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毛衣的衣袖被挽至手弯,肩膀宽阔,露出的手臂肌肉线条流畅利落。整个人带着一种独特的气场,温文尔雅,又带着疏离感。
来人是周桁。
林枳夏没想过他会突然回申城,明明前几天还在晨报上的角落看见过他的身影。
他正往里走,进门时还微微对着给他开门的茶酒司点头问候。
周桁身上总有种运筹帷幄的从容不迫,哪怕今天没有穿正装,也总给人一种独有的气势。但不可否认,他无论是在工作当中,还是私下待人接物时,都能看出他的涵养。
进来之后,周桁先给几位长辈问过好才坐到周放身边。
此时的周放已经半死不活了。
短短半个小时不到,他已经被自己父母提起过好几次了。每每说到他的那些劣习,周放都要被轮流瞪上一眼,偶尔还会被自己母亲恨铁不成钢地拧一下肉。
就这样被钉在那里,周放手机也不能看,偶尔抬起头还能看见宋今禾、林清焰几个人幸灾乐祸的表情。现在好不容易等着自己哥来了,他马上就靠了过去,缠着周桁聊天。
偏偏两人没有什么共同话题。虽然前后脚出生,但兄弟俩兴趣爱好完全不一样,唯一可以聊起来的话题就是林枳夏。
可今天正主在这儿,周放尬聊了一会儿话,见周桁没什么聊天的欲望,还一直玩手机,觉得自讨没趣,只好又灰溜溜地挪回去等着挨骂。
这边,林枳夏桌上的手机震动了几下。她拿起来看,是周桁发过来的消息。
五哥:我刚刚进来时扫了一眼,看你穿的高跟鞋。
五哥:方便走路吗?
五哥:需不需要我送你?
林枳夏虽然是坐在宴会厅门口那边,但是没想到周桁能一下子注意到她今天穿什么鞋。
脚上这双华伦天奴好看是好看,但为了维持形状,皮质有些硬,穿久了很容易“血祭”。刚才也是为了今天晚上的聚会,才临时换的这双放在车上的备用鞋。
Slinzx:福尔摩斯啊哥哥。
她抬起头,对面的周桁正好在看她,神情淡淡,一旁的茶酒司正在给他斟茶,好像刚才发信息的人不是他。
还没等到林枳夏答复,他就拿起月白釉茶盏放在嘴边,氤氲起的雾色柔化了他的眼,又似乎是在等着自己做什么很重要的决定。
林枳夏也没客气,对着他点点头,那边就了然地低下了头。不一会儿,林枳夏这边就收到了消息。
五哥:好。
简洁明了,一如他的风格。
林枳夏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打算回个“谢谢”,可又觉得直接这样回有些太生疏了。
好需要人工智能帮她回复。
隔了一会儿,周桁手机亮起,是林枳夏的回复。
Slinzx:谢谢五哥~
新茶的雾气未散,林枳夏透过轻薄的茶雾,似乎看到了男人带笑的嘴角,随后雾气散开,她仔细一看,又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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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坐上周桁的这辆库里南,林枳夏都还有些不可置信。
以往回国的时候,林枳夏很少能碰上周桁。他大学没在申城,后面工作了也选择留在江城。
周家虽然也有从商的,但这些人大多都是旁支的,主家仍然以从政为主。但政治往往很敏感,你的一丝一毫举动都会被人放大,甚至曲解。
因此,周家有明文规定,从政的子弟不能借用家中的权势以谋私利,所以周桁能在这个年纪,就在官场上崭露头角,林枳夏是很佩服的。
虽然才刚刚熬出头,职位并不高,但假以时日,以周桁的能力和品相,想要登上高位,是没有问题的。
莫名其妙,林枳夏又想起了孟长赢,有些想笑。
果然,恨比爱长久,讨厌的人总是时时刻刻存在在脑子里的。
收回思绪,林枳夏才注意到车里的熏香换了。
周桁有轻微的洁癖,但是他不爱用香水,一般家中和车内都会点上香薰,平时穿的衣服待久了,自然就染上了香气。
一般他的香薰都是特定的一款,以免用杂了香气乱了。可她还记得上次车里的味道明明是乌木香,怎么这么快就换了?
“你换香薰了?”
“嗯。”
周桁没回头,专注地开着车。
“dr. Vranjes的Rosso Nobile。我记得你喜欢喝红酒,这个味道怎么样?”
红酒贵族?
或许因为职业的原因,周桁说英语时的咬字格外动听。
林枳夏有些惊讶,不知道周桁是怎么知道自己喜欢红酒的。
这几年来,两人见面次数并不多,一般都是手机上聊天。而林枳夏在他面前喝红酒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嗯,挺不错的。”
回去就买个同款。
香薰有股很浓郁的果酒感,或许是点了有段时间,还参杂了一点木质香,中和了浆果的甜。
“你知道开车去哪儿吗?”
“碧水云居。”
男人这才偏头过来看她,眉目清朗。
“前几天…在宋羽安的朋友圈看到了。”
周桁说这话的时候有些犹豫,似乎觉得提起这事有些羞耻。
林枳夏望着他,不知为何,视线不自觉地往下,停留在他修长的脖颈处。喉结上的那颗小痣,在夜色中反而更加清晰。
其实不止是知道林枳夏最近住在碧水云居,连林枳夏爱喝红酒这事,也是通过宋羽安的朋友圈知道的。
和周放不同,周桁从小到大就很稳重,如果让林枳夏给同辈的几个人排个稳重排行榜,周桁肯定稳居前三。
但这样的性格往往让人很容易忽视他的外貌。兄弟俩虽然风格迥异,但毕竟是双胞胎,总有些共同点,比如相貌。
周桁和周放一样,长着一张充满少年感的脸。但他平时的行为作风很难让人注意到他的长相,反而被他身上的气质先震住。
事实上,周桁私底下是个很温柔、很细心的人。
换成现在网络上的说法,周桁就很像“少年感的爹”那一卦的。长着张青春朝气的脸,行为却很像“老干部”。
凭借着这种气质,之前周桁出席一场会议时,还在网上还小火了一把,但因为平时看外交新闻的人不算多,最终没有掀起多大的浪花。
“对了五哥,beverly现在在申城吗?”
beverly,贝弗莉,是前几年周桁养的一只布偶猫,非常可爱。
去年回国的时候,周桁还把它带到王府给林枳夏养了几天,一人一猫感情意外的不错。
养贝弗莉是这位“老干部”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除了养猫,就是养各种花花草草。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周桁都还养的有模有样的。
“在江城,留申城这边我不放心。你想见它?”
周桁虽然在问,但心中已经做起了计划。
“我明天回江城之后安排人给你送过来。”
虽然到时候一同过来的肯定有配套的团队,林枳夏不用费很多的心神去照顾小猫,但她还是觉得有些太麻烦周桁了。
毕竟照顾小猫小狗这些事情,和照顾小孩一样。
偶尔看着很喜欢,一直相处的话就算了。
“不用了五哥,下次你回来休假的时候带回来就好。”
周桁沉默了一会儿,就在林枳夏以为他已经默认的时候,他才出声。
“好。”
聚餐过后的第二天就是周末,林枳夏按惯例健完身之后,就在家里摆烂了一天。直到周天下午答应了季安澜几个人晚上的邀约,才不得不起身收拾。
姐妹局,不用打扮的太正式,但是也不能不打扮。
不过林枳夏挑衣服的事儿倒是省了,季安澜提前通知她,让她穿上次自己给她买的一件小礼服,说是为了让林枳夏和她配套,穿闺蜜装。
礼服是美拉德风格的一条茶褐色抹胸皮裙,胸口和裙摆左侧各有一朵同材质做成的花,为了固定皮裙,还贴心地设计了三条水钻单侧肩带。
上身之后,林枳夏还挺满意的,就是不知道季安澜口中的和自己配套是指什么。
不过她打算将悬念留到最后,等今天晚上见面时再见分晓。
距离约好的时间还有两三个小时,林枳夏提前吃了晚餐之后,跟着妆教扒了个美拉德妆容,甚至还带了一对星蓝色的美瞳。
很久没亲手画过这么复杂的妆了,林枳夏感觉自己再不练练手,就快手生了。
所幸,一切还算顺利,除了中途眼线差点没有画对称之外。
申城昼夜温差大,加上又入了秋,这几天晚上不穿外套出门,确实有些冷。
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林枳夏不是那种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人,打理好发型之后,就开始给自己挑外套和鞋了。
鞋子倒是好挑,为了搭配礼服,林枳夏特意将那双miumiu的同色系猎装长靴给拿了出来。至于外套,她犹豫了片刻,从衣柜里取出来一件驼色皮草大衣。
上身是没有问题的,外套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厚,穿上意外的刚刚好。
在床上又躺了一会儿,林枳夏掐着时间起来,觉得自己差不多该出发了。
想着今晚姐妹局,林枳夏打算把乔沅带过去介绍给她们认识。她没指望林清焰能认下乔沅这个朋友,但宋今禾和季安澜倒是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