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了房间,胡忧可以确定,那里曾经住过那样一个神秘而身份特殊的人物,不过他已经失踪了那么久,想要找到,怕是没有那么容易了。
关于这个皇子,为什么会流落民间,郑松奇也说不清楚,唯一知道这个事情的是他的父亲郑功成,可是郑功成早就已经死了。跟本无从查证。
郑家已经多年没有人住了,显得相当的清冷,屋外不时传来的叫卖声,与这里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少爷,住处已经安排好了。”哲别在胡忧的身边,小声的说道。
“嗯,我们走吧。柔儿。走了。”胡忧向欧阳水仙招招手。
欧阳水仙从进门之后,说对那些寒梅来了兴趣,此时还在那赏着花。
阳水仙应了一声,却没有移动脚步。
“怎么了?”胡忧走到欧阳水仙的身边。
“哥,我总觉得这些梅花怪怪的。”院中的风有些大,欧阳水仙的小脸,被风吹得红扑扑的。
“是吗?”胡忧的目光转到了那些梅花上。他对花草没有什么研究,左看右看,也没有看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它开得太艳了。”欧阳水仙说出了答案。
“以前在宫里的时候,因为无聊,我曾经跟一个老园师学过种花。我记得老园师说过,种梅花得腐叶土3份、园土3份、河沙2份。这是因为梅花喜肥,又爱松土。如果肥不够,它就长不起来,更开不出美丽的花。”
欧阳水仙指指那些梅花,继续道:“这里已经多年没有住在,更不可能有人追肥,这些梅花却看得如此的艳丽,不太合理呀。”
经欧阳水仙这么一说,大家都觉得是这么一个理。胡忧看向郑松奇,郑松奇摇摇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
哲别突然道:“叫不我们挖开看看?”
胡忧想了想,点点头。哲别得了令,安排人去了。
“柔儿,我们到那边等吧。”胡忧牵过欧阳水仙的手,离开了花园。如果真像心理猜的那样,后面的东西,他不想让欧阳水仙看到。
“少爷,有发现。”大约十分钟之后,哲别在胡忧的耳边,说了一段话。
原来在花的下面,有一副骸骨。从髂骨的大小看,属于四五岁的孩童。梅花所需要的花肥,正是来自于他。
“从年纪和时间算,会不会是……”哲别看了欧阳水仙一眼,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欧阳水仙的脸色,微微变得有些难看。不过很快,她就恢复了过来。毕竟,那是她先想到的可能性。
胡忧的目光,又看向了郑松奇,他是这里的主人,更有发言权。
郑松奇沉默了一下,摇摇头道:“郑府里,没有那么小的孩子。除了他……”
客栈里,胡忧喝了口烈酒,全身上下,一片火热。下雪天喝烫酒,确实是一种享受。
色百这个事情,似乎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之前,胡忧和欧阳水仙经过分析之后,判断色百这个皇子事件,很有可能是柳永吉杜撰出来的。
巧遇郑松奇之后,他们才知道,原来真有这么一个事。这个皇子,曾经就住在郑家,但是后来失踪,很有可们是被人抓走了。
但是现在,又在花园里发现了一具小孩子的髂骨,从年岁和时间来算,他很可能就是那么皇子。
可是,他究竟是不是‘他’呢?
胡忧在心里思考着,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柳永吉,究竟在这里面,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他是不是知道那小孩有可能遇上的事。如果那具髂骨真是流落民间的皇子,那么又是谁对他下的手。这些下手之人,就什么要把他给埋在花园里,现在他们又在什么地方。
问题一个接一个,似乎越想越多,却又都没有答案。
“你还真是一个问题少女呢。”胡忧想得头痛,没好气的瞪了欧阳水仙一眼。
欧阳水仙小嘴一噘,无比的委屈。
“少爷,柳永吉元帅派人请你过府。”哲别拿进来一张请贴。大红色的,挺喜庆的样子。
胡忧笑笑道:“看来柳永吉对金城的掌控能力还挺高。”
虽然没有刻意的隐藏身份,不过胡忧进城的时候,还是很低调的。这样都让柳永吉这么快得到消息,可见在这方面,他做了大量的工作。
“柔儿,陪我走一趟?”胡忧转头看向欧阳水仙。
欧阳水仙摇摇头道:“不去,他又没有请我。”
欧阳水仙在公众前露面不多,加上她这次做与哲别差不多的打扮。柳永吉的人,怕是没有把她认出来,不然以她宁南帝国皇妹的身份,怕是也会收到柳永吉的请贴。
胡忧想想,虽然欧阳水仙和他在一起,但是以她的身份,直接去参加柳永吉的宴会,也不是那么好。这里面不是交情的问题,而是国际交往的惯例问题,有时候,必须得注意一些。
“也是,那你就在客栈里乖乖店呆着吧。”
说完这话,胡忧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以欧阳水仙的性格,让她乖乖的呆着,怕是没有那么容易吧。
有日子没有见柳永吉了,柳永吉的精神看来不错,远远的看到胡忧,就迎了上来。那热情劲真够火热的。
“柳元帅,看着显年轻了呢。”胡忧呵呵笑道。
“胡老弟你就别笑话我了,与你比,我有何年轻可言,都行将就木了。来来来,今天我们可要好好的喝一杯。”柳永吉拉着胡忧的手,坐入主位中。
胡忧环视了一眼,陪席的人并不多,五六个而已,看来都是柳永吉的亲信。这些人大部份胡忧以前都见过,只有一个人,胡忧看着比较眼生。刚才柳永吉介绍他的时候,只说叫风尚可,也没有过多的介绍其他的东西。
这个风尚可挺年轻的,当然,这是相当柳永吉那一方的人,事实上他看着比胡忧还大上三四岁的样子。
面白无须,刚才在介绍的时候,他只是给胡忧简单的行了个礼,没有多说任何的话。此时入席,也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别人说话他听着,却不开口答话。
胡忧最喜欢吃狗肉,所以他明白一个道理,会咬人的狗,通常都不会叫。
把人比作狗,似乎有些不太礼貌,不过胡忧对些人的印象并不是那么好,比了也就比了吧。反正是在心里说的,也没有人听得见。
席间,柳永吉对胡忧突然到访,没有事先通知他,多有意见。一再以这个借口,罚胡忧的酒。在其他人的哄托之下,酒桌的气氛,还是很不错的。
胡忧也乐呵呵的接受着柳永吉的罚酒,这不过是一个说话的由头而已,谁也没有拿这次当真。
席后,胡忧被柳永吉请到了书房,这回屋子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知道你喜欢喝茶,来试试我这个大红礼怎么样。”柳永吉笑道。
“元帅的茶,想来一定是不会错的。”胡忧笑着端起了茶。平常的茶,都是红茶或绿色,而这个茶,红中带色点点金色,还真是挺特别。轻轻的品了一口,胡忧连连点头称好。
柳永吉笑道:“喜欢就好,回头我让人给你送到客栈去。”
“那太麻烦柳元帅了。”
柳永吉正色道:“相比起你为我色百帝国所做的事,这区区一点茶叶又算得了什么。要不是你,现在色百不知道被各国分成什么样了。”
说到这里,柳永吉长长的叹了口气。身为天风大陆七大强国之一,弄成如今这个样子,真是让人汗颜呀。
“元帅也不用过于担心了,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胡忧安慰了一句。心里暗想着,怎么把话扯到那个失踪皇子的身上。这个消息,毕竟不是公开的,要聊这个,还需要一些技巧才可以。
“借你吉言吧。”柳永吉点点头,看似随意的说道:“少帅此来,是为了皇子的事吧。”
胡忧心中一突,他到是没有想到,柳永吉会主动的提起这个事。
不等胡忧开口,柳永吉又继续道:“说起来,你也是色百帝国元帅,这事按理我应该早一点和你详谈的。”
告辞柳永吉,胡忧的心情有些沉重。眉头紧紧的皱着,连天似乎都变得阴沉了。
“哥,你回来了。”欧阳水仙看到胡忧进来,忙迎过去。又是泡茶,又是让坐的,整个一个小侍女。
“哥,你怎么了?”看胡忧的心情不是很好,欧阳水仙挨着胡忧坐下,娇声的问道:“是不是和柳永吉吵架了。柔儿去帮你骂他”
“呵呵。”胡忧被欧阳水仙娇憨的样子逗笑了。在心里思量了一下,他决定把从柳永吉那里知道的事,告诉欧阳水仙。
“柳永吉快要不行了。”胡忧平静的说道。亲耳听到柳永吉说这话的时候,胡忧愣了好久,才回过神来。
“什么?啊”欧阳水仙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之后确是吓了一跳。
胡忧竖起一根手指,道:“最多一年,快则三个月。”
“怎么会这样。”欧阳水仙的小脸有些发白。她虽然年经不大,当是她的身份,让她的视角高过大部份的人。你去问一个六、七十岁的普通百姓,他不见得能知道,如果柳永吉在未来一年死去,会有怎么样的影响。欧阳水仙却是知道,柳永吉死了,色百帝国将会变成真正的无主。以此为引子,怕是要暴发一场比对抗异族人更多残酷的战争。
“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胡忧淡淡的回道。为什么会这样,似乎已经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柳永吉这一次,算是对胡忧推心置腹了。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了胡忧。胡忧之前,还在左思右想,现在基本都已经有答案了。
柳永吉自知必死,自然得给自己找一个接替人。这是迫在眉睫之事,无论能不能找到那个传说中的皇子,色百帝国都必须要有一个皇子。
“哥,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欧阳水仙一时没有主意。她虽然聪明,但是经事还是少了一些。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事,完全没有一点的心理准备。
胡忧苦笑道:“我现在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按柳永吉的意思,在他死了之后,让胡忧来代管色百帝国的元帅,以辅佐新君上位。
这个事,看起来位高权重,其中的困难程度,普通人跟本无法了解。这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事,他的付出远远要多过回报。
现在的色百帝国,似乎是柳永吉在掌权。事实上,别说是色百,就是这小小的金城,柳永吉的话,都无法通行。
柳永吉再怎么着,也是色百帝国皇族,又掌兵权数十年,都弄成现在的局面,换了胡忧来,又能比柳永吉好多少?
真要拿色百的控制权,还不如直接挥兵而进强呢。
可是这个事,胡忧现在,却又非做不可。柳永吉的病,让胡忧坚定了推王忆忧上位的决心。与其让色百四分五裂,还不如把这个江山打下来,抓在自己的手里。
经过与王张氏一天的长谈,王张氏已经同意胡忧的计划。现在她和王忆忧已经离开了浪天,秘密的进入色百帝国,只要胡忧需要,他们就可以胡忧希望的方式,出现在世人的面前。
想到自己真的有机会一手掌两国,胡忧不由又兴奋起来。当年初到天风大陆之时,他不过是空有一个皇帝梦而已,现在他已经有实力,左右一国的走向了。有时候真想提前知道,到自己死的那一天,会达到怎么样的高度。
此时的胡忧,还不知道,他自己给自己制造出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王富贵的儿子王忆忧,今年不过是九岁而已,却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九岁,对于自己小时候的事,他还是有印象的。他知道自己的父亲,不过是一个很平凡的人。
王忆忧知道,王富贵是为了救他们母子而死的,但是他却并不决定王富贵伟大。因为伟大的人,不需要为自己的生存而发愁。就像胡忧那样,他就绝对不会死于一场小小的逃难之中。他不要像王富贵那样活着,他要像胡忧一样,可以手握百万兵。
王忆忧心里的想法,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在不死鸟军校上学的时候,他的年纪最小,却是最认真学习的。因为他知道,家里给不了他怎么,想要的一切,必须要靠自己的双手,才可以得到。
一个月前,胡忧来到了豆腐楼,给了他一个选择。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他的选择毫不犹豫。
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因为他正是他向往的生活。机会只有一次,他绝对不允许自己错过。
此时,王忆忧静静的坐在马车里,对面坐着的,是他的母亲王张氏。在母亲的眼中,他还是一个九岁的孩子,什么也不懂的孩子。然而王张氏却不知道,她的这个孩子异于长人,他的心性,绝对不可以用年岁来量度。
透过马车的缝隙,王忆忧不时可以看见窗外的风景。外面的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是陌生的。这个名叫色百的国度,他以前从没有来过。
虽然胡忧说得不是很清楚,但是从胡忧的话里,王忆忧隐隐可以猜到,胡忧让他们母子来色百帝国,是因为什么事。
他的母亲,原来是不太同意的。王忆忧曾经躲在窗下,偷听胡忧和母亲的谈话。母亲的理想,是好好的经营好酒楼,而不是卷入各国的政治之中。
胡忧以为,说服王张氏的是他。胡忧却不知道,真正说服王张氏的,事实上是王忆忧。这个九岁的孩子,有着胡忧忽略了的强大逻辑能力。
马车在走了大半天之后停了下来。和王忆忧相像中的一样,他们换乖了另一辆马车,继续前进。
这一路的行程,胡忧已经全都完排好了,不需要他操心,也轮不要他操心。他唯一要做的,就是静静的坐着。
“胡忧叔叔。”分别一个多月之后,王忆忧再一次见到胡忧。每一次见到胡忧,他都在心里对自己说,那就是他将要超超越的高度,终有一天,他要比胡忧别得更强大。
胡忧此时并不知道,这个叫他‘叔叔’的九岁男孩,并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的天真。
“乖了。”胡忧摸摸王忆忧的脑袋,笑着对王张氏道:“这一路累着了吧。”
王张氏看了儿子一眼,摇摇头道:“还好,这几年四处去了不去的地方,已经习惯了。”
“我安排了住处,你们先休息一会吧。晚一点,我在跟你们详谈。”
张氏没有什么意见。她本想跟胡忧说说儿子王忆忧的事,之后却是忍住了。
“小家伙,跟我来吧。”欧阳水仙牵起王忆忧的小手,笑眯眯的说道。关于王忆忧的事,胡忧已经告诉了她,她自然是支持胡忧想法的人。
“姐姐好。”王忆忧很乖巧的给欧阳水仙问好。
“要叫阿姨。”欧阳水仙偷偷瞄了胡忧一眼,在王忆忧的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她可不想平白又小胡忧一辈。
王忆忧郁闷了一把,改口叫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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