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城是一座城,按说找个几百人不成问题,可问题是胡忧要的是几百个对野马生活习性熟悉的人,这可就难找了。
其实这还不是最难的,再来城曾经是一座对山货无比了解的城市,野马也是山货的一种,要像钟桂喜这种对野马精通的人那不多,但精通马性的人还是不少的。真正难的是这里的人已经近一百年不怎么与外界交流,以外界的情况他们有着本能的排斥,要找几百个懂马性又愿意离开这里相对稳定的生活到外面未知世界去闯荡的人真的不易。
胡忧问钟桂喜有什么办法可以招到几百个符合他们要求的人,钟桂喜的第一反应就是摇头,她告诉胡忧,再来城的清子虽然过得清苦,却也与世无争,加上已经与外界太久没有交流,就算是有人愿意跟他们一起出去,也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招集到的。
时间对胡忧来说已经很宝贵,他耗不起,不可能在这里花大量的时间,可是过万匹的野马拉出去,每一匹都是上好的战马,留一匹不带走胡忧都感觉肉痛。
舍不得呀。
舍不得又带不走,这真是难死胡忧了。
怎么办?
钟桂喜无意中的一句话让胡忧一激灵,据钟桂喜所说,再来城外的山里有一群土匪,他们不种粮食也不干活,聚在一起得有五、六百人之多,每个月定期的下山收保护费。收不到就抢。最让胡忧心动的是这些人都会骑马,而且技巧相当了得。
胡忧决定把这些土匪给收了,即帮再来城解决了治安问题。又有了帮手,弄不好还能组建一支凶悍的小分队。至于这些人的出身,胡忧到并不是那么在意,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胡忧相信这些人不过是不愿意与祖辈们过一样的生活而已,如果能给他们新的生活,他们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不行。不行,他们很坏的。”钟桂喜听胡忧居然把主意打到土匪的身上。吓得脸色都变了。虽然她从来被土匪伤害过,可她听过太多关于土匪的故事,再说胡忧一个人去收几百个土匪,那不是做梦吗。
胡忧是好说歹说。才从钟桂喜那里打听到土匪的老窝,这对再来城并不是什么秘密。再来城边的土匪那就是从再来城出去的,和城中之人不是沾亲就是带故,说白了他们不过是一群不怎么听话的孩子,这也是再来城从来都没有组织过剿匪的原因。
知道了地点,胡忧也没怎么准备,就进了山。一个对收服几百个人对别人来说也许是不大可能的事,但是对胡忧来说,却并不是不可能成功的。
认准目标。大胆去尝试,总有成功的机会,不成功。那不过是方法不对,在胡忧的肚子里,可是有很多点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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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土匪窝所在的山下,胡忧只扫了一眼就不由摇头。选的这山即不奇也不险那也就算了,可连个明暗哨都没有,那就说不过去了。
老话说做一行爱一行。既然选择了做土匪,那就要专业点不是。
一路大摇大摆的上山。胡忧没遇到半点阻滞,直到那用木头草草搭建的山寨大门前,这才看到两个守门的。
胡忧来到时,他们正在晒着太阳打瞌睡。看来他们是太平日子过久了,完全没有半点警惕性。
“嘿,兄弟,醒醒。”胡忧等了好一会,也没见他们有反应,不得不叫醒他们。
“你谁呀,干什么的?”小土匪还挺横,也不知道是气胡忧吵醒了他的好梦,还是因为胡忧的突然出现。
“我是来找你们老大的。”胡忧一脸平和,道:“麻烦帮通传一声。”
“哟,一来就要见老大,挺牛呀,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胡忧一早就知道事情不会顺利,他也没准备客客气气的进去。一抬手就把那开口的小土匪给打翻了,对另一个小土匪喝道:“还不快去报信!”
这下可就捅了马蜂窝了。
这群土匪是再来城周边唯一的一群土匪,平日里只有他们欺负别人,哪曾试过被人欺负到门口来了。
小土匪往里边跑边喊,土匪窝就炸锅了。拿刀的,拿棍的,光着膀子的,哇哇叫着就冲出来。
胡忧不退反进,双手如风车一般,一拳一个,短短不到一分钟,山门前就躺了一地。
要收服,就得先立威。
闻声而来的土匪越来越多,可看那躺了一地,他们也就不敢上了。毕竟是没见过血的,比起沙场上的老兵,他们少了几分血性。
这么大的动静,足可以惊动他们的头子,十多分钟之后,一个三十多岁提着大砍刀的汉子出现在胡忧的视线这中。
大围观的土匪中胡忧看到有枪,可这头子却是扛刀出来的,看来应该有些手段。
“朋友,我们认识?”土匪头也看到那一地的横七竖八,知道来了硬手的。
“不认识。”
“有仇?”
“没仇。”
“既然素不相识又无仇无恨,你闯我山门打伤我兄弟意欲何为?”土匪头子读过几天书,讲化有些水平。
“来给你们指条明路。”胡忧淡然道。
“哈,有意思,这么说我还要谢你不成?”
“谢字以后再说不迟。”
“指路也要看本事的,我到要看看你有什么手段,看刀!”
声落刀起,一招快刀直冲胡忧面门而来。胡忧的判断没错。这土匪头子确实有些手段,这刀一看就是练过的,来势汹汹却又留有余地。这让胡忧又多了几分好感。
一闪身,胡忧躲过那刀,土匪头得势不饶人,硬提口气,每踏出一步就砍出一刀,刀势潇洒大气,这并不是随便练练就能练出来的。
胡忧也没拨武器。如落叶般轻盈游走于刀光之中,每一刀都险之又险。却没有一刀能真正近到胡忧的身,甚至连衣服都没有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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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刚走钟桂喜就后悔了,她后悔不应该对胡忧提起土匪的事,更不应该说出那些土匪所在。
时间一晃过去半天。胡忧即没消息也没影,钟桂喜是越等越担心。再胡忧的她也不相信胡忧能独自一人收了那几百号人的土匪,现在弄不好已经出事了。
又再等了半个小时,钟桂喜再也等不下去,扯过一匹野马,就往土匪山疾驰。
野马都是没经过训练的,它们可不愿意让人骑,总想着把钟桂喜给摔下来。可任它再怎么努力,钟桂喜都如贴在它身上一样。稳稳的,像是这么过去一百年都不会有其他的改变。
这是她的本事,很快。她就看到了胡忧的本事。
才不过短短半天的时间,胡忧就领着几百土匪下了山,弄得钟桂喜还以为是做梦。
“来得正好,这位是葛天良,以后大家就是伙伴了。”胡忧看到钟桂喜急急而来,哪能不明白她的心思。算起来大家不过才认识。她能有这份心胡忧还是很欣喜的。
钟桂喜还在震惊之中,一时都不知道要给什么反应。其实钟桂喜把葛天良他们看高了。这帮子人哪里能算是什么土匪。撑死不过是一群小混混而已。他们即不愿意和父辈一样守着几亩地过一辈子,又没胆子到外面闯世界,只能呆在山上搞些小打小闹,逞逞能。胡忧的闯山给他们带去了一片新的天地,没几下功夫就说动他们集体下山。
本是最难解决的人手问题就这么轻易的解决了。当然,这也是因为再来城环境特殊,要换个地方可遇不上这么纯朴的‘土匪’。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充满变数,这些将要离开故土的小混混都想在离开之前回家看看。也许此去,家乡从此就变成思念了。
“你不回家看看?”
几百号人一下散个干净,钟桂喜也要回去准备应用之物,只剩下葛天良没动。
“我已经没有家了。”葛天良长长叹了口气。十三岁那年,他的父母先后病故,叔叔把他接到了家里。本以为至少还有个叔叔,哪知道叔叔不过是把他当成了廉价的劳力,苦忍了几年,葛天良大了一些,就离开了那个‘家’。
胡忧从葛天良的眼神就能看出这是个有故事的人。葛天良没主动说,他也就没有往深里问。左右无事,二人又回到再来客栈,要了酒要了菜,边喝边聊。
“那的刀法不错,应该不是自学的吧。”在山上过招那会,虽然胡忧有让招的成份,但葛天良的刀确实是玩得挺不错的。
“家传的。三岁跟父亲学习,可惜没能学全。”想起父亲,葛天良眼睛有些发红,如果不是父亲早早过世,他的人生应该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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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队伍再次集结,有些人没来,这是胡忧一早料到的。远走他乡对于一个封闭多年的人群来说有太多的不确实。和大伙一起呆在山上还能有几分血性,回家见了亲人,一哭二闹,加上自己也没什么把握,干脆还是继续在这里呆着好了。
“看来他们是不会来了,我们开始吧。”胡忧拍拍葛天良的肩膀,他知道葛天良有些失望。三天的相处让胡忧对葛天良的了解加深不少,多多少少的也知道他一些过去,本性不坏,就是运气差了些。
集结的人得有五百多人,钟桂喜说得没错,他们对马儿都有一套。在他们的帮助下,一万多匹野马被带离再来城。
再来城,会不会再来,这个真是说不准。
五百多人一万多马,这样的大队不适合穿城进市,胡忧选择绕路而行,实在需要被给才分出小部份人去采买。
外面的世界让葛天良他们样样惊异,胡忧变成了百科全书,帮他们很好的解答各种的问题,连钟桂喜都每天带着问题来胡忧这里要答案。
虽然是绕路,但速度并不慢。一万多匹马才五百人,大量的马资源是赶路最好的保证,顺便还能驯化这些野马,居然就是一举两得。
一开始,钟桂喜对葛天良他们的印象很差,不怎么愿意和他们交流,相处久了,她发现这些人其实也挺好的,尤其每次安营之时,几乎都抢着把活干了,没让她动过一次手。其实她不知道,葛天良他们是被外面的世界弄得太兴奋,不找点活干发泄不了心中的情绪。
“你是不是想让这些马成为战马?”出来有些日子,葛天良对外面的形势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外面兵荒马乱,处处都在打仗,很不太平。
“不错。”
“那我们呢,你是不是想把我们编入军队?”
“如果你们不反对,我会让你们都加入军队,不过你们有得选,谁不愿意的,我会给一笔钱,算是报酬。”
“就我们这些人,能打得过人家吗?”葛天良很犹豫,以前他从来都没想过当兵打仗。对这方面,他也不是很了解。
“当然不只是你们,不怕告诉你,我手下有士兵过百万。”
“哦。”葛天良似乎听懂了,似乎还有很多的不明白。
钟桂喜对当兵的兴趣是胡忧没想到的,她几乎是第一个要求加入军队的人。胡忧不反对钟桂喜参军,他带钟桂喜出来本就想让她加入不死鸟军团,可是钟桂喜似乎对前线更有兴趣,这就让胡忧有些头痛了,要知道他为钟桂喜设计的可是后勤兵,只要把马儿管好,她就是最大的功臣。
其他的小混混大多表达的参军的意愿,胡忧自然也愿意收他们。这些天,胡忧有意无意的对他们进行了一定的训化,到目标为止还算是不错。胡忧也不要求他们成为多么出色的兵,同样的,只要他们能把马管好,再教教别人骑马的技巧也就足够了。
说到打仗,不死鸟军团从不缺少冲锋陷阵之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