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青鹤不愧是个专业的工匠,在他这里几乎一站式都搞定了。
四合院和养殖场的图纸,他后天就能交。
本来沈如云和陆九霄还打算,从他这里离开之后,再另外去定材料。
谁料,别看宋青鹤平常不怎么出门,其实他人脉广泛。
同一个巷子里,不止卧着宋青鹤这只老虎,还藏了一条龙。
宋青鹤带着他们来到隔壁家,直接把材料全定好了。
沈如云现场交了定金。
养殖场的花费要和家里分开。
所以陆九霄自己交钱。
除了房梁这些选的是硬木楠木,比较贵一些。
其他都是用的中等木材。
虽说现在手里头有点钱,但也不能全给霍霍了。
而且就算全霍霍了,也不够打一套全屋楠木或者全屋檀木。
那是真正的贵族才用得起的。
更何况,就算她买得起,别人也拿不出那么多顶级木材。
所以退而求其次,选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好的就行了。
砖瓦选的也不是次等货,青砖绿瓦,美观耐用。
房子材料总价三百七十五两三钱。
定金五十两。
沈如云又开始砍价,让对方抹了个零头。
对方含泪抹掉五两三钱,算优惠了。
毕竟这两年都没接过这么大的单子。
养殖场盖得更大,需要用的材料也多,总共四百三十两。
大头在青砖上,瓦片不用买那么贵的,普通一般的就行。
定金交了八十两。
两人交钱的时候,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陆九霄不是不心疼,但他更清楚,投资是必要的,这不只是对养殖场的投入,更是对他们一家的未来的投资。
这么一想,他就觉得值得。
整个人都充满了精神和干劲。
宋青鹤倒是对这些钱没什么感觉。
他在这边定下来之后,并没有很积极的接生意挣钱。
在他看来,只要能吃饭,能活就行,钱财他不是很在意了。
并不是说他淡泊名利,只是因为以前再多金银财宝都见过。
眼前这些,都不过只是九牛一毛。
家里的大事定下来之后,下一步就是招工人了。
陆九霄本来想的是,先从自己村里招,如果还不够,再向周围几个村子也招一些人。
村里人很多都不去外面打工。
能有一份活,有钱拿离家还近的,求之不得。
但是再过一个多月就是秋收了。
到时候各家都要忙,不知道还能不能出人帮忙。
一个多月,如果只是建房子的话,勉强还来得及,但是还要建一个养殖场。
两边一起动工,少说都得两个月。
还得往镇上找一找人。
人越多越好。
定好图纸和材料后,回到宋青鹤这边一起吃了个午饭,沈如云和陆九霄带着孩子告辞。
宋青鹤带着蛋儿送到门口,望着一行人渐行渐远的身影,他思绪越来越远,眼中若有所思。
沈如云抱着陆绵绵,总需要时不时颠一下,不然陆绵绵容易往下滑。
平常这个时候是小丫头午睡的点。
今天一大早就出门,坐车又逛街,孩子们都累得慌。
现在吃饱了,有困意也很正常。
沈如云手臂有些发酸。
陆九霄见了,把手里提着的东西放到陆星宇的小背篓里。
个子小小的陆星宇一个趔趄,差点被突如其来的重量震得摔倒。
陆九霄接过陆绵绵,单手轻而易举就把她稳稳地抱住。
还能腾出一只手来,提着小背篓。
一家五口走在路上的场景,美好的像是一幅画。
宋青鹤忽然能理解到,陆九霄为什么甘心隐于乡田了。
比起从前那些漂浮不定,危险无处不在的日子,这种平淡稳定的生活,似乎真的很不错。
即便他心中有不甘,也不该再去打扰陆九霄,试图动摇他的想法了。
宋青鹤叹了口气,摸了摸蛋儿的脑袋,“咱们回去吧。”
师徒俩关上门,一扇小小的木门,隔绝了两个世界。
他们眼中只有活,对外面的事情不再关心。
来到布行,各式各样风靡时尚的布料和成衣,看花了三个小萝卜头的眼。
尤其是在二楼的成衣面前,三个小家伙眼中的惊艳一波盖过一波。
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衣服!
布料又软又滑,似乎还香香的。
有各种各样靓丽的颜色。
平常能见到最多的,就是灰色黑色的衣服。
陆绵绵站在一套粉色带着小白碎花的衣服面前,挪不开眼。
陆星宇和陆星焰各自看中了两套衣服。
一套碧落蓝纹暗花的长袍,林口用青线绣出栩栩如生的竹叶,看起来很有气质。
一套墨绿色刻丝团纹长袍,袖口以瑞兽纹点缀,十分的大气。
沈如云让掌柜给他们量尺寸。
刚好有合适的尺码,三件全都买了下来。
看着阿娘阔绰的模样,兄弟俩眼里都闪着不同的光。
陆星焰:阿娘好帅,怎么可以比爹爹还帅!
陆星宇:我要更加努力,阿娘对我们这么好,自己的衣服都没挑,先给我们买了,以后我要给阿娘买更多衣服!
陆绵绵:漂亮衣服,真好看,阿娘贴贴!
三个小萝卜头,齐刷刷的看向她,沈如云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脸,看向陆九霄,“我脸上有东西?”
“没有,或许是他们觉得你买单的样子很帅。”
沈如云:“……”
“别扯嘴皮子了,快去选两身,你也要买,以后养殖场的生意都要靠你去谈,总不能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去见客户吧?”
陆九霄本来想说,自己不用买,天天杀猪,就算穿着好衣服,也会弄脏了弄坏了。
但沈如云后面那句话,把他的话都堵住了。
媳妇儿说得对,出门在外,还是要注意一下个人形象的。
尤其是谈生意,总不能让人看轻了。
正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嘛!
但陆九霄自己挑了半天,都没选好。
最后还是沈如云给他选了一件玄色印花圆领袍和一件金丝滚边墨色暗花袍。
圆领袍是棉布,暗花袍是缎布,看起来更上档次。
按理说,他们现在的条件还没到穿绸缎的阶段,但是刚刚陆九霄试穿的时候,金丝滚边墨色暗花袍将他整个人的气质往上提了好大一截,突然从莽夫变成了武功高强却带有几分儒雅气质的大佬。
沈如云眼前一亮,二话没说就让掌柜包了起来。
不为别的,只为养眼!
她又给自己买了两件棉制的衣服,烟青色和丁香色的,颜色耐看,设计简约又大方。
好看不挑人,还不妨碍日常干活。
另外又扯了两匹棉布和两匹粗布,回去让张翠兰和李嫂子帮忙再给每人做两件衣服,日常穿着干活什么的,耐脏耐造。
刚买好衣服出来,走着走着,来到了一家颇为气派的店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