了个好徒弟的时候,都恨不得回去拍死当时的那个自己。
什么孝敬的,这分明是卖儿子的。
蛊虫被宋卿随手收了起来,毕竟这玩意儿现在对她也没多大的作用,现在的这个身体已经被她用丹药给改造了,蛊虫并没有多少作用。
还是等找到她家宝贝的时候,还给她家宝贝吧,毕竟要物归原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