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莎不松口。
叶沾跳下了大脚怪,走到她跟前,仰头,眉眼恳切,姿态很低,“奈莎,看在我藏身车下一个多小时,求同行。”
奈莎别过头去,受不了那样的眼神,看一下就会心软。她硬邦邦地回了句:“上车!”
“好咧!”叶总裁满心欢喜,跑出了眼睛。他运起古武,跳上了车。
洪门的人,一个德性。
大脚怪行驶在广袤平坦的戈壁上,因为叶沾的加入,奈莎不说话了,一路上都很沉默。一个多小时后,目的地到了。
入口处名为二道桥,这里的胡杨多处于壮年时期,树型高大挺拔,造型各异。因为刚入秋,这里的胡杨还有点绿,但已然很迷人。
洪小海跳下了车,手舞足蹈,拿着相机不停摁快门。“奈儿姐姐,太美了!太美了,我要都拍下来,发给姬莹!”
纯真的年纪,喜欢的如此热烈,看到一片好风景,走过一程好山水,都渴望与人分享。奈莎忽然很羡慕小海。
叶沾站在她身边,指着那一片胡杨林说:“二道桥的胡杨是正片风景区黄的最晚的,往里走更美呢!我差不多每年都来看一次。”
奈莎努努嘴,“我做过攻略了。”
“攻略是死的,人是生动鲜活的。”叶导游职业感满满。
拍了半个多小时,大脚怪继续前行,他们已深入胡杨林了。
踏上这片土地,一片炫目的金黄铺天盖地而来。如潮如汐,耀眼夺目,在毫无防备之中穿透了灵魂。霎那间仿佛置身于燃烧的火焰之中,那是一种毫不做作,热情奔放的美。
奈莎觉得眼睛不够用了,满眼巅峰至极的秋色。
她敞开怀抱,冲入胡杨林里,喃喃自语:“诗和远方,还有天堂,现在都在我的脚下了。”
叶沾一直紧随着她,时刻化身敬业小导游,“胡杨是沙漠戈壁里唯一能生长的树种,生而一千年不死,死而一千年不倒,倒而一千年不朽,三千年的等候,都融在这一片金黄里了。”
时间是最具伟力的存在,奈莎心中只有敬畏。她悠然赞叹,“三千年啊!”
“嗯,奈莎,我们来的正是时候,要知道一年365天,胡杨林只有二十一天最绚丽。看一次,回味一生;迟疑一瞬,遗憾一年。”
奈莎回头,叶沾偶尔会爆出金句,但今天,他好像比诗人还诗人,让她这个全联邦最炙手可热的大作家都自愧不如。她几乎脱口而出:“叶沾,你说的真好!”
自从她醒来后,对他的称谓要么就是“你”,要么就是“叶先生”,今天难得叫出了全名,虽然距离“我沾”还有很大的空间,但叶沾已经很欣慰。他状似不经意地,去牵她的手,嘴上保持说话,以分散她的注意力,“奈莎,我们没有错过这一年一次的21天,就像茫茫世界,人与人相遇的几率只有亿万分之一,可我依然没有错过你一样。”
奈莎回过神来了,叶总裁哪里是在当导游,他分明在撩她,在表白,还有他的手怎么回事?她抽回了手,叫上小海往深处走。
洪小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虽然一直菜鸟一般地在拍照,但他们的话都听得清清楚楚,他想回头也可以对姬莹说。
“奈儿姐姐,我也没错过你欸,好巧!”
奈莎揉他的头,笑容宠溺,“奈儿姐姐和小海最有缘分了。”
叶沾好想变成洪小海的头发,在她的掌心快活造作。或者将小海的头发剃光收藏起来,变成小和尚的洪小海,还会讨他的奈儿姐姐欢心吗?
四道桥的胡杨林和水相伴而生。很多甚至泡在了水里,金黄的树倒映着碧蓝的澄澈,别有一番壮丽景致。
洪小海蹲下身,伸手到水中,清清凉凉的。他孩童心大发,舀了一点水朝奈莎淋了过来。“奈儿姐姐,看招。”
奈莎自然不甘落后,也来撩水浇他。洪小海就往叶沾身后躲,那水全落到了叶沾身上。
额,好尴尬啊!正当奈莎思忖怎么开口呢,叶沾的水枪来袭,像散了漫天的细雨。
一家三口打水仗,尴尬也没了,只觉得无比快活!到后来,奈莎脱了鞋子,泡水里玩得十分尽兴。两大古武高手,都变成忠犬摄影师,拍个不停。
“再往前面走,就是八道桥,胡杨林到了尽头,就是沙漠了。你是往回走,还是继续冒险?”叶沾征询她的意见。
奈莎几乎想都没想,“我要继续冒险。”
“水不能泡太久,会着凉的。”叶沾蹲下,把她的莹玉小脚自然地放在腿上,从迷彩的兜里掏出一个帕子,帮她擦脚。奈莎挣了挣,没挣开,低下头从耳朵红到了脖子。擦干了,还帮她把鞋子穿上。
洪小海歪着头,半天冒出一句话,“沾哥哥,奈儿姐姐,叶零哥哥他们常说的‘撒狗粮’,我好像有点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