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八个明星一起去了丹佛最大的夜店玩。
美国的夜店分很多种,女人穿紧身衣的,比基尼的,**的应有尽有。这家比较正规,可以包一个vip包间在里面饮酒寻欢,适合明星们聚会。
郭旭前世就听过这家夜店的大名,因为2018年有一名下班的fbi特工来这里激情热舞,后空翻耍帅时不慎掉出枪支,他慌忙从地上捡起时枪支走火,『射』中了一名男子的腿,所幸受伤者无大碍。
由此可见,丹佛的治安是很好的,如果是在芝加哥夜店发生这种事,这位fbi老兄肯定被毒贩们『射』成筛子了。
进了包间后,安东尼一直找着郭旭说法,一副『迷』弟相,让他哭笑不得。
“我喜欢你拍的《舞者的纯情》和《人生遥控器》,也喜欢你的歌,我们能合影吗?”
“当然。”郭旭从不拒绝这种请求,两人拍了很多照片,安东尼笑的和个大孩子似得。
认识以后,郭旭发现这小子挺可爱。他的脸很圆,特别爱笑,“甜瓜”这外号真是合适。
在郭旭前世,安东尼被媒体给妖魔化了,只因为他生长在暴力、毒品和犯罪横流街头的巴尔的摩,外加生涯后期他的带队成绩糟糕。
媒体下安东尼经常是这种画风。
“安东尼和巴尔的摩当地帮派有染”。
“安东尼被录像带拍到和当地黑帮老大搞在一起,建议在告密者头上开个洞”。
他曾带着大麻闯安检,被查出后说“是我朋友放在我包里的。”
他还接连不断的被拍到做黑帮“三指”手势等等……
其实“社会我瓜哥”的人品还不错,近期他就做过好事。印度洋海啸郭旭捐了一百万美元,没出新秀期的安东尼也捐了35万。他还参与其他慈善活动,前世捐过很多钱。
当然,如果有人惹到了安东尼,他的确是个暴脾气,球场上经常想找人pk,打起架来从不含糊,在麦迪逊广场花园斗殴事件中表现抢眼。他的女友都是2002年在雪城大学的时候,他在酒吧一拳ko了对方,英雄救美追上的。
他是那种你给他一副笑脸,他就客客气气,谁让他感到不爽,他就回击的那种人。
来到夜店郭旭却没法跳舞,他往舞池边一站就会被姑娘包围,白人、黑人、亚裔都有。
随着他名气越来越大,想要贴他的女人也越来越多。他在很多城市打客场的时候,酒店门口会有女粉丝守候,试图在他出酒店时吸引他的注意,更有甚者想直接冲击酒店和他进行亲密接触。
以上都还算正常,毕竟女粉丝追星的热情很多人都见识过。最可恨的是有一些女人为了出名,直接造谣声称和郭旭发生过一夜情,其中还有丑女,这就让他有点生气了。
现在打客场时郭旭几乎不出酒店,成为超级明星的代价是失去了自由,明星周末他想好好玩一玩都不行。
这时他有点想念平行世界的时间循环,希望再进循环,可惜他控制不了这种能力。
聊天喝了些饮料,郭旭和奥尼尔一起结伴去厕所,放完水出男厕,郭旭被一个金发少女给拦住了。
“杰森,我们可以谈谈吗?请给我一个机会。”少女仰头看着他,大眼睛水汪汪的。
奥尼尔笑道:“小姐,在男厕门口堵着可不是浪漫的邂逅。”
“对不起……”少女赶忙让出路来,有些慌张,因为她看到夜店保安往这边走了。
可她又不愿就这么离开,她好不容易才从酒店、餐厅一路跟到这里。她只能可怜巴巴的看着郭旭,用眼神求助。
明星周末期间游客众多,夜店安保的力度也加强了,一个黑人上来问:“两位,需要帮忙吗?”
夜店里经常会有人被不喜欢的人纠缠,有时需要保安出面帮忙解决麻烦,他们有处理这种事的经验。
郭旭摆了摆手,微笑道:“不需要,只是粉丝想要签名和合影,她很有礼貌。”
郭旭只打量了少女几眼就觉得很面熟,好像是未来的某位好莱坞明星,但不能确定。因为她的脸有点肉,和记忆中的不太一样。
她的面容妩媚,身材娇好,个头有一米七左右,五官非常精致,鼻子很翘有点像艾米亚当斯,脸有点婴儿肥。
有句话叫“英雄难过美人关”。男人都是喜欢看脸的,郭旭也不例外,眼前这位在追星族中绝对属于佼佼者,他没法给对方坏脸『色』看。如果她到时有什么过分的要求拒绝了就是,留点面子,无伤大雅。
奥尼尔也是这么想的,虽然这位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个头有点太高了,但他给了郭旭一个询问的眼神,意思是回包间慢慢聊?
俩人就是这么有默契,郭旭立即做了决定。“你跟我们回包厢聊吧,在这里挡住路了,不方便。”
“好的。”婴儿肥少女笑起来特别甜,至少第一步成功了,她有了沟通的机会。
在回包厢的途中,不少女人投来了羡慕的目光,他们都知道今晚来了好几个球星,郭旭和奥尼尔人气最高,但说不上话。
回到包厢,两人坐在了角落里。郭旭温和的问:“你想和我谈什么?”
“我是你的粉丝……我叫艾梅伯-希尔德,一个演员,我很想出演你的电影,之前两部戏我去试镜了没能选上,能给我个机会吗?你让我做什么都行。”
“哈?你叫艾梅伯?”郭旭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你都试镜了什么角『色』?”
“我第一部是试镜跳舞的角『色』,参加比赛的女配角,我没跳好。第二部……是你妻子那个角『色』。”艾梅伯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
郭旭靠近打量了她几眼,还真是未来大名鼎鼎的艾梅伯,五官能看出来,但和未来比现在的她实在太嫩了。
难怪她会试镜失败,演妻子明显太年轻了,她看上去比梅根小五岁的样子。罗伯特不可能选这么年轻的人演婚礼的戏,适合她的角『色』估计只有学生。
“你今年多大了?不上学吗?”
“18岁,我休学了,想做演员。”艾梅伯回答。
她喜欢演戏,非常想做明星,2003年她就休学进入了演艺圈。家里不支持却拦不住她,她甚至在17岁时为了在纽约从事模特工作,伪造了监护人的签名。
她一直关注着郭旭,知道他会来参加丹佛明星周末,脑子一热就飞过来碰运气了。
在郭旭前世,艾梅伯因出演了dc超级英雄电影《海王》里的女主角湄拉,被称为“真人版美人鱼”,非常红。那刚好是郭旭重生前去影院看的最后一部电影,看完一个星期他就重生了。
郭旭也有点小激动呢。
艾梅伯竟然是我的粉丝?让她干什么都行?这是求潜的意思吗?
等等,这货有个外号是“美国马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