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人不多,除了他们一家人,就多了裴钰和赵远之。
不过毕竟是请客吃饭,感谢他们这段时间的帮忙,菜品不能太简陋,不但不能简陋,还得想出点花样来。
林窈盘算了一下家里的菜,心里有了主意。
林窈准备做五菜一汤,红烧肉不能少,上次赵大哥就说想吃国营饭店的红烧肉,林窈自信手艺不比国营饭店的大厨差,这个主菜不能少。
另外,她准备做个水煮肉片,猪肉是今天特意买的。
新鲜的里脊肉泡出血水,切成薄片,加入料酒,盐,胡椒粉,鸡蛋,淀粉以及适量油抓拌均匀,放一边腌制半小时左右。
然后起锅烧油,放入她之前熬的酱料炒化,炒出红油后加入一碗水烧开,之后下入各种农家配菜,有青菜,洋葱,大白菜等等。
全部煮熟后捞出来铺在碗底,再一次下入腌好的肉片,肉片煮的时间不用太久,变色即可捞出,这样的肉片才能又滑又嫩,一点都不柴。
将肉片放在配菜上面,把准备好的蒜末、干辣椒段、花椒放在肉片上面,浇上滚烫的热油,激发出香味,最后撒上葱花香菜,一道麻辣鲜香的水煮肉片就完成了。
小鸡家里有,可以分两种做法,一种红烧,另外一种清炖,刚好适合林父大病初愈的人喝,补一补身体。
素菜她准备做风味脆皮茄子,肉末豆腐,都是下饭的可口小菜。
这样五菜一汤,既不会失礼,又不会吃不掉导致浪费。
拟好了菜谱,接下来就是动手做了。
当阳光从门槛处移到院子里的太阳花时,厨房的香气已经引得堂屋中下棋的林父心不在焉了。
他使劲吸了吸鼻子,最后干脆认输。
林父下棋技术差,不过棋品不错,他也知道自己不咋地,刚开始就说好让裴钰不要手下留情。
裴钰虽然嘴上答应了,但为了林父的体验感,他还是费尽周折尽量将时间拖得长了点,后面干脆是一边下一边教。
象棋不似围棋,围棋速成比较难,象棋有大致的套路,虽然做不到精通,但至少能让林父在面对别人时,有余力多过几招,农村人娱乐少,除了偶尔打打小牌,老少爷们最爱的就是夏天晚上围坐在一起下棋聊天了。
这样时间过得快一点,回去洗洗就能睡觉,第二天又是新的一天!
回归正题,这边林父认输了,裴钰收拾了棋盘棋子,就去知青点喊赵远之过来吃饭。
赵远之原本还在琢磨他裴哥咋还不回来,就见裴钰推门进来。
“裴哥,你回来啦!”
“嗯,今天林叔出院,喊我们过去吃晚饭。”
“真的呀,太好了,林窈妹子的手艺我馋好久了。”
裴钰将手里的一铁皮盒饼干并一袋子苹果递给赵远之,“去人家吃饭空手不好看,你把这个带着。”
说着,他自己也拿了一条烟出来。
“哦哦,好的,咱现在就走吗?”
“走吧,饭已经好了。”
“耶!”
院子里郑红正在淘米,见裴钰和赵远之手里拎的这些好东西,她眼馋的瞧了一眼又一眼。
都是好东西呀,不用看,也知道裴钰是带给谁的,他们下乡大半年了,裴钰性格冷漠,除了搭伙时他会偶尔买点肉给大家解解馋,私底下从来不会给人东西,话都不会多说两句。
当然,赵远之那个黑熊精除外!
郑红望着盆里晃动的倒影,有点惆怅,也不知道这村里风水是不是就旺他们本地的人,怎么一个个的,又是跟纺织厂厂长儿子相亲的,又是能抓住像裴钰这样有钱的大院高干子弟。
她来这大半年了,除了晒得更黑了,好像啥都没有。
抬头看到坐在院子里仿佛没看见裴钰的楚晴,郑红心里清楚,最近这段时间裴钰的表现大家都看在眼里。
虽然嘴巴上没有说,可是整个知青点,谁会不关注他呢!
他每天巴巴地往县医院跑,天天晚上又送那个林窈回来,大家私底下都传遍了,都说裴钰被一个村姑迷得晕头转向的!
楚晴突然这样子,明眼人都能看出她的心思,最近连使唤她都变少了,害她少挣了起码几块钱。
想到这,郑红更惆怅了!
以前她还幻想裴钰是拯救她的白马王子,可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别说拯救了,赵远之那货恨不得防贼一样防着他。
她上辈子估计是掘了他家祖坟,让他对她这么看不上眼。
不过后来她也想通了,她对裴钰本也没多少感情,只是看他条件好,想着要是能跟他在一起,自己也不用再过苦日子。
可惜人家看不上她。
也是,连楚晴这样的大小姐,裴钰都不多看一眼,自己又算什么呢,想明白了也就不纠结了,慢慢熬吧!
唉!
林家堂屋里,老旧的木桌上摆的满满当当,家里跟过年似的,热热闹闹的,充满烟火气。
“小裴啊,叔我谢谢你,要不是你,我这条命早没了,我林老二不怕死,但是我放不下家人,你是我们家的恩人,以后有什么需要叔帮忙的,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绝不推辞!从此我就是你大哥,你就是我二弟,来,二弟,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裴钰:“......”
赵远之:“......”
我裴哥想当您老女婿,您却要跟我裴哥拜把子当兄弟?
林母:“......”
这死老头子胡咧咧啥呢!
林窈:“......”
就不该因为他无聊,跟他讲《水浒传》的故事。
见裴钰原本含笑的神情僵住,林窈赶紧说:“爸,您尝尝这个红烧肉怎么样,比咱今天吃的国营饭店好吃不?”
林父放下杯子,注意力立马转向碗里滋滋冒油的红烧肉,“不用尝,肯定好吃。”
说是不用尝,筷子已经诚实地夹住颤巍巍,色泽红亮油润的红烧肉块,一口咬了下去。
红烧肉最后出锅,还有点烫,但是比起烫,更多的是香,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肉汁随着牙齿的咀嚼,慢慢溢出,肉香味浓郁绵长!
林父连连比大拇指,招呼裴钰和赵远之也吃。
赵远之早就馋的直咽口水,端起碗狼吞虎咽,吃的飞快。
他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吃,红烧肉好吃,这个没见过的红彤彤的肉片也好吃,够辣,够香,够味儿!
大概是第一次吃这样的肉,赵远之觉得比红烧肉还对他的胃口。
直到最后一碗饭用水煮肉片的汤泡着吃完,他才靠在椅子上,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