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店第三次遇到王珊珊的时候,洛清微才知道,这位就是夏梦的干闺女。
之前两次遇到,以为是花店的工作人员呢。
她不常来花店,沈默来得多一些。
但是这家花店还带着卖西点和咖啡,算是楚池市最洋气也最高消费的店之一。
他们店里的芝士蛋糕做得最接近她做的口味,不太甜,酥皮也够酥,是老太太最喜欢的。还有他们家的咖啡豆是巴西进口的品质最好的,她和老太太都爱那一口儿,家里消耗大,一次囤太多又不能保证口感,就老是得从港岛邮,这下好了,多花一点钱就能买到,老板娘煮咖啡的手艺特别好,她每次都得在店里喝一杯咖啡再走。
“您家先生没来啊?”
王珊珊帮忙把打包好的蛋糕送到洛清微的桌前,问出来。
洛清微侧头看看这姑娘,满脸的羞涩,是闹哪样?
“你认识我?”
不然怎么知道她先生是谁?
王珊珊脸红红的,“嗯。上次沈先生来买花,我看到你坐在副驾驶上了。”
哦。
洛清微没再多说,喝下最后一口咖啡,起身拿了蛋糕就出门,并没有要跟王珊珊多聊的意思。
她也不知道,她就是王珊珊。
“嫂子来啦?”
回到家,全慧芳在呢,看茶几上有请柬,这是来送请柬的?“珉宇要结婚了?”
全慧芳脸上带出三分尴尬来,“是,那姑娘怀孕了,不结是不行了。”
哦,宋晓晓怀孕了。
“在楚池办还是在京城办啊?”
“在京城,这边儿人生地不熟的,我们这关系又复杂,没必要宣扬不是。”
“行,我尽量抽时间回去参加婚礼。”
也没说啥恭喜不恭喜的,对于全慧芳来说,给她强塞这么个儿媳妇,可不是啥高兴的事儿,她应该也不是很想听别人恭喜她。
请柬送到,意思表达到了,全慧芳就想走,看到洛清微手上提的蛋糕盒子,“哟,清微你也喜欢这家的蛋糕啊?这老板娘可厉害了,三十年前才十几岁生生游去了港岛,听说在那边儿的二十多年经历非常曲折,嫁了三回,也没留下个孩子,攒下了不老少的钱,到了还是单身。回老家开个店打发时间,手艺是真好。”
嗯?“听着嫂子跟老板娘很熟?”
“我也是听说,我们家老乔十几年前不是在南边儿当过镇长嘛,那会儿好像跟她的第三任丈夫打过交道?她跟那位关系近,哦对了,就那王珊珊的亲妈,跟她做过同事。现在王珊珊有空就到店里帮忙,大有要继承家产的意思。”
话里话外的,是说王珊珊有心计吧?
不过这会儿洛清微也反应过来,刚刚在店里遇到的姑娘,不会就是王珊珊吧?
“这姑娘心眼子挺多?”
“那可不是一般的心眼多,精着呢。打扮得乖乖巧巧,除了白裙子还是白裙子,招人得很。不怕你笑话,这人呐,就怕比,跟这位一比,我都觉得宋家那姑娘还行了,至少她心眼子没那么多,想的少,除了爱装可怜,柔柔弱弱的,啥活儿不能干,就指望着男人宠着,没别的了。
这位,那可真能把身家牲命都给你全拿走的。得亏我家傻小子先看上别人了,要不然,遇上这样儿的,我更害怕。
咋说句不好听的,宋家那姑娘至少嫁妆厚,亲妈不咋滴吧,亲爹是真疼她,她自己不愁吃不愁喝的,不用算计我家什么。
这一点上,我真是不用操心的。
嗐,不提了,现在这些个小姑娘,一个个的,年纪轻轻的,咋这么些心眼子呢?
一对比,我像她们这么大的时候,就是大傻子,得扔了。”
哦,穿白裙子,清纯挂的呀?
那就是了。
洛清微没多说,应着全慧芳,“一代更比一代聪明,这也正常。咱们父母那一辈儿不也是这么说咱们的嘛。嫂子你先坐着,我把蛋糕放冰箱。”
这就是送客了,全慧芳哪能看不出来,“不坐了,回家得收拾一下赶回京城去,家里给准备的房子,得再收拾收拾,酒席什么的,他们小年轻的啥也不懂,还得我回去张罗去。”
“那我就不留你了,快去忙吧。”
把人送走,蛋糕就不放冰箱了,直接拿出来,给老太太当零嘴吃,“奶,我还带了咖啡豆,今儿个有空,我给咱磨去。爸,给您带了煮毛豆和烧鸡,妈,给您带了烤鱼骨和烤鱼片。”
老太太尝了一口蛋糕就放下了,年纪大了,吃啥都是一口的事儿。“咖啡别煮了,喝完睡不着,天长,本来觉就少。”
婆婆拿了一根鱼骨一嘴里反复的嚼,她就爱吃那个味儿,儿媳妇拿他们当孩子一样对待,时不时的就给买零嘴吃,习惯了。
边吃着,评价起了朴珉宇和宋晓晓的这个婚事,“晓晓那孩子养得娇,这以后不跟婆婆在一起过,也是她的福气。要不然,且有的磨。其实也没啥可挑捡的,晓晓长得那么俊,手上那一点儿残疾,也不影响什么。话又说回来,家里能请得起保姆,也不用她干什么。有啥关系。只要生的孩子不影响就行呗。”
生孩子啊?
“晓晓胎里带着不足,出生之后又几次发病险险救回了性命,她是胎里弱,想怀孕怕是不容易。”
刚生下的几年里,几次没被夏梦害死,真就是命大了。
瘦不代表身体就不好,但宋晓晓的瘦,却实实在在是身体不好。
“哎哟,那这生不了孩子可是大事儿。不对啊,不是说怀上了吗?”
不是怀孕了才赶着办婚礼的吗?
“她的身体,怀上了,也不一定能带得住。”
“哎呀,那可够愁人的。”
谁说不是呢。
全慧芳赶回京城,本来她给准备了一百二十平三室两左两卫的房子,小两口说啥也不住,非要去住宋家给准备的别墅。
她这个憋屈劲儿就别提了。看在肚子里那块肉的份上,憋着气带着宋晓晓去逛街买喜被买喜服。
婆媳俩是没一样儿能看法一致的。她喜欢大红的,喜庆。婚服也喜欢大红的中式旗袍,多好看的,还有那新娘头花儿,她看着就喜欢。
可宋晓晓喜欢白色的婚纱,床单被罩也喜欢白的带蕾丝的,好说歹说的,退一步也想要水粉色的,非说大红的俗气,盖两天过了婚期就不用了,浪费。
家里的装饰摆设也是,她是哪哪都看不惯,忍着不说,憋得心里那个难受啊。
终于,某天晚上她给做饭,孕妇嘛,肯定得补,瘦成那样儿,能带住孩子吗?她好心好意的给炖的排骨,熬的鸡汤。人家不吃,嫌弃腻,就吃了几口什么蔬菜沙拉。
她实在看不惯,说了她两句,“没营养孩子吸收啥?吐怎么了,哪个孕妇不孕吐的,我那时候就是吐完了忍着也得吃。哪怕吃了还吐,也得吃,为了孩子的,哪有不遭罪的。”
就说了这么两口,人家就哭了一鼻子,晚上再没出门,大半夜的,见了红,儿子慌里慌张的把人送到医院,孩子没了。
好嘛,成她的错了,她成了逼得儿媳妇流产的恶婆婆。
她冤不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