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嗐!公子,人家那是在骂你呢,你怎么不气反笑呢?!”
阿财无奈叹息道。
“胡说,乱讲!!”
朱振宇很是不以为然道:“我家‘阿雪’姑娘,刚才明明就是在夸我,清清楚楚,不容置疑!你拒不承认这一点儿,又有什么理由儿和证据呢?!”
“公子,您姓朱,字易之,正念朱易之(猪一只),反念易之朱(一只猪),她这么个说法儿,分明就是在骂你不管正念、反念,左右都是猪,怎么都是猪——”
阿财颇为挫败地,一语点醒他道:“我说公子,你也太不开窍儿了吧?!”
“噢、噢,”
朱振宇顿时如遭水泼,失魂落魄、垂头丧气道:“是骂、是骂,不是夸......”可转眼之间,就又重新得意洋洋地欢欣鼓舞道:“可是,她毕竟是笑着骂我的吧?!嘿嘿嘿,哈哈哈哈哈!”
“你这傻瓜,让一个素不相识的小丫头给骂了,居然还好意思这么高兴!她又哪里值得你这样儿了?简直还不如,我家迎春姑娘(迎春花)的一根手指头呢!”
阿财藐然斜视着他,心内嘲蔑不已道。
——此“迎春”者,乃为阿财多年相好儿也,是为四平城内,一家五等妓院的揽客头牌,其人丰硕热情,媚俗豪放,惯会眉来眼去和宽衣解带、迎新送旧之事。阿财打从朱振宇那里,搜刮、蒙骗而来的钱财,十有八九,都进了她的腰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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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的薄暮时分,李丹凤和龙髯客率领着家仆和侍卫们,从野外狩猎回府,车马满载而归。
“丹凤妹妹,你这是怎么了?!”
阿梨得知消息后,便急急忙忙地赶去探望相贺,不料,却瞧见了李丹凤一副病容满面的萎靡之态,不禁大惊失色道。
“咿咿咿......阿梨姐姐,我差一点儿,就见不到你啦!”
李丹凤低低抽泣着,一下子扑进了她的怀中,余悸未消地讲出了自己,这五天以来的离奇、可怕经历:
原来,那日李丹凤和龙髯客一同驾车,去往远郊的深山老林之内游猎、消遣,因为路途遥远,野径难行,故而一直延误到了傍晚之际,方才抵达至山脚儿下的一片低谷之处。
那骑马随行的外总管事李全,连忙指挥着家奴和侍卫们,选择了一处临近溪流,僻静、幽雅的避风之地安顿扎营,迅速搭建好了几座牛皮帐篷,并在四周点燃了数堆的篝火,以便震慑猛虎、野兽。
是夜,李丹凤和龙髯客坐在篝火之旁,简单地用过了晚膳之后,很快就被李全催促着,分别入帐休息了;随后,李全又命二十几名侍卫和青壮的男仆,手持着火把、兵刃,整夜无休地轮值巡察,以防万一。
转过天来,待李、龙二人早起洗漱已毕,除留两名年长的男仆看守营地以外,一众二十几名随从,尽皆跟随着他们,一起上山围猎。
那李全生怕李丹凤会有一丝闪失,不仅自己亦步亦趋,草木皆兵地紧紧盯在她的身旁,且还不停地吆喝着所有的奴婢和侍卫们,四散奔跑在周围,为她彻底地排查险情。
但是初冬的季节,山林内满是枯枝、落叶,零星的积雪随处可见,气候要比平地上冷冽了不少,尤其是背阴的地方和山顶之上,积雪更加深厚。群鸟、百虫蛰伏已久,再加上清晨的时光,那些凶猛的野兽们,尚且还没有离窝儿出洞,原本就已经不是狩猎的最佳时机了,再让李全等人这么大张旗鼓地喧哗震撼着,就连松鼠、麻雀,和狸猫、斑鸠之类的小动物们,都老远儿地闻风逃匿了,哪儿还有什么鬼猎可狩呢?白白地折腾了一上午,将近三十个人,就连刺猬毛儿都没有摸到一根。
李丹凤大光其火,心中甚是恼怒,赌气回营后,午间更是连饭都不肯好好儿地吃,只是执意要和龙髯客再次上山,严令禁止李全他们继续陪同,意欲单独行动,大展神威。
“罢啦,李总管,我看,咱们还是许了她吧。”
那李全既不敢从、亦不敢违,无奈之下,便转向龙髯客那边儿叩拜求助。龙髯客却不忍心让李丹凤如此的懊恼和失望,只是冲着他,摆手笑道:“有我跟在她的身边儿,就连世伯那里也都是信得过的,莫非,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
“龙少侠请恕罪——本来以少侠的武功,小人自是可以放心偷懒儿的。并且,国公大人的意思,也正是要借助于您的护卫,让小姐她多在野外寒冬之地,磨炼、磨炼心志。不然也不会纵容着小姐,放着山脚儿下现成儿的‘落雁山庄’不住,反而在此处安营了。”
李全连忙作揖不迭地,赔笑说道:“只是......只是少侠您一向面慈心软,不够威严,小姐她又历来任性惯了,万一这一次,又不小心伤到了哪里,小人就是长了五十个脑袋,也是吃罪不起呀!!”
“呵呵呵,李总管,我担保这一回呀,绝对不会让她胡闹,你莫担心~!”
龙髯客“呵呵”而笑地,轻轻一拍他的肩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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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凤叱退了身后,仍欲尾随而来的李全等人,和龙髯客一起携弓带箭,深潜于山林,蹑足穿梭,仅仅花费了一个时辰,便已如期地捕获到了,两只山鸡、三只野兔和五只鸽子,另外,还顺便儿捡到了蛇蜕数张、斑鸠雏鸟一窝,以及热乎乎的鹌鹑蛋数枚;真可谓是杂七杂八、花样儿繁多,品种齐全。
“凤儿啊,这冬天里夜长昼短、冰冷刺骨,咱们既然已经囊括充实了,就应该趁早儿下山,省得在天黑之前,赶不回营地。”
龙髯客的手里头满满当当地提着猎物,停下脚来,温言劝告她道:“万一要是迷了路,半夜三更的,困在这树林里头瞎转,可不是美事一桩啊!”
“诶呀,好大胡子,太阳明明还在高照,天气也还暖和得很,咱们干吗这么快就走哇?”
然而李丹凤这会子“穷人乍富”,兴味方浓,孰肯依从,便向着他,轻声软语地撒娇耍赖道:“不如再往上面走走,假如运气好,碰上了几只红、白狐狸,还能替两位娘亲,做几件绒帽啊、笼手啊什么的,那得有多体面、多威风啊!”
她的话音刚落,就只听前面不远处的一片树枝,突然“悉悉索索”的一阵晃动,似乎是有体型庞大的野兽,正在活跃靠近。
龙、李二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慌忙躲到了树后,伏低窥探:便见一只健美、壮硕的长角糜鹿,一边高昂着美丽的头颅,挑挑拣拣地进食着枯叶、树皮,一边悠闲自得地,缓缓走了过来。
那李丹凤心浮气躁、好大喜功,抢先搭弓射了一箭——偏是越急越没有准头儿,就听“嗖”的一下儿,其箭簇紧擦着鹿角的枝杈,贴缝儿掠过,一眨眼之间,就在丛林当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那只糜鹿忽然间受到了惊吓,出于本能地立即掉过头去,亡命地逃蹿。
李丹凤和龙髯客,当下两弓满月同圆,双箭怒羽齐飞,一箭抖、浮、飘、散,射空落地;一箭平、稳、狠、准,正中那糜鹿的咽喉之处。
那糜鹿的身躯一阵剧烈地痉挛,就连一声微弱的哀鸣都不曾发出,便颓然地摔倒在地了。李丹凤一路欢呼雀跃着,跑过去翻检、察看,瞧见并不是自己所射中,就又嘟起了嘴唇,愀然不乐了起来。
“唉,全怪我呀,太长时间没有拉弓,居然一下子失了准头儿。”
龙髯客停留在原地伫立不动,将早先捕获的那些猎物,拾掇成了两整串儿挂到了腰间,摇头遗憾道:“哪儿比得上凤儿你的箭法好哇,第一次打猎,就一箭射死了这么大的一只麋鹿,等到回去了,这阖府上、下,谁不赞佩呀?!”
“好极了,大胡子!昨天我出门儿之前,我哥哥还可着劲儿地损我,说什么,也不晓得是我打猎来还是猎打我,最后啊,顶多只能带着一只蜗牛回家——这一下儿,有了这只麋鹿,看他还敢笑话我吗?!嘻嘻嘻!”
李丹凤还以为他当真看错了箭羽,芳心不胜窃喜,慌忙拔出了那支“铁证”,就手儿埋在了落叶堆里,神气活现地拍手笑道。
“嗯,说得对极了!”
龙髯客走了过来,弯腰拎着鹿角儿,把那只麋鹿甩到了肩膀上扛着,腹内偷笑不已道:“好啦,小祖宗,小神仙!现在,咱们总算可以下山了吧?”
二人随后便根据日影辨别清楚了方向,只管抄选着捷径,觅路下山。
“咦,大胡子你瞧,那是什么?!”
才刚走出了不远,李丹凤就陡然地“咦”了一声,伸手指向一堆枯草道。
龙髯客顺着她的手指,凝神望去:原来竟是一个猎人安置的“铁索套”儿,成功地猎获了一只肥硕的野猪。
——所谓的“铁索套”儿,乃是用细长的铁索,一端固定于树干的根基部份,另一端,则设置成一个活扣儿的虚环,深深地隐匿在乱草丛中,以此来捕捉兽类。一旦有大型的动物经过,便极易被它套住颈项或是四肢,而且,越是挣扎反抗,就越是难以解脱,重则活活勒死,轻则也会失血而亡,又或者是饥渴冻毙。
而李丹凤所瞧见的这只野猪,就是被这种“铁索套”儿给套住了左前腿,紧闭着眼睛,躺倒在枯草堆里,已经又饿、又冻的,奄奄一息了。
“哦,那是其他的猎人,捕获的猎物。咱们且走咱们的,不必理会。”
龙髯客见状,不以为意道。说着,就径直走了过去。
“昨天我这么兴师动众,浩浩荡荡地出府游猎,虽然已经有所收获了,但毕竟没有捉到真正的猛兽,比空手而归体面不了多少。”
李丹凤那边儿却是见利忘义、贪念巨炽,心中暗忖道:“可若是再添上这一只大野猪,那立马儿就威风了好几分。哪怕是在阿梨姐姐的面前,也足以夸耀了!”
李丹凤如此打定了主意,便若无其事地,伴随着龙髯客走出了两、三里地后,忽的止步说道:“大胡子,我要去方便一下儿,你留在这里,等我片刻——你可不许跟过来哟!”
“小心一点儿,不要走得太远了。若有意外,只管高声叫我。”
龙髯客一楞,涨红着脸颊,叮嘱她道。
“哎,知道啦!!”
李丹凤干干脆脆地答应着,转过身来,就直奔野猪而去,先是捡起了一根枯枝,试探性地猛戳了它几下儿,见它连一丝反应都没有,立时就放松了警惕,毫无防范意识地,为它解开了活扣儿。
孰料方一解开,那只野猪就两眼一瞪,“呼”的一声,跳了起来——原来它之前,一直都是在装死!
怪只怪,那李丹凤的狩猎经验太少,并不了解这其中的险恶:须知在所有的猛兽之中,一虎、二熊、三野猪,那野猪的凶残和狡诈程度,尤比虎、熊更甚,就连最机警的老猎人见了它,都得畏怯上几分,不敢轻易地招惹。
其实,那只野猪的右前腿之处,早就有一道环形的疤痕,乃是往年让另一只“铁索套”套住,拼命地挣扎,试图逃走所致。彼时它的右前腿险些被齐根勒断,却仍然没能逃脱,一直等到那位设套儿的猎人,如期前来收缴猎物时,它诈死骗其解开铁索后,骤然发难,咬死了猎人,这才得以脱身。它牢记着当年的教训,这次再被套住,索性毫不反抗地倒地装死,以便保持体力,故技重施。
“啊——!”
李丹凤事先全然没有防备,不由得“啊”的一声,跌坐在了地上,惊慌失措、哆哆嗦嗦地反手抽出了一支利箭,瞄准了它的脖子,“唰”的急射了过去——却闻“梆”的一声巨响,那只利箭,明明击中了目标,却恍如击中了铁板的一般,断簇铩羽地,倏忽弹飞不见了。
那些经验老道的猎人,都晓得野猪有一个奇特的习性:每天去往山涧饮水之后,野猪总要将湿淋淋的身体,趴进泥土和草、叶堆里,滚来碾去地反复折腾一番方肯罢休。如此日积月累,年复一年,其身体的外面,便犹同披了一件厚厚的铠甲一样,刀枪、剑戟不入。而李丹凤面前的这只野猪,如今已有十几岁了,周身的“棉衣”、“铠甲”,厚重得堪比盾牌,是以,她的弓箭,又焉能射得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