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直在下,连续不断。雨没有落地之前,是无sè的,那样的透亮晶莹。当它接触到地面的那一瞬间,它变成了红sè,红得如血,无人可以读懂它的忧伤。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一辈子那么久,胡忧艰难的睁开了眼睛。
“这里是哪?”胡忧茫然的看着这个世界。满地的尸骸,横七竖八。脚下的水,全都是红sè的,而已还在持续的变红。
一匹无主的老马,孤独的站着。周围已经没有它的同伴,天快黑了,它会害怕吗?
看到胡忧站起来,老马的眼睛似乎闪过了一丝惊喜。它向胡忧走了过来,胡忧看得很清楚,它的肚子上中了一箭,不深,但是一定很疼。
它是在寻求帮助吗?
胡忧的脑子里,闪过一丝疑问。忍不住伸手,轻轻的抚过马头。
马儿用脑袋,在胡忧的手上顶了顶,算是回应。
看来它并不是想要帮助,它是想要一个伴。
“这里,似乎就剩下我们了。”胡忧在马头轻轻的拍了拍,喃喃自语。
马儿似乎误解了胡忧的意思,它一双已经不太有力的前脚,鼻了下来,似乎是想让胡忧爬上去。
“你要驼我?”胡忧有些意外的问了一句,随即摇摇头道:“不用了,你伤得也不轻,不过比我好一点而已。”
马耳朵突然动了动,看向远处。
胡忧也听见了声卒,是有大队人马,正在往这边而来。
跑?
肯定跑不了,胡忧全身上下,大小伤口不下三十处,随便换一个人,这些伤够死个三四回的了。能勉强站着,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怎么力?
胡忧还在犹豫,马儿已经趴在了地上,四脚一伸,活马顿时变成了死马,如果不是它的眼睛一样在眨呀眨的,胡忧都要以为它死了。
“你还真够狡猾的。”胡忧笑骂了一声:“不过这个办法,还不错。”
胡忧说着,也躺在了地上。顺手把几具尸体,拉到自己的附近。
当他做完这一切的时候,那些骑士也到了。
“快找,一定要找到胡忧。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句,近千名骑士跳下了马。雨还是那么大,他们的身上,穿着厚厚的蓑衣,手拿长刀或是长枪,在尸山血海里找了起来。
“真是要命,我们又没有见过胡忧,怎么找。”一个搜索到胡忧附近的士兵,边走边骂骂咧咧的。他跟本就不知道胡忧长什么样,再怎么找,也不过是应付而已。
“1卜心让上头听见,听说胡忧的军服是不一样的。肩头没有不死鸟星!”同伴小声的说我。
“废话,这谁不知道。但是你看看,这里躺着的,谁的肩头上有东西?”那士兵又骂了一句。
五千不死鸟敢死队,在自己死前,全都把肩膀上的不死鸟给摘了下来。这是不死鸟军团的传统。这样除了内部的人”外人跟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谁是兵,谁是官。
在不死鸟军团,摘下不死鸟星,只有两个可能,一死,二必死。
五千赶死队,在摘下不死鸟星之时,就没有想过还会活。
“说的也是。这肩膀上全都没有东西,找个屁呀。虽然是敌人,我也不得不说一句,他们真是太厉害了。五千残兵,居然硬憾王世成将军三万骑兵,而且而赢了!”
“什么赢了,那叫同归于尽好不好。”
“还不是一个意思。一个杀五个,还是步兵对骑兵,换你你行吗?”
“滚你的蛋,我要行,就躺在这里了!”
声音渐行渐远,胡忧偷偷的睁开睛,透过雨幕,看了眼那两个士兵。现在他才知道,这一仗的结果。
搜索持续了近两个小时,那两个士兵过去之后,又有几拨人,经过胡忧的身边。其中一个,还在马儿的身上踩过,硬是没有发现他们这一人一马都在装死。
骑兵离开了好一会,马儿才睁开了眼睛。它的箭伤,在雨水的作用下,不断的流血,这会比刚才,更加的无力了。
“看了已经走了。”胡忧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了一个药箱,打开里面有不少的药。药都用瓷瓶装着,并没有进水,还能用。
“马儿,你先别起来,我帮你把箭拨了。”胡忧在马头上轻轻的按了按。
马儿听懂了胡忧的话,静静的躺着。
胡忧先拿过一个头盔,盖在马儿的伤口上方,帮它遮住雨水。然后左手抓着箭尾猛的一用力,在箭头出身的同时,右手的金疮药已经按在了伤口上。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已径练习过几千次似的。
“入体不深,应该没有问题。”胡忧顺手把头盔绑在马儿的伤口上。
马儿不断的喘着粗气,好一会,才从地上爬起来。
一人一马,耸立在这尸山血海,连天大雨之中,似乎ting豪气,又有几分凄凉。
“走吧,我们最好尽快离开这里,那些人肯定还会回来。”
天越来越黑,面越来越大,身上有伤,道路又滑,一人一马,足足huā了两个小时,才走出了那满地的尸骸。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终于停了,胡忧睁开了眼睛。天亮了,阳光有些刺眼。经过一夜的休息,他的体力好了很多。
“你早醒了?”胡忧对伸头过来的马儿打了个招呼,坐了起来。
这是一破草房,原来的主人,早已经不知去向。胡忧检查了一遍伤上的伤口,全都已经结疤脱离,新肉已经长出。对于自己的身体恢复能力,胡忧也曾经很惊讶,不过这是好事,无须去管他。
身上的军服,已经破得不成样子,胡忧在戒指里找出一身旧衣服换上,顿时从一个将军变成了农夫。
他并没有失忆”过往的一切,他全都很清楚的记得。他知道”这一次因为大意,他打了败仗。败得很惨,几乎是全军覆没。
胡忧正想着找点东西吃,屋外的马蹄声又响起来。听那意思,人数不少,功夫不大,已经到了近前。
装死,不可能了。这一次”只能面队。
来人没有敲门,那破门都经不起他一脚,哪里用得着敲。
,“干什么的!”胡忧还没有开口,一个士气就先凶巴巴的喝道。
,“打柴的。”胡忧哆哆嗦嗦的回道。
,“打柴?”士兵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一指那马儿喝道:,“这是什么?”
“是马。”胡忧很诚实,没有说是驴子。
“废话,我不知道是马吗,我是问哪来的!”士兵骂道。
战马和民用马不太一样,战马吃得好,普片已经强壮。这匹大难不死的老马,虽然已经老了,但依然有种普通马比不了的大气。再说马屁股上,还有一个火漆,详明了它来自平太城,跟本瞒不了人。
胡忧暗中提了提气,受伤太重,他的精神力自动调理伤口消耗很大,现在的功力,还不到往日的一成。对方有近二百人,打是肯定打不过的。
胡忧歉意的看了马儿一眼,道:,“我也不知道它是哪来的。昨晚我在睡觉,一觉醒来,就看到它了。我还寻思着,是不是老天看我太穷,想帮帮我。”
“就你,还是老天帮你,你也不撤泡尿照照。这马是军马,我们的,知道不!看你说话还算老实,就放你一马,不然军爷砍了你。”
这士兵很明显的见财起意,他们身上的军报,跟本就不是平太城的,这马就算是军马,也不可能是他们的。
胡忧没有多话,这年头,谁的拳头大,自然就有话语权。他说是他的,那就是他的好了。
,“过来,我问你,昨晚可听到什么动静?”
士兵得了马,这才想起了正事。开始盘问胡忧。以胡忧的嘴皮子,要应付个把士兵,还不成问题。二十分钟之后,把士兵给打发走了。之所以能那么容易,还多亏了他这特殊的体质,从外表看,身上一点伤都没有,自然不会让人怀疑。
士兵离开之后,胡忧的皱头也跟着皱了起来。在士兵问话的同时,他也很巧妙的从士兵的身上,了解一些外面的情况。情况比他料想的还要坏。
原来,胡忧在平太城战败的消息,一经传出,之前那些被胡忧压着不敢动的中州势力,一下全都反了。当天就出兵进攻帝都。
别看这些势力,被胡忧压着的时候,一个个服服帖帖的,那翻起脸来,比狼还要狠。还好帝都有西门玉凤,暂时没有太大的问题。
这边没有问题,胡忧这边的问题却不小。平太城通往帝都的道路,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誓要抓到胡忧。
“这些家伙,看来是拼了。”
胡忧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很明显的,他在赶死队的消息,已经让人知道了。现在他唯一的优势,就是那些人现在还不能确定,他究竟有没有战死在平太城。
胡忧正想着下一步应该怎么个走法,之前那个出了门还没有离开的士兵又回来了。
,“刚才你说,你是打柴的?”士兵哼哼道。
,忧小心的应了一声,在这种情况之下,一般走了的人又回头,多半没有什么好事。
“那跟我们走一趟吧。”
“去哪?”
“那来那么多废话,走还是死,你自己选一条吧。”士兵手握刀把。死人,有时候也是需要勇气。胡忧看得出,这小子外强中干,肯定没有上过战场。拨刀杀人的事,他肯定做不出来。
不过这时候跟他硬顶,已经没有什么好结果。杀人他不敢,打人他肯定不会留情。
走就走吧,反正现在也是虎落了平阳。
胡忱跟着士兵出了屋子……
帝都。严帅府。
,“大姐,情况怎么样?”西门玉凤看到红叶进来,忙问道。
红叶摇摇头道:“候三重伤还没有醒,据士兵说,相公当时严命他们撤退。所以相公的情况,他们也不知道。”
,“这都多少天了,还没有一点消息,真是的。”西门玉凤在屋子里转了几圈道:“不行,我要带人亲到平太城找相公!”
“三妹,你别冲动。现在帝都的情况你也知道,中州的势力联合起来疯一样韵进攻我们,你哪出得去。”
,“可是相公那边……”
,“爹爹不会有事的,他是不死鸟!”一声稚nèn的声音,打断了红叶和西门玉凤的对话。
小丫丫带着小白,出现在正厅。
看红叶和西门玉凤看过来,丫丫又很肯定的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丫丫说得对,相公肯定不会有事的。”红叶也坚定了信心。这些年来,胡忧三五不时的就这么来一次哪一次不是平安的回来。
,“玉凤,相信我你只要专心的指挥作战就可以了,相公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的。”
“大姐说得对,相公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的。”欧阳寒冰和欧阳水仙也走了进来。跟在她们身后的是黄金凤和黄圣衣。
“好!我也相信相公不会有事。”西门玉凤一一看定众姐妹,道:,“在相公没有回来之前,让我们做一些事!华些该死的,居然敢落井下石,这次我要让他们尝尝厉害!”
………………
“小胡,没有水了快去打点。”平太城城主李隆基府里,传出了五婶的叫声。
,“哦忧应了一身,光着个膀子,拿着水桶去打水。
胡忧之所以会到这里,说起来有几分故事xing。那天在小屋里抓他出来的士兵是山平镇的士兵。他们抓胡忧回去,本是想做杂工的。
可是刚上大路不久,平太城出来搜索胡忧的马队,就遇上了这帮人。双方不认识,但是因为共同的敌人胡忧现在他们算是战友。
胡忧那匹让山平镇士兵抢去的马,本就是平太城的。平太城的士兵一下就认出来了,双方就这事发生了一些小口解。之后协商了一会,那以平太城要回去了而胡忧则和另外三个被抓的壮丁被以赔礼的责式,也送给了平太城这边。就这么着,胡忧被弄到了平太城。
面对这样的结果,胡忧除了苦笑,还能说什么呢。平太城就平太城吧,他正好也想看看,那个李隆基究竟是一个什么德xing。
胡忧是五婶挑人的时候挑的。五婶是李隆基府里的厨房管事,那天正好府里没有人用,她就要了胡忧。
李隆基现在正满天世界的派在追查胡忧的下落,他却不知道,自己每天吃的饭,喝的水,胡忧都有份做。
“小胡呀,你今年多大了。”五婶站在水缸前问胡忧。
胡忧把水倒进水缸里,随口应了一声:,“三十。”
“扑哧。”五婶笑了:“你这人,看你平时ting老实的,没想到,还学会说大话了呢。就你这,顶多也就二十四五,三十,你骗鬼去吧。”
胡忧有些无奈的摇摇头,女人总是喜欢自以为是,他这三十都还说小了呢。
,“呵呵,我不是想扮成熟一些嘛。”胡忧傻笑道。他现在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不自乡下的小子。
“去你的,就你还成熟呢。让五婶看看,长毛毛了没有。”五婶一双媚眼,不停上下打量着胡忧。那样子,就像要把胡忧给吃了似的。
胡忧差点没吐了。这五婶长得不算难看,就是太肥了一些而已,要放在大唐,那也算是美人。但是她那xing子太古怪,四十大几了,没有成亲不说,还总喜欢勾年轻壮男。
胡忧轻易就被选中进城主府做事,就是因为五婶这种怪xing子。她一眼就看上了胡忧的强壮,这是准备吃胡忧这个“童子鸡,呢。
,“五婶,我打水去了。”胡忧心中暗暗叫苦。
,“哟,不脸红了呢。告诉五婶,娶了亲没有?这府里溧亮丫鬟可不少,改天五婶给你找一个好的。”五婶不打算放过胡忧,跟在了胡忧的身后,一双媚眼,老在胡忧的光膀子上打转。
这也是五婶定下的规矩,在厨房里做事的男人,都得光半边膀子。
,“那好呀,我娘早想给我找媳fu了,可惜家里太穷,没有人愿意跟我。”胡忧还一边打着水,这样可以躲开五婶的魔手。这要不小
心,让她碰到,非得洗一井的水不可。
,“那是她们没有眼光,这么壮的小伙,五婶都喜欢呢。咯咯咯,给五婶说说,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五婶这样的行不?”五婶扭动着她水桶腰。
胡忱真是恨不得一刀把五婶给劈了,不过他现在还有别的重事,不能冲动,只能让五婶调戏着。
还好,五婶这个厨房头也ting忙的,没一会功夫,就被人叫去了。
“马拉戈壁的,这叫什么事。”胡忧抹了把头上汗水,这辜要是让玉凤她们知道,非笑死不可。
五婶去了ting久,回来的时候,把厨房里的一众伙计,全都叫了跟前,非常郑重其事的一一安排工作。
胡忧在一边听了一会,就大体猜道了,这是李隆基要宴客呢。
李隆基是胡忧的敌人,他的客人,自然也是胡忧的敌人。
胡忧在心里暗想着,帮李隆基挑了那么多天的水,这一次,得一次过收回利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