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超英骑着自行车、今天他监考的地方在与家相反的方向,这一路,得半个小时的时间。
他一边骑着车脑子里想着系统发布的那个任务。
只要庄家那几个人不来主动招惹自己,大家都能相安无事地过好各自的日子,他也就打算先这么把任务搁置着。
通过上一件事,他算是彻彻底底地明白了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这句话的含义。
庄赶美那家伙敢跑去举报,而振东就敢帮忙代笔,这一家子可真是没一个让人省心的好东西。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离庄家那几个人越远越好,他们的事跟自己毫无瓜葛,最好是这辈子都不要再有交集。
正想着,突然,一道清脆的电子提示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叮,任务人物出现,请尽快完成任务。】
庄超英听到这声音,心里一紧,这可真不能怪他了,自己都没去找对方,对方倒好,主动送上门来了。
庄超英骑着自行车,眼睛不经意间望向前面一百米开外的地方,只见一个身形有些微胖的男人推着自行车站在一个半开的门口。
远远看去,那身形像庄赶美。
庄超英赶忙把车停到路边,眼睛眯成一条缝,聚精会神地定睛细看,好家伙,还真是他那个便宜弟弟庄赶美。
诶?
庄超英心里犯起了嘀咕,他看到庄赶美走向一户人家,开门的是个女人,庄赶美二话不说,像个偷腥的猫似的,匆匆忙忙地推着车挤了进去,随后门 “砰” 的一声被关上。
庄超英不禁咋舌,没想到自己这个便宜弟弟,平日里看着老实巴交,心里的花花肠子还不少呢。
这是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啊。
庄超英慢悠悠地骑到附近。
这时,他看到路边有个卖梅花糕的摊位,摊主是个热情的大姐,正笑容满面地招呼着过往的行人。
庄超英走上前。“大姐,我要十块梅花糕。”
大姐手脚麻利地将梅花糕分成两个袋子,仔细地装好,递到庄超英手中。
庄超英接过两个纸袋子,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大姐,跟你打听个事。” 说着,他把纸袋轻轻地放到车筐里,接着问。
“这家的男人去哪儿了?”
大姐听到这话,上下打量了庄超英一番,眼中透露出警惕,反问。
“你问这个干什么,一共两块五。”
庄超英不慌不忙,脸上依旧带着笑,从口袋里数出两毛五递了过去,解释。
“这家的男同志是我的一个朋友,我去他之前的单位没找到他,想跟您问问是咋回事。”
大姐一听是这么回事,神色缓和了不少,她看了看周围,见没什么人注意,便把头探了过去,小声说道.
“那你可找不到了,她男人两年前在厂里操作不当死了,王寡妇一个人拉扯着三个孩子,你想找她男人,那可没地方找去了。”
庄超英听到这话,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喃喃自语。“死了啊。”
大姐叹了口气,接着说。“死了,挺好的一个男同志,留下三个孩子,王寡妇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日子过得可难了。”
庄超英点了点头。“成、大姐,我有时间再过来看看她们母子。”
庄超英心里已经大致了解了情况,一男一女共处一室,还能有什么好事,无非就是那档子见不得人的事呗。
本来他想着,如果这女的也不是什么正经人,那就直接报警算了,他们两个妥妥的就是犯了流氓罪,少说也得进去吃几年牢饭。
可是听大姐说完这些,他又有些犹豫了,不能因为一个庄赶美,就把这个女同志给坑了,人家还有三个孩子要养活呢,这要是进去了,三个孩子可怎么办。
。。。。。。。。
庄赶美一进屋,就像一只饿狼看到猎物,迫不及待地张开双臂,紧紧抱住王寡妇,声音急切。
“你可想死我了。”
那股子热乎劲儿,要把王寡妇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王寡妇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弄得有些慌乱,她下意识地赶紧往屋里看了看。
随后,她用力推开庄赶美。“看你猴急的样子,等会。”
接着,她扯着嗓子喊。
“大强二强,领着妹妹出去玩会。”
说罢,她自然地从庄赶美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两块钱。
大强今年九岁,身形略显单薄,从屋里出来,脑袋低垂着,缓缓伸出手,接过他妈递给他的钱。
庄赶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
“大强啊领着二强和小妹去买棒冰吃啊。”说完庄赶美还伸手去摸大强的脑袋。
被大强一下子躲开。
他的小手紧紧地攥着那两块钱,指关节都因为用力而泛白,随后,他带着几分不情愿,领着弟妹跑了出去。
“哎!”
王寡妇拉着他。“孩子小不懂事,别跟他一样的。”
庄赶美看着碍事的三个孩子终于出了门,心里那叫一个畅快。
几步就跨到房门前,将房门划上,还不忘回头抛给王寡妇一个炽热的眼神。
“宝贝,来吧,我可是想你想得紧哦。”
说着,他那肥嘟嘟的嘴巴就朝着王寡妇凑了过去,嘴里呼出的热气带着抽烟热的口臭味。
王寡妇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了,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些许痕迹,但依旧风韵犹存。
她的眉眼间透着一股成熟女人的韵味,身材也保持得不错,尤其是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更添了几分妩媚。
也正是这份独特的魅力,让庄赶美上赶着贴了上来,死乞白赖地要跟她好,甚至信誓旦旦地承诺,只要她愿意跟自己在一起,自己这边就马上离婚,风风光光地娶她进门。
王寡妇思量再三,一来自己确实对庄赶美有那么几分好感,二来自己虽接了死去男人的工作,可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实在是有些力不从心,也渴望能找个知冷知热的人帮衬帮衬,这才半推半就地同意跟他走到了一起。
要说这庄赶美,那可是个十足的会装的人。
平日里,他从自己老妈手里抠出来的钱,转手就给了王寡妇花;
媳妇给他的那点可怜的零用钱,他也都一分一毛地攒了起来,就盼着来王寡妇这里的时候,能大方一把,讨她欢心。
在庄赶美眼里,王寡妇可比自己那个黄脸婆媳妇有气质多了,而且还懂得各种风情花样,每次跟她在一起,庄赶美都觉得自己像是找到了人生的新乐趣,心里更是恨不得立刻就与她纠缠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