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严打不假,但主要是针对涉黑团伙与流氓犯罪。在经济改革上还是持着开放的态度不变。他们就是想严打的风声,让你心虚害怕了避避风,从而在竞争中取得有利的位置。”王进水与弟弟在家里略作商量,就又开车到了省城,找到了省城着名的民本律师事务所。
对于严打的威力,王进水深有体会,从年初放出风声,到七八月开始执行。凡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一切从严从重从快。半年前几个供销社经理放弃股份,就是因为害怕严打。“他们拉大虎皮作旗鼓,就是吃准你们私人企业不懂法,逼你打退堂鼓。”
严律师的话虽这么说,可王家兄弟心里还是忐忑不安,朱总司令的亲孙子在严打时都吃了子弹,不要说我们平头百姓了。
民不可与官斗这是铁律,可没有退路,一退银行几百万的贷款怎么办?十辈子也还不了的,王家兄弟拿出法院发过来的公涵,针对三条关键意见提请严律师解答。
“第一条虚假宣传根本不成立,三个单位合租同一个办公场地是常有的事,各挂各的牌子,业务上互不相干,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多租在法院事务楼里,按这么种说法,是不是人家可以告我们虚假宣传,诱导他人以为我们与法院勾结谋利?”王家兄弟还是有些心虚,当时确有炒作的成份,人家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
“第二条更离谱了,你们是私人企业,又不是国营的,政府没给你们规定价格,定价是你们的权利,打折也是你们的权利,降价了老百姓能买得起,为百姓造福,他们的理由立不住足。”是啊,计划经济管的是国营企业,我们的企业不在此列中,这一点王家兄弟是听懂了。
“更可笑的是第三条,他们不具备告状的资格,又不是化工研究院,凭什么状告你工作时间为家人提供技术?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严律师把这当作笑话,讲给边上的律师与王家兄弟一起听。
“道理确实浅显,可是,如果是化工研究院呢,是不是有资格这么告我?”王进水为自个的将来担心了起来。
这是当时的一种社会现实,为私人企业提供技术辅导都是偷偷摸摸的事,不能明目张胆地拿钱,很多技术员都在这么做,但没有一个技术员敢大胆地说我做的问心无愧。
“这个,我得好好地查一查法律条文了,记意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总之与自个紧密相关的工作是不允许的,如你在搞农药,把同一个农药产品的技术对别人进行辅导,完全无关的技术应当没有这个讲究吧。”严律师也有些吃不准了。
“产品肯定没有半点关系,可人家一定要问来源说是利用上班时间积累的知识,查的文献与资料,我确定无法解释,下班图书馆也关门了啊。”这是王进水心中最大的疑惑,知识与人脉肯定与原来的工作有关,向化工研究院提供的同时,也给自个的亲弟弟带便地查一些资料,提供一些社会关系,为墙纸的印刷与销售提供方便是不是违法行为?
“你的这个问题与本案没什么关联,先打完本案,我再给你好好地查一查。”严律师沉思了片刻。
官司还没有进入庭审就以私下和解告终,对方的目的是敲山震虎,想必也有律师为他们出主意,认为凭这个要求对方停产或索赔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官司停了,记者却找到了热点,这正是王进水前几天与严律师讨论的,技术人员利用工作职能得来的知识为私企或冢人开办的企业进行技术服务应不应当的问题。王进水刚出门,就被记者围住了。
“请王工回复一下,在研究院得到的知识是业务知识,所用的时间与资源都是研究院的,把这个知识用到兄弟开办的工厂里,是否是公器私用,侵吞国家资产的行为?王工有没有用公家的时间查阅私人需要的资料。”A报纸记者义正严辞地提问。
“知识具有社会性,不仅仅可以服务于原单位,更应当服务于全社会,如果只能服务于原单位,那么,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利己行为有什么差别?有没有对单位的业务造成伤害是判别是否公器私用的依据,你认为我有对化工研究所的业务造成伤害了吗?”王进水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
“我们的主人公有没有向原单位提出过开办墙纸业务呢,如果有,单位没采取是一回事,没有,那么是另一回事了,证明主人公主观上就有把职务知识用于家人的私心。”记者与记者之间又吵得不可开交。
一个官司外的问题,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这也是很多科技人员特别关心的问题,到最后,连省里也轰动了。
“提出了还有个深度的问题呢,比方说简单地提一下,又或极力地向领导建议,这其中的界限无法明确界定的,所以,我们还是认为与本职工作有没有关联是判别知识服务形式的关键,主人公现在的职能是农药生产,只要在这方面没有作出有损化工研究院的事,他向其它单位包括家人提供技术帮助都是社会公德所允许的。”B报纸记者发表意见。
“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我不否认主人公在农药厂的建设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为国家节约了上千万的资金。可是,如果主人公能够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放的本职工作上去,多在安全上进行钻研。而不是分神到家族事业上去,那么,他在同城的化工事故就很可能可以避免,这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不是吗?”A报记者功课做的很到位,居然调查到了王进水在同城的安全事故。
“我来参加的是法庭庭审,而不是召开个人的记者招待会,恕我不能回答各位记者的问题。”王进水挤出包围圈,上了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