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怎么说,原告两个诉讼事实,全部都有照片。
不管照片怎么来的(都是小哀抓拍的),这都没有关系。
法庭只讲证据,以及证据是否合法。
你就算是被货车撞了,在空中临死前掏出相机拍了两组照片,都没有人会在乎,只要证据来源合法,就符合程序。
这种连续抓拍的照片,不仅是直接证据,还有一定逻辑性,算是铁证了,可以轻松就判原告赢。
法官点了点头,正要敲下木槌。
但这个时候,古美门突然又开了口。
“我请求传唤证人,还有另外的证物,因为我还有一些证据,想要全部当庭诉说出来。”
法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敲了敲锤子。
“同意申请!”
不一会儿,一个中年的胖女人被带了上来。
“这位是住在永川达也所在公寓房间旁边的邻居,彬谷女士。”
古美门介绍道。
“现在,请彬谷女士说一下你的证词。”
胖女人点了点头,看着永川达也,面露害怕之色。
“每到深夜,我就会听到隔壁传来奇怪的声音,像是那种磨刀子的刺啦声,用锤子敲地面的响声,还有毛骨悚然的笑声,都是从这个人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永井达也一听便急了。
“你胡说,那个时候我在睡觉!”
胖女人没理他,继续说道:“法官大人,我说的是千真万确的!这个人每天深夜都不知道在干什么!”
永川达也怒吼道:“我都说了,我在睡觉啊!”
法官敲了敲锤子:“肃静!”
待庭上安静下来。
法官便看向古美门:“原告代理人,请问,你传唤的证人和本案诉讼事实有何关联?”
“当然有!”
古美门顿了顿。
随即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方认为,被告还存在预谋其他罪行的嫌疑,例如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
此话一出,几乎震惊全场。
“你这是诽谤,子虚乌有!”
永川达也几乎跳了起来。
预谋杀人?预谋强奸?
他确实是有这个计划,也买了相应的工具。
但是这个计划,他从来都没暴露过,什么晚上磨刀之类的,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事!
这边,古美门并不理会跳脚的永井达也。
“我请求再传唤新的证人!”
很快,又有几个新的证人来到庭上。
“这个人从我这里买了一些五金工具,我记得他还问过我玻璃刀锋利不锋利,那个时候他的笑容很恶心,很猥琐,所以我印象很深。”
这是某五金店的老板。
“这个人曾经光顾过我的店,买了一些润滑油和避孕套,他当时的表情,就好像是要去犯什么罪一样。”
这是某情趣店的老板。
“这个人曾经光顾过我的店,买了一些有关于跟踪尾行的碟片。”
“这个人曾经光顾过我的店,买了一些有关于跟踪尾行的书籍。”
这两个是影像店和书店。
永井达也越听,脑门上的汗越是流了下来。
这几个证人的证词,确实有一部分是真的,比如说五金店和情趣用品店,他确实光顾过。
但后面两个完全是捏造的!
“这里还有五金店和情趣用品店的监控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确实光顾过。”
“另外,连续好几天,被告曾躲在我方当事人公寓楼下偷窥,这里是照片。”
古美门拿出一份u盘,连带着几张照片。
一系列的证据轰炸,几乎让人晕头转向。
所有人齐刷刷的目光,全部都看向了此次诉讼的被告人,永井达也。
一时间,纷纷窃窃私语。
怀疑,惊疑,各种各样的声音接踵而来。
永井达也汗如雨下,心神慌乱。
他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了。
对方这是有备而来!
这些证据,真真假假,里面有特意伪造的,就是为了控告他,除了民事赔偿以外,还想让他接受刑事诉讼,让他坐牢!
“抗议!”
他的辩护律师,佐久法史急忙站了起来。
“原告诉说事实与本次诉讼案件无关,应该另起他诉!”
法官看了他一眼,敲了敲锤子:“抗议无效!请原告继续证据出示!”
佐久法史只能悻悻地坐了下去。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法官是不会让原告说下去的,因为严格来说这是两个案子,一个民事一个刑事,按照程序应该另起它诉,刑事案件只能由检察院公诉。
但是,这个法官……他,不,应该叫她。
她是个女法官。
法理上她不会偏向任何一个人,但是情理上她会偏向和自己同性的一方。
更别说,这还是一起预谋强奸杀人案。
解释权始终在法官那里,被告这边一点办法都没有。
于是,古美门继续说了下去。
他拿出了最后一个,也是最关键的证据。
“这是我方原告西谷美帆小姐公寓楼下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半打开的蓝白相间的运动包,正放在靠近灌木丛的泥土地边,位置非常隐秘。
从半打开的口子里,依稀可以看到一些工具。
例如玻璃钻、起子之类,容易破门的道具。
“因为是重要证物,所以我们没有动这个包裹,之后可以请检察院的人去提取证据。”
古美门深吸了口气,随即铿锵有力道。
“再加上证人证词发言,前后逻辑连贯,我方有充足的理由,怀疑这就是被告的作案工具!他有足够的嫌疑,可以被指控预谋杀人和预谋强奸!”
此时此刻,法院内一片哗然。
所有人都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民事诉讼案,居然慢慢地演变,到了一个刑事案件的地步!
被告席上的永井达也一头的汗水,脸色一阵变幻。
突然间,他站起身来,逃也似的,拼命就往出口跑去。
两旁的司法警察,当机立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擒拿便将其抓住。
“放开我,我没有犯法,你们不能抓我!”
永井达也拼命挣扎着,一边挣扎一边叫喊。
但他的力量在训练有素的警察面前何其薄弱,被死死地按在桌子上不能动弹。
坐在旁听席上的小哀,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她的表情一如既往淡然,眼中却带着一丝不解。
其实在来之前,她就有个地方不明白。
如果说是民事诉讼,开头那两个诉讼事实,那么前面她抓拍的两组照片,就已经足够诉讼胜利了,严格来说这种照片也不算伪造证据,只是制造证据,并没有超出法的范畴。
那么,为什么古美门一定要坚持,再去伪造证据,伪造动机,甚至诱导一些证人不当发言——
例如隔壁的胖女人,音像店和书店的老板,都是他诱导出来的伪证。
委托人的诉求仅仅只是民事诉讼。
严格来说,把对方弄进监狱,其实不在委托人的诉求里。
为什么古美门做了这么多“多余”的工作,弄了这么多“多余”的证据,一定要弄对方一个刑事案件呢?
小哀并不是很理解,她有点看不懂。
只能之后亲自去找古美门问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