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没有,要命。。 两匹马,小跑在回皇城的路上。
五更天虽到了,但天色还是很暗,若非路旁那些房子的彩灯照耀,以及黯淡的月光,恐怕路很难行走。
御圣君骑着一匹白马,不紧不慢往皇城赶去。赶了一会,对御子尘说:“二弟,一定要找到昨日早晨撞到朕的那位女子!”
听到这话,御子尘心中便是一惊,心想,难道皇兄真的对凤蝶舞一见钟情了?
抑制不住好奇的心情,御子尘忙问:“皇兄,您欲要找到那女子,是因为什么原因吗?”
这个原因,御圣君并未透露,“别多问了,找到她就告诉朕!”说完,一挥手中的缰绳,骏马立刻加快了脚步。
看着御圣君飞快而去的身影,御子尘反而勒马停了一下,嘴角扬起得意的笑容,“难不成,这段姻缘真的有望了?”
说完后,不再逗留,也驾马离去,“驾——”
转眼,天微微亮了。
赶集的人们,大早出来了。
西江月客栈。
唐琳没钱去买这个时代的衣服,也因穿不惯没有打算买这里的衣服穿的念头。她随身的迷彩包内,一共有三四套衣服,供军事演习时不同场合换的,其中有一套水蓝色的海军陆战迷彩服服,是她没成为特种兵前在海军部队服役期间所穿的衣服。
这套海军陆战队迷彩服还很崭新,似乎没有穿过一样。
那套特种兵迷彩服洗了还没有干,低胸吊带配超短皮裤这套,也不适合穿。而昨日的一套绿色作训服服,也已经洗了。
唐琳只能把海军陆战队迷彩服换上,因没有白色的帽所配戴,她把一头乌黑的头发,全部扎在头顶上,连长长的刘海都被扎起来了,秀而直的一赘头发,就高高地吊在了她的背后,而没有一丝头发可遮的瓜子脸,完全呈现了出来。
穿上皮靴,身材高挑细致的唐琳,以最干练,最精神,最美丽,最健康的形象,拿上稿子,离开了房间。
客栈的小二在唐琳下楼的时候,刚打开门,准备做生意。
唐琳穿着长筒皮靴,走到门口的时候,向那小二打了声招呼,“嗨朋友,早上好,祝你一天工作愉快!”
只见一抹高挑美丽的身影一晃而过出了门,小二看着唐琳远去的身影,呆住了。
聚仙楼。
此刻,聚仙楼门口的招聘启事前,站着一个人。
唐琳走到酒楼不远处,远远地就看到站在招聘启事前的人,定眼一看,那不是“操蛋”嘛,于是走过来,轻轻拍了拍曹旦的肩膀,“嘿,”
以为追债的人抓到自己了,曹旦吓了一跳,转身就做起了准备还击的姿势,“我告诉你们,要钱没有,要命……”看清楚是唐琳时,眼神呆呆的,眼睫毛眨了眨。
唐琳蹙起好看的眉,“欠谁的债了?”
顿时,曹旦鼻子一酸,“唐姐,原来是您呀,您可怕我吓到了。”但下一秒,那点酸一下子就没了,围着唐琳转了一圈,大赞道:“哇,我说唐姐,您到底是何方神圣吖?每一次都让我惊艳得不行!”
“少贫嘴,说吧,在这里干什么?”说着,唐琳侧过身,往大门走去。
曹旦一脸痞笑,跟上,“唐姐,我刚知道这里招人,所以,想来看看,唐姐您是不是也在这里干活呢?”
进入酒楼,唐琳碰上正在打扫一楼的高个儿,高个儿见到她,立即上来问候,“小唐姑娘,早,您今天……真是漂亮,我差点认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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