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皇后就这么急不可耐的容不得他了?”
林初寻脸色平淡:“太子是前皇后嫡子,现皇后想让自己儿子上位自然是容不得他的。要不是皇上对前皇后有愧疚,太子是坐不稳东宫之位的。”
时雨无语:“皇帝看不见自己儿子被欺负?”
林初寻叹气:“两边都是宝,他想让自己的儿子们争,谁有能力谁就是未来的皇帝。”
“好可怕。”
林初寻安慰:“身在皇室就是这样,谁都是不得已。”
时雨表示:“还不是娶太多生太多惹的祸,跟养蛊似的,从一而终怎么会有这样的问题。”
林初寻定定的看着她:“嗯。”
林初寻享受时雨全心全意的照顾,他都有些感谢那些刺客了,这样的呵护他很久没感受过了。
时雨喂完汤,把鸡肉撕成一条一条的继续投喂。
林初寻心里幸福的像炸开了烟花。
中午,林初寻苦恼:“姨娘,我都受伤了,为什么还要温书?”
时雨强硬:“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不要仗着自己聪明就不学了,以前天天出去玩我也就不说你了,殿试在即,你给我好好温书。”
林初寻:“我受伤了,姨娘得陪我,不然我坐不住。”
时雨瞟了他一眼:“好。”
林初寻嘴角翘起,他姨娘没发现她已经开始下意识靠近他了。
时雨在书房晃悠,这看看那看看,时雨把他从书案上赶走:“看书不用占着好位置,让我来练练书法。”
林初寻被打断思绪,更加无奈了,他小心翼翼挪到椅子上坐下,屁股落凳子上时还“嘶”了一声,好像那剑伤是捅到屁股上了似的。
时雨白了他一眼开始平心静气练毛笔字,她写的字随原主一样,是娟秀的字体。
写字无聊,她又画了一群胖鸟。
憨态可掬的,肥胖幼傻,很可爱。
接着她又画了死前记忆深刻的丧尸当大体老师。
林初寻过来看见的就是这一幕,饶是他有点病在身上也被吓了一跳。
看见时雨在画像上备注各种穴位和骨骼比例才松了口气。
“姨娘的画很好,可以教我吗?”
时雨挑眉:“书看完了?”
林初寻点头,时雨考了几页,他对答如流。
时雨表示,天才就是天才。
时雨让位:“过来坐下。”
林初寻坐下眼巴巴的看着她,时雨道:“画画基本技能包括线条、色彩、明暗、构图等方面等。
线条是绘画中最基本的元素之一,通过不同的线条可以表现出不同的情感和气氛。
色彩是绘画中重要的表现元素之一凸显人像模样气色。
明暗是为了表现画中的立体感感。
总之看见什么画什么,有天赋不用教,没天赋画不好。”
林初寻:……
“其实学院夫子有教一点。”
时雨:“啊,那这样更好,你画吧!”
她可不想教他,一点那啥机会也不给。
林初寻道:“姨娘坐我刚刚的位置看话本陪我好不好?那里有阳光,很舒服。”
时雨摊手:“最近没什么好看的话本。”
林初寻给了她一本悬疑推理类型的书,时雨越看越有劲,书中细节很详细,但每个故事都不告诉你凶手是谁,需要自己推理,凶手名字在最后一页,方便读书的人推理是否正确。
有意思,时雨越看越入神,林初寻就着这个光景给她画了一幅画。”
画中有她兴趣吊起的画,低头苦思的画,猜中凶手高兴的画,还有一副他脑子里的画。
林初寻半响回神,他赶紧给画中人画上衣物,只是画中人穿的端正,可眼神依然媚眼如丝。
那是那天晚上她醒来的眼神,林初寻一直记得。朦朦胧胧,眼雾水光,他时常梦到。
林初寻将画卷起收好,规规矩矩画了张没用什么心思的画像摆着。
日落西山,时雨把书籍看完,她惊疑问:“这里面的故事是真实事件吗?”
林初寻点头:“嗯,改编的。”
时雨倒吸口气,难怪凶手作案细节写的那么详细,原来是真实改编。
“你看书吧,我去煲汤。”
夜晚,林初寻像鬼魅一般来到时雨的主屋,连门口的小何都没惊动。
时雨的睡穴被点,睡的人事不知。
她后来知道了感叹,古代真是套路深,她要回农村。
系统以为今天又要自己关自己小黑屋了,结果这小子只是抱着宿主睡觉。
系统不理解,难道终于要不行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林初寻盛装打扮,时雨帮他把伤口附近扎上麻痹剂,让他能发挥正常。
“可有不适?”
林初寻摇头:“无。姨娘要去酒楼看我跨马游街吗?我给你定了最好的位置。”
时雨笑了:“你就这么肯定状元是你的?”
林初寻一笑,自信昂然:“嗯,一定是我的。”
时雨:“那就提前恭贺你了,想要什么礼物?”
林初寻心中一动:“什么礼物都可以吗?”
时雨摇头:“过分无礼的要求当然不行。”
林初寻道:“不会过分的。”
时雨去了酒楼,林初寻定好的位置视线视线果然最好,在这里俯瞰,能看到跨马游街的整条街道。
小娇和小何窃窃私语:“我猜少爷一定能高中状元,少爷的才华我可是亲眼目睹的。”
小何难得流露性情:“嗯,少爷是个很厉害的人。”
王许默默做护花使者不说话。
时雨边磕瓜子边等待。
不知道是谁喊了声:“来了来了,今年的新科状元出来了。”
时雨伸头看去,太远,她还看不太清,但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高头大马上的人身穿红衣,意气风发好不恣意。
十年辛苦对青灯,豪气染成万丈虹。
他只用了短短几年便办到了别人一辈子可能也办不到的事。
近了,果然是林初寻。
时雨怔愣,天天生活在一起没注意,马背上的人已经不再是少年模样,脸庞不再稚嫩,成熟稳重,意气风发,干净的脸充满书卷气息,在古代中可以说是貌比潘安。
斯文守礼,文采过人,面目清秀,眉如远山,眸子明亮如星辰,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显得智慧过人。
这个人已经能独当一面了,满京城的人都在观望为他欢呼,有的姑娘甚至卷巴卷巴手绢朝他丢去。
林初寻惊异,一个手绢也不敢接,砸在怀里的手绢被他通通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