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之后总有喘息之机,仙帝败退后妖族修士和泥尘道人弟子,就在昆仑附近安营扎寨,牛魔王则和泥尘道人召开军议,商议下一步行动计划。
李晔本身修为并不算强,连真仙境都还没到,不过他既不隶属于妖族又不隶属于泥尘道人,算是第三方势力——凡间。哪怕现在仙域上这方势力只有他和吴悠两人,也列席了军议。
军议的内容很快确定下来,大军下一步的行动核心是扩大控制范围,趁着仙庭虚弱的当口,争取更多转圜余地,以求接下来能够更加自如面对仙帝反扑。
军议罢了,李晔跟吴悠在营中散步,两人不可避免说起今后打算。
“跟着妖族和泥尘道人征战,是没有选择余地的事,不过双方修士众多,也没有我们逞能的必要,接下来只要保证自己不死即可。”李晔如是对郡主说道。
吴悠点点头,旋即问道:“万一妖族和泥尘道人兵败,我们该怎么办?”
李晔对此早有打算,“那就只能逃亡了。好在仙域广袤,你我实力也不是羸弱不堪,流窜一段时间不死还是有可能的。只要凡间大事定了,我们自然就有力量反过来干涉仙域。”
说到这,李晔笑了笑,“当然,最好是妖族和泥尘道人不要败,流亡总是有风险的。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参与军机,让他们的行动策略不要出大错,至于具体战斗,你我虽然无法保证始终隔岸观火,但在乱军中若是只求自保,应该不是那么难。”
吴悠自然认可李晔的评判。
想了想,她忽然问道:“晔哥哥,凡间的你现在到了何处,回中原和平卢了吗?”
李晔脸色变了变,不无尴尬:“还没......”
......
借着天镜,李晔能够一人两身,修为实力也可自如切换,但同一时间只能放在其中一个身上。刚到仙域的时候,因为要防备意外情况,所以修为就在仙域之身的身上,凡间之躯只不过肉体凡胎,赶路自然就不可能快。
时近傍晚,凤翔境内,官道旁的一座客栈里,走进来一个锦衣玉带、气度不俗的青年男子,一看就是大家子弟,顿时吸引了不少客商行人的目光。
原本这男子也当得玉树临风四字评语,奈何他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头发太过凌乱,好像多日未曾正经打理了,衣袍上也沾满了污渍,活像是个逃难的,这卖相就惨了些。
方圆三四十里,就这么一座客栈,加之处在官道旁,所以常常人满为患,因为这个缘故,客栈伙计待人接物向来不怎么周到。
瞧见进来的青年男子,伙计先是眼前一亮,以为来了个富家公子,连忙快走两步迎上去,想着把对方伺候周到了,说不定还能得两个赏钱。转眼看到对方蓬头垢面,衣衫肮脏,眼珠子一转,马上停住脚步,冷哼一声,转身就仰着脑袋走回一旁站着,竟然是懒得搭理对方。
客人们看到这里,也都各自收回了目光。眼下凤翔虽然太平,但天下正值动乱之时,人们的心思都在如何应付日益艰难的生活上,善心和好奇心也都小了不少。
进客栈的当然是李晔,他这几天赶了不少路,接近真仙境的修为没在身上,鞋底都差些给磨穿。眼下正是饥肠辘辘的时候,走进客栈一来是想歇歇脚,二来也是为了填饱肚子。
见伙计不理会
自己,李晔也没在意。虽然他早已习惯自己安王的身份,但本质上却是个穿越众,在地球上什么场面没见过,冷面伙计戾气老板娘不知见了多少,眼下这点事根本不算什么。
见窗户旁的角落还有张桌子没人,李晔径直走了过去坐下,等着伙计上来问候。
只可惜伙计只是个凡人,眼力劲并不怎么样,抱着双臂抬头看着房梁,压根儿没打算搭理他,估计是见惯了煞有介事骗吃骗喝的伪公子。
李晔无奈,只得敲了敲桌面,提醒那位店小二。
伙计依然打算装聋作哑,掌柜的却看不下去了,呵斥了他一句,伙计这才不情不愿的走到李晔桌前。
“客观要吃些什么?事先说清楚,本店概不赊账,要是没钱可别指望着吃霸王餐。而且咱们这店既然能在方圆数十里没有对手,那也是有修士坐镇,你如果想要骗吃骗喝,可得掂量着点!”
伙计乜斜着李晔,摆明了是狗眼看人低。
李晔快被这伙计气笑了。想他堂堂安王,大唐皇朝最粗的那根柱石,天底下实力最强的诸侯,挥手间百万雄师为之效命,一言可定万人生死富贵荣辱,现在吃顿饭还要被一个小小的伙计吹鼻子瞪眼?
李晔没打算跟这个活计一般见识,那样太跌份,淡淡道:“一份炖羊肉,一份烧鸡,两份素菜,一碟蒸饼,一壶好酒。”
作为接近真仙境的修士,自然是不必吃这些东西,但是李晔这具身体现在就是个凡人,饿了两天他感觉自己能够吃下一头牛。
伙计一甩头走了,丢下一句话:“吃这么多,跟饿死鬼一样,还装什么富家公子?待会儿要是没钱付账,有你好看的!”
李晔现在有把这伙计抓回来暴揍一顿的冲动。
不过转念一想,他现在肉体凡胎,虽然还有一身战技,但也没必要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索性......只能暂且绕这伙计一回。
客栈的效率不错,没多久,菜肴就一样接着一样送了上来。李晔当然没什么可迟疑的,美酒佐餐,蒸饼当作主食,很快就把一桌饭菜消灭得干干净净。
不得不说,哪怕是在这个世界做了许多年亲王,李晔依然不习惯惺惺作态,细嚼慢咽这种贵族用餐礼仪,在他这里断然不可能出现。
他这副模样,自然让酒店伙计更加笃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眼看着李晔用餐完了,伙计生怕他逃脱,连忙赶了过来,大手一伸,居高临下道:“三百钱!”
三百个铜钱,这个价格李晔没什么感觉,到了这个世界,他鲜少去计算几百个铜钱这样的货币单位。李晔伸手入袖,正要掏钱,忽然神色一怔。
他哪里有钱?
他乃是堂堂安王,坐拥九镇数十州,掌控千百万生民的存在,衣食住行有一大帮子人专门伺候着,自有规格制度,王府里要什么没有,还需要他身上带着铜钱?
铜钱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几百数千钱就是一大包,哪有堂堂亲王随身携带一个包袱的?至于金银,那都是首饰器物,在当下并非通用货币,李晔性情简朴,不喜欢装饰,就更是一件没有。
况且,他作为天仙境的大修士,千里江山转瞬及至,就更不存在应急这种说法,随身带金银珠宝做什么?要带也是丹药法宝。
他是有储物袋,里面有诸多丹药法宝器物,然而此
刻储物袋并不在这具身体上。
简而言之,眼下李晔孑然一身,身无长物,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看到李晔的神态,伙计哪里还不知道情况,顿时哟哟叫唤起来,神态傲慢至极:“怎么的,公子?钱袋子被偷了?还是铜钱都在仆人身上,你跟仆人走散了?瞧这兵荒马乱、强盗横行的世道,你不是被抢了吧?”
这伙计一番话,顿时把旁人能有的说辞都给堵死了。
然后他哂笑一声,傲慢的眼神里充满鄙夷,“别管你是谁,今日要是没钱付账,就别想走出这店门!做工还账也不行,那不是还得供你吃喝?没钱就打断你的狗腿,把你丢到山中去喂狼!”
李晔哂笑一声:“我倒要看看,谁能把我丢到山中喂狼。”
他身上并非一件值钱物件都没有,别的不说,玉珏就有一块。那是李岘留给他的,曾经是他的护身法器,后来灵气散尽,也就成了一件普通饰物,李晔一直带在身边。
君子佩玉,自古皆然。
这块玉珏就算没了灵气,也价值千金,李晔若是用他来付账,自然绰绰有余。
方才李晔的确有这个念头,但是现在见伙计如此盛气凌人,便不想李岘留下的东西被如此侮辱。
“好啊!你果然想要吃白食,我果然没有看错!”伙计跳脚大叫起来,“快来人啊,这厮吃了白食,还想要闹事!”
话音方落,三个人影窜进堂中,却是三名彪形大汉,立即将李晔围在中间。
非止如此,连掌柜的都来了。
李晔略微一看,这四人竟然都是修士,而且是武宗境界,尤其掌柜,距离练气期也只有一步之遥。如此修士,竟然会窝在一家客栈里,也就难怪这客栈没有竞争对手。
“看你相貌堂堂,还以为你跟旁人不一样。没想到也是个吃白食的,这身衣衫怕是你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吧?”掌柜冷笑一声,一挥手,招呼三名彪形大汉,“给我拿下他,打断腿!”
三名大汉二话不说,欺身而进,就朝李晔扑来。
李晔站在桌子后面,神色平静,眼神冷漠。这具身体现在没有修为是真,但他并不是就真的任人宰割了,以他的战技的水平,要对付几个练气期以下的修士,还是有机会的。
然而不等李晔出手,那三个彪形大汉,忽然如遭雷击,身体在半途就重重横飞出去,砸在墙壁上叮咚作响。
接着一个清冷的女子声音响起:“我倒要看看,谁敢跟李公子动手!”
众人闻声回头,就看见有一名衣着华贵、妆容的艳丽的女子,正从门口迈步而入。她容貌姣好、身段婀娜,迈步间扭动细腰丰.臀,可谓风情万种。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她竟然是一名练气高段的修士!
在她身后,还跟着四名少女,统一着青蓝劲装,个个气息强大,显然都是练气期的修士!
看到这几名女子,掌柜的脸色一变,如同见到阎王一样,连忙迎过去拱手行礼,小心翼翼道:“许姑娘,你怎么来了?”
许姑娘却看也没看他一眼,目光只落在李晔身上,走过掌柜身旁的时候,也不见她如何动手,掌柜的就陡然跪倒在地,嘴中鲜血溢出。
“李公子,你怎么在这,叫奴家好找。”许姑娘巧笑嫣然,分外亲切、娇媚的对李晔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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