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宁的印象中,商御卿充其量就是个胸大无脑的存在。
论起相貌,她远远不如宋楚词精致,粗眉大眼的倒像个男人婆。
提到起身材,细腰翘臀的水水姐,估计能拉她九条街。
谈起风骚,无论是叶明媚还是楼宇湘,都能把她给骚的晕头转向,找不到北。
说起冷漠,有哪一个美女,能拥有花小妖那种与生俱来的女王气质?
再聊聊清冷——如果清冷也是一种魅力的话,商御卿站在林舞儿面前,就像个故作矫情的小丑。
啥,单纯?
嚓,开沙子玩笑呢,单纯的秦小冰,能把御卿姐给搞得死去活来又活来死去的。
最后再拿同样是从草窝里飞出来的卡秋莎,跟商御卿相比吧,就算是瞎子,也该看出西伯小公主只需一根小手指,就能让她羞愧的无地自容。
商御卿,在陆宁的印象中,就是个智商不超过八十的低能儿,就仗着有股子彪劲儿,才歪打正着的成了一名警察。
那就是一扔在墙旮旯里三十年,都想不起来的傻大姐。
对,就是傻大姐,跟啥子风度啊,优雅啊,雍容惊艳妖媚迷人等等所有形容女性美的词,都不搭边。
傻乎乎的傻大姐,才是陆宁给商御卿的最终定律。
但现在,当他看到御卿姐身穿白色短袖吊带裙,下面黑色超短小皮草,脚踩十三厘米高的红色细高跟,单手掐腰,小嘴微微半张,眼神冷漠的盯着远方的样子后,陆宁才知道自己对他的以往的印象评价,错的有多么离谱。
野性!
从小过惯了苦日子,从东北某旮旯大山中走出来的商御卿,骨子里有一种野生金钱豹才有的野性。
这种野性,不是叶明媚、也不是岳婉晨在炕上时的那种野(那是肆无忌惮的发骚),而是一种让男人看一眼,就会联想到奔驰的胭脂马,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得去把它骑上,征服它野性的冲动。
画报封面上的商御卿,向世人展示了她独特的女性气质。
尤其是那双腿,结实健康的,仿佛只要拿锤子狠狠砸上一下——锤子就反弹回来,砸在自己的额头上,晕过去了。
“特么的,怪不得她没有在卡秋莎身边,非得跑去北欧拍电影,原来是去丢人现眼了!”
莫名其妙的嫉火,烧的陆宁浑身忍不住要破口大骂,抬手就把那张封面给撕了,刺啦刺啦的撕成了碎屑,抬手洒在了半空中。
画报是最新的,上面有日期,就是昨天才出来的。
当时在海景别墅区时,陆宁还问卡秋莎,说怎么没看到商御卿呢。
卡秋莎告诉他说,商御卿现在档期比较紧,不但得拍电影,还要做广告,现在是她旗下影视公司的摇钱树,当然得可劲儿的摇了。
卡秋莎这样说,自然是开玩笑了。
其实陆宁也知道,卡秋莎把商御卿送到北欧去,就是为了让她避免跟水暗影见面。
毕竟水水姐是陆宁的正牌老婆。
水暗影不敢把西伯小公主咋地,可对付一个演戏的,依着她以前从无数实战中总结出的经验,绝对能在神不知鬼不觉间,就能把商御卿玩残,玩蒸发的。
同样是女人的卡秋莎,自然很清楚女人的自私心有多可怕,这才抢在水暗影抵临俄罗斯之前,就把商御卿给派出去了。
商御卿远赴北欧,不但能避免跟水暗影见面,更能有效躲开危险,对她来说可谓是一举两得。
陆宁也很赞同卡秋莎这样安排商御卿,却不代表着在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下,这傻娘们就把自己的‘玉照’刊登在画报上,露出一双大长腿的让天下男人尽情的抚摸——抚摸画刊。
自私不是女人的专利。
男人才是最自私的:他能满世界的祸祸女人,却受不了自己老婆给别人飞一个小媚眼,这就是最有利的证明了。
从商御卿把她的第一次,交给陆宁后,她就成了陆宁的私有品。
现在,他的‘东西’,却在接受全世界的男人围观,当然会无比的愤怒了。
“唉,你撕了也白搭。我在网上已经查阅过了,这一期的《猛汉帮》,是卖的最火的一期,就因为这野美人在封面上。网上说,现在这一期的《猛汉帮》,已经从五美元的原价,上涨到五十美元了。让我惊喜的是,我会在我住的房间里,看到了这本杂志,看来是前面客人留下的,我——”
筛子抬头,看着蝴蝶般纷纷扬扬洒落的纸屑,唧唧歪歪到这儿时,才发现陆宁正用杀人的眼神,死死盯着他。
他赶紧改口,耸耸肩双手摊开:“我发誓,我没有对着她照片做什么恶心事,这要得益于我早就知道她是你女人了。你该知道,我这人从来都很尊重熟人的女人。”
陆宁没理睬他,低头拿出了手机。
看他在那儿拨号,筛子忍不住的又说:“陆宁,劝你一句,自信而独、立的女人。才是有魅力,迷人的。我们男人,没有任何权利,以爱她为借口,就阻止她向这个世界,展现她该展现的惊人美丽。”
听着手机内传来的嘟嘟声,陆宁冷冷的反问:“如果我非得这样做呢?”
筛子低声回答否:“你会让她失去信心。”
陆宁还没有来得及品位筛子这句话的意思,手机接通了,商御卿那带有明显惊喜的欢快声音,从那边传来:“嗨,小子,你终于肯主动给姐姐打电话了。不错,值得表扬,亲你一个——嗯,波!”
陆宁却冷着脸,淡淡地问:“是谁让你穿成那样,摆出那样的姿势拍照,放在、放在——”
他说着,看向了筛子。
怒火,干扰了陆宁的思维能力,竟然忘掉杂志的名字叫什么了。
“《猛汉帮》。”
筛子轻声提醒。
“是谁让穿成那样,摆出那样的姿势拍照,放在《猛汉帮》封面的?”
陆宁重复问道,声音依旧冷的要把东边升起的朝阳给冻住。
商御卿沉默,没有回答。
“你哑巴了?”
陆宁冷笑:“嘿嘿,还是春心泛滥,在见识过太多世面后,终于发现这个世界很精彩,比我好的男人大批大批的存在,要主动诱捕让你舒心的猎物了?”
商御卿仍旧沉默,没说话。
陆宁却能听出她在咬嘴唇时,才会发出的砸吧声。
咳嗽了声,陆宁拿着手机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东方,淡淡的说:“商御卿,如果你真有这想法,那就跟我明说好了,我是绝不会阻止你去寻找你自己的幸福。但是,我不喜欢你脚踩两只船,更没兴趣跟其他男人一起,来成为你的裙下之臣。”
“陆宁,我配不上你。”
商御卿终于说话了。
陆宁笑了。
傻瓜也知道,女人在移情别恋,决定蹬开一个男人时,就会说此类的屁话,什么我配不上你啊,比我好的女人多的是啊,我祝你幸福啊,早点找到最合适你的公主啊等等。
至于男人找到,还是找不到,女人才不会在乎。
她们在乎的,只是得找个能说得过去的借口,来离开男人。
商御卿,现在也开始给陆宁玩这一手了。
陆宁才觉得好笑,却没吭声,只是侧耳倾听她接下来会说什么。
“你还是个送快递的时候,我从没把你放在眼里。但后来……”
顿了顿,商御卿声音变低:“自从知道卡秋莎、水暗影她们的存在后,我才知道我错的有多离谱。从一开始,我就配不上你。”
“商大明星,你太高看我了,我就是个小无赖罢了。该说配不上的,是我,不是你。”
陆宁随口说出这句话后,忽然很后悔。
他不该这样跟商御卿说这种话的。
因为商御卿从没有做错什么。
对于一个从山窝子里飞出来的女孩子来说,在见识到自己喜欢的男人身边,竟然围绕着卡秋莎、水暗影、宋楚词等极品女孩子后,自卑,就会像魔鬼那样死死纠缠着她,勒的她喘不过气来。
唯有离开,才是她最正确的选择。
她,没有丁点的资本,跟那些极品女人,来争抢一个男人。
陆宁忽然醒悟了:他要是商御卿的话,他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商御卿没有错,错的是陆宁,他无法像大多数男人那样,去专心的爱一个女孩子,给她必需的安全感,让她不用自卑。
这样想后,陆宁心中的怒火,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只是有些舍不得的疼。
“唉,陆宁,你能不能先听我把话说明白,再决定说不说这种话,好不好?”
幽幽叹了口气,再用这样语气说出这些话,一点都不是商御卿的说话风格。
看来,搁着电话,她也能感受到陆宁此时是什么心态了。
“你说,我在听。”
陆宁的语气,温和了起来。
商御卿没有注意到,说出了她的心里话:“我从小,就很笨,也很倔,认准了的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去争取。当年,我就是这样考上警校的。就像当初,我发现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你之后,就始终在琢磨,该怎么做才能让我自己,变成卡秋莎那样的人。”
“我没有卡秋莎那样的爷爷,没有水暗影丰富多彩的过去,更不会像楚词那样,命中注定要跟你纠缠不清,我只是个傻大姐。如果有人告诉我,能从我身上发掘出不同于她们的魅力,来吸引你,哪怕是把眼睛抠掉,我也会毫不犹豫。”
商御卿继续说:“老天爷很青睐我,让我在北欧遇到了一个老人。这个老人,几年中就发掘了七八位世界名模,眼光相当毒辣。偶然的机会,他在酒会上遇到了我,告诉我说,我不该像那些人云亦云的浅薄女人那样,穿着让自以为是的礼服——我,应该像一片奔驰在彩云间的野马,让全世界的男人,都为我倾倒。”
“我相信了他,按照他说的去做。”
商御卿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后,才长长吐出一口浊气,轻声问道:“陆宁,我现在的样子,能配上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