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个故事,你看着可能会觉得有些乱。
东一个点、西一个点,这些点,杂乱无章散落在纸上。
当你把所有的点都看完,就拼成了一个故事
一个像蜘蛛网一样的故事。
而你……就是蜘蛛网上的一个蚂蚱儿。
———
人都有直觉,很怪,没人能说清直觉到底是什么。
有时候凭着自己的直觉去做……明天你可能飞黄腾达。
有时候凭着自己的直觉去做……明天你可能身首异处。
凭直觉左转一个弯儿,你可能捡到一百元。
凭直觉右转一个弯儿,你可能会遇到一条疯狗。
———
张兮兮这时候躺在棺材里,尸体被冻的硬邦邦的。
她死了。
死的很蹊跷。
她也有直觉,她一直相信自己的直觉很准。
在一个人生的岔路口儿,她凭着自己的直觉,走进了一条死路。
死前的三个月,她就知道自己可能会死。
可能会莫名其妙的死去。
因为有很多征兆。
她本来家在农村,那里虽然过的很辛苦,但是无忧无虑。
有一天一个在城里混的很不错的同村女孩儿回来了。
说是回来看看左邻右舍,其实就是回来显摆显摆。
大家都知道,但是都去捧场儿。
因为可能有小礼品、小物件分给他们作为礼物。
眼馋归眼馋、羡慕归羡慕,便宜该占还是占。
人心如此。
张兮兮就是其中一个。
她看着跟她同村一起长大的李丽,她穿着一件貂皮大衣,据说那东西要一万多块。
所有女人都喜欢它。
它是什么?
一件衣服?
一个装饰品?
一个从无数活生生的水貂身上扒下来毛茸茸的皮,然后拼在一起披在了人的身上。
它象征着美丽、象征着富贵、象征着高雅、象征着时尚,还是象征着死亡,没人知道。
张兮兮羡慕的看着李丽,她伸手摸了摸那件貂皮大衣,毛茸茸的,又亮又光滑。
张兮兮问:“这衣服穿着很暖和吧?”
李丽得意的笑了笑说:“那当然,不但暖和,还很轻快,你试试!”
说完她爽快的把大衣脱下来递给张兮兮。
屋子里的一个老头儿拿着他的礼物…..两盒芙蓉王香烟扭头走了。
没人知道为什么。
老头自己知道,他看着那件貂皮大衣,他忽然觉得那玩意儿很血腥,所以他走了。
张兮兮和李丽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儿,她也没见外,穿在身上试了试。
果然和她穿的羽绒服感觉不同。
她就好像忽然之间从一个落魄的小鸡变成了展翅的凤凰。
她不停的对着镜子看自己。
是人美……还是衣服美,又或是人和衣服都美。
吃完晚饭,其他人都三三两两的走了。
张兮兮没有走,李丽让她晚上留下来陪她说说话儿。
躺在热乎乎的炕上,张兮兮问李丽:“城里好混吗?”
李丽笑了一下说:“当然好混,我这次回来有两个目的,一是好几年没回来想大家了,二是看看村里的姐妹有没有想去城里发展的。”
张兮兮:“你说…..我也可以去城里生活。”
李丽搂着她说:“当然行,在那里……人人都有机会。”
城市里,昏暗的霓虹灯下,真的人人都有机会?
凭着自己的直觉,张兮兮跟着李丽进了城。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城市,看的张兮兮眼花缭乱。
她曾经不止一次的来过,但那时候她仅仅是一个过客。
她没太注意它的样子。
一个路灯、一个岗楼、一间超市、一个商城,都与她无关。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因为她……即将是这个城市的主人。
张兮兮问李丽在这里她能做什么,李丽告诉她,女孩儿能做的工作有很多,让她先不要着急。
张兮兮又问李丽,那她住在哪里?
李丽又说可以先住她家,反正她家有两个房间。
她一个人生活,张兮兮正好可以跟她做伴。
张兮兮住进了李丽家。
她家不大,是楼房。
两室一厅。
张兮兮住东边,李丽住西边。
———第一个征兆
这一晚张兮兮在家待着没事儿,李丽做什么工作她不知道,她也没跟她说。
她只知道李丽是上夜班的。
每晚八点多出去,然后后半夜三点多回来。
她把自己的皮箱从床底下拽了出来。
里面是她的一些日用品。
这几天,张兮兮总觉得床头柜上空荡荡的,看着很不舒服。
她拿出自己的一个相框,她把它孤零零的摆在上面。
李丽的床头柜上就摆着她自己的明星照。
她没有,也没来得及去找。
相框摆在那,她看了看,有点不满意。
相片是几年前照的,那时候的她又黑又瘦,而且还是黑白照。
她盯着它看,怎么都觉得里面的人不是她自己。
她拿起相框,想把它打开,拿出里面的照片。
可相框上的玻璃竟然把她的手划出一道很长的口子。
鲜血顺着手指就流了下来。
流到了相框里。
她皱着眉看了看。
相框里的她,脖子上一道血线。
就好像系着一根红色的绳子,或者割开一道口子。
很别扭。
她把相框又摆在床头柜上,转身往外走。
她准备到洗漱间把手上的血洗干净。
可走到门口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回头看了一眼。
相框竟然倒了。
悄无声息的倒了。
难道是自己忘了,放的时候的就是倒着的?
还是自己往外走的时候倒的。
要是往外走的时候相框倒了,为什么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她想了想也不能确定,她没有在理它,转身出去了。
———
一个倒霉的野狗在垃圾箱里找食物。
那里是它赖以生存的地方。
一个晃晃悠悠的男人走了过来,他明显是喝多了。
他一直在用手揉着眼睛,多的似乎连路都看不清了。
这个城市里,有灯火辉煌、人来人往的大街,也有肮脏阴暗、人迹罕至的背胡同儿。
他走进了一条背胡同里。
这里面除了那条野狗,就是霉渍掉皮的墙壁。
男人看见前面似乎有个垃圾箱,他就是要找个背净的地方。
他在前面一家饭店跟哥们儿喝酒,尿急的时候厕所还让人占满了。
非但里面满了,外面还有十几个排队的。
他憋不住就从饭店出来,正好对面儿有个胡同。
他走到垃圾箱前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那条龇牙咧嘴的野狗。
非但龇牙咧嘴,野狗的眼睛都红了。
它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它活的已经是颠沛流离、它好不容易找到个栖身之所,为什么他们还是不肯放过它。
还往它的身上浇水。
男人掏出家伙儿一边尿尿一边龇牙咧嘴的,似乎很舒服。
可下一刻他就看见一团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从垃圾箱里窜了出来,一口咬在他下面。
那是男人赖以生存的东西。
靠着他养家糊口的有、靠着他舒服快活的有、靠着他生儿育女的有、靠着他纵横官场的也有……
所以男人一边嚎叫一边跟野狗搏斗。
他不打算放弃他的命根子,虽然疼的他生不如死。
但是野狗明显也不打算放弃,它摇着脑袋跟他争。
他留着它有用,可它要它干什么?
等他的同伴找到他,把野狗赶跑送到医院的时候,男的已经昏了过去。
下面让狗撕烂了,能用的概率微乎其微。
他凭着直觉走进那条背胡同,凭着直觉到那个垃圾箱后面去方便。
结果遇见了那条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