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郎重重的喘着粗气,浑身一阵轻松。
女的也从他身上下来。
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米郎伸手摘下手绢,愕然的看着四周……没人。
做完胖女人走了?
走的也太快了。
他提上裤子系好裤带想往回走,可忽然听见后面有响动。
似乎是有人向他走过来,但是脚步声很重。
咚咚咚的。好像是性性,好像又不是,因为……
那是一个肥墩墩的身影,身上似乎是裹着一件毛皮大衣,她有点驼背,胳膊也长的出奇。
这是人?
米郎吓的转身就跑。
一路上跌跌撞撞,好不容易打了一辆车。
周泰是跑回来的,米郎坐车,反而先到了家。
———
周泰满头大汗,不是热的,是吓的。
他知道,米郎看见的那个自言自语的男人就是他。
因为米郎转述的话正是他跟喜欢人说的。
只是光有他自己的那部分,没有喜欢人的。
而且他看见自己竟然是一个人在做。
米郎看着满头大汗的周泰问:“老周,你怎么了?”
周泰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你看见的那个男人……就是我。”
米郎也吓了一跳:“怎么回事?你……”
周泰就把他的遭遇跟米郎说了,还有司机穆蓝讲他朋友的遭遇。
两个人四目相对都呆住了。
和米郎约会的性性,难道是猩猩?
他也和猩猩发生了?
这一晚两个人都没睡好。
第二天周泰特意找了关于石青坡的报纸新闻,半个月前,有个女孩儿在歪脖树上吊死了。
———
周泰和米郎都发誓,以后绝对不再玩儿一夜情。
这一天早上周泰刚起床,就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周泰走过去把门打开,外面竟然站着三个警察。
其中一个问:“你的手机号码是不是xxxx?”
周泰一怔:“怎么了,这是我的手机号。”
警察:“你的qq昵称是不是叫仅仅一次?”
周泰:“是。”
警察:“那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米郎站在一旁就问是怎么回事?
警察:“你们住一起?”
米郎:“是啊!”
警察:“那你也跟我们走吧!”
米郎和周泰莫名其妙就被带到警局。
两个人被分别关到询问室。
警察:“你两天前十一点钟在什么地方?”
周泰一怔:“两天前?我和米郎在一家饭店喝酒。”
警察:“什么饭店?”
周泰:“大三元鱼锅。”
警察:“你最好说实话。”
周泰:“我说的是实话。”
警察:“有什么人可以作证?”
周泰:“有个服务员,上菜的时候洒了我一身菜汤,我们还吵了几句。”
警察:“你认认认识这个人?”
说完警察递给周泰一张照片,上面是个又黑又瘦的女孩儿,是住他家对面的邻居。
叫什么他不知道。
周泰:“我认识,他是我家对面的邻居。”
警察:“她被人杀害了。”
周泰:“被杀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警察:“她最后联系的人就是你。”
周泰一愣,他跟她除了见面的时候点点头没有任何交往,怎么可能最后的联系人是自己。
周泰:“我没跟她联系过。”
两个警察对望了一眼,其中一个说:“你最好老实交代,现在是人命案。”
周泰吓了一跳:“人命?”
警察:“没错。”
说完警察又拿出一张纸递给周泰:“你看看吧,这是你们的联系记录。”
周泰一看,那是qq的聊天记录,对方竟然是:喜欢人。
他呆住了。
所有他和喜欢人的聊天记录上面记录的清清楚楚。
周泰:“她……她是怎么死的?”
警察:“还在调查当中。”
周泰:“你们怀疑我?”
警察:“最后跟死者联系的人就是你,你说呢?”
周泰:“我是见过一个网名叫喜欢人的,但是不是她。”
警察:“那是谁?”
周泰一想自己的经历,是啊!他见到的是谁?
甚至那个喜欢人是不是人他都怀疑,因为米郎看见的是他自言自语、自己在做。
他把经过跟警察说了。
警察也听的一愣,周泰的供词明显太离谱。
一个有可能跟一只发情的黑猩猩做了,一个有可能跟鬼做了。
这可能吗?
警察走了。
女孩儿的死亡时间是两天前十一点左右。
死亡地点是那棵歪脖子的老榆树。
女孩儿是吊死的。
可能是自杀,也可能是他杀。
女孩儿临死前,有过性行为。
里面有大量的男人排泄物。
警察拿着周泰和米郎的照片到大三元饭店取证,结果服务员给证实,确实有这回事。
他们俩个八点多来的,一直喝到后半夜才走。
因为菜汤洒在周泰身上他们还吵了几句,最后算账的时候给打个八折。
警察们没有死心,他们取了周泰的头发,送去医院做dNA,检测结果令人吃惊。
女孩儿体内的精液竟然是周泰的。
案子悬了一阵儿,最终只能定论为自杀,虽然女孩儿的家里不同意。
至于她体内有周泰的精液,也只能说明周泰跟她发生过关系,不能证明周泰是杀人凶手。
周泰有不在现场的证据,不但是人证,饭店的监控也可以证明。
他和米郎也被放了出来。
虽然事情匪夷所思,好在他们都没事儿。
周泰的精液是如何跑到那个自己仅仅见面点一下头的邻居体内,他自己也不知道。
———
时间一点一点的倒回去。
有这样一个女孩儿,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很穷但是过的很温馨的家。
她有一个很疼爱她的姥姥和一个呵护她的姐姐。
直到有一天,一场无情的车祸夺取了她姐姐的生命。
她的家散了。
姥姥没能承受住打击,精神状况一直不好,最终过世了。
在她过世前,她找到了其中一个凶手,她报了仇。
她对得起泉下有知的姐姐吗?
不,还有一个更可恶的人。
世上就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法律才失去尊严、人和人才没有平等、社会才充满了肮脏。
她决定复仇。
她,就是于小玉。
一个从不服输、从不向任何人低头的女孩儿。
周涛撞死了她姐姐,之所以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是那些看见的人不愿意出来作证,最主要的原因是周涛认识一个很有权势的女孩儿。
她在市交警队工作,她和周涛是好朋友,她费尽心机帮她周旋,最终她们家连一毛钱都没有得到,甚至连丧葬费都没有给。
他把应该给她们的钱都用在了别的地方。
那些人,让他逍遥法外。
她把姥姥安葬后,把自己多年来积攒的钱都取了出来,然后,她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在这里,她随便找了一份工作。
复仇,不能急于一时,对方不是一般人,她是一个警察,一个交通警察。
拿着刀子直接走过去捅死她?
于小玉当然不会,自己的命比她的值钱。
首先,于小玉必须要知道她是谁、长的什么样、住在哪儿。
她假装到交警队办事儿,很容易打听到了她的名字。
叫小梅的,交警队只有一个。
当门卫大爷告诉她小梅的办公室位置后,她并没有去找她。
那样,她就认识她了。
躲在黑暗中,才最安全。
快到中午的时候她又来了,她在走廊一直打着电话,直到小梅的办公室里走出一个又黑又瘦的女孩儿,她和她擦肩而过。
于小玉把她的样子记的死死的。
但是她没有注意到于小玉。
她和一个男同事说说笑笑的走了。
于小玉知道,那间办公室,只有两个人。
她知道了她的样子,她开始跟踪她,她又找到了她的住处:果戈理大街23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