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浊冰冷的贫民窟小巷,夜幕低垂,映照着可怖的猩红。
小巷深处,一道瘦削的身影如同梦魇般静立,肢体纤长仿佛蜘蛛,赏金猎人的黑色面罩下,空洞的眼窝如同地狱之门。
意识回笼时,握着一柄短匕,正本能地向面门刺去。
他被迫成为亡命之徒,正如所有人最终都将走向……死亡的终点。
……
临冬旅馆二楼,莫里斯从噩梦中惊醒,猛地坐起身来,胸口剧烈起伏,背上全是冷汗。
他仿佛回到了刚来这个世界,在索尔城那段生死如草芥的时光,恐惧和绝望如同潮水般将他淹没。
不知何时,手中已将裂魂取下,剑尖直指对面的人影。
“卧槽!哥们,你这梦游挺劲啊!”
狼人菲利斯双手高举过头顶,做投降状,咽了口唾沫,语气中带着一丝惊魂未定,“淡定!淡定!是我!菲利斯!”
“别大惊小怪,只是正常现象。”
塔妮亚坐在床头,一边啃着北境特产的冻苹果,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这小子三天两头地做噩梦,梦里不是被追杀,就是被围殴,各种花样死法,比唱戏的还精彩。
要是莫里斯现在告诉她,他每晚睡觉都会进入主神空间,她都信。
莫里斯将裂魂插回腰后的剑鞘,上下打量了一番菲利斯。
此刻,他本就杂乱的毛发更是浑身湿透,打结交杂成一缕一缕的,如同落水狗一般,滑稽又狼狈。
“噗嗤!”
莫里斯当即就很没道德地笑出了声。
菲利斯幽怨地控诉道:“你是不知道昨晚我有多惨!我搁酒馆喝酒呢,前半夜还好,喝酒吹牛打屁,流程还是得有的。
后半夜身上还剩几枚银币,干脆点了瓶冰迪兰酒——喝酒不喝冰迪兰,就像当赏金猎人不想当贵族门客,说明这个人的品味造诣和目光短浅,中间忘了,总之,整个人生层次就卡在那了,只能度过一个相对失败的人生。”
菲利斯顿了顿,似乎对这套从塔妮亚那里学来的句式十分满意,得意地甩了甩湿漉漉的脑袋。
这狼人也是个学人精,觉得这种句式非常有趣,用起来朗朗上口,逼格十足。
“结果你猜怎么着?”
菲利斯继续说道,“突然碰到一精神小伙!精神小伙你知道吧,踏天道废天帝斩冥王鬼神泣!他晃晃悠悠地走到我面前,开口就问我讨酒喝,那叫一个可怜巴巴,跟流浪狗似的。我这个人心善,看不得别人受苦,于是就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
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人‘啪’地一下,把我那瓶冰迪兰酒给摔碎了!我当时火就上来了,起身就追。结果刚追出去没两步,又来一个逼人,把我放桌上用来付酒钱的钱包给抢了!我踏马还没付钱呢!
那死心眼的老板死活不让我欠账,非要让我现在就结清。我当时就麻了,心想今天出门没看黄历,诸事不宜啊!走投无路之下,我决定劫富济贫一番,也好填饱肚子。
于是我就盯上了一桌看起来挺有钱的款爷,手才刚伸过去……结果就被抓了!我定睛一看,哟呵,这不是凯兰老大么!操了……”
菲利斯说道激动处,掏出他那发黄的烟斗,点燃后猛吸一口,随后才继续说道:
“他当即就要把我皮剥下来当褥子!我一听这哪成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当即开润!
也多亏了我这身保暖的毛皮,找了个雪堆往里一猫,伪装成一坨……呃……一坨造型别致的雪堆。几十支巡逻队愣是从我眼皮子底下经过,都没发现我!啧啧,我真是个天才!”
菲利斯一脸得意,仿佛在炫耀自己的机智。
他语气一转,又开始抱怨起来:“那凯兰也是个神经病,不就是偷他点钱嘛,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偷了他老婆呢!害我大半夜的在雪地里冻得瑟瑟发抖,差点就变成冰棍了!
总之,我冒着生命危险,九死一生,总算是溜了出来,而且还信守承诺地找到了你。看在我这么辛苦的份上,你帮我想个办法呗,哥?”
菲利斯讲故事的时候,莫里斯已经开始起床洗漱。
他用有些冰凉的自来水漱了漱口,然后随意抹了把脸。
这个世界科技发展得很奇怪,有些东西先进得令人发指,有些事物却依然十分落后。
要不是确认过历史,没有什么“机械降神”,莫里斯都要以为是不是还有其他穿越者了。
听到菲利斯最后的话,莫里斯擦了擦脸上的水,心中已然明了,但口中却说道:
“为什么?我们的雇佣内容也就只有你带我们去理想乡入口这一点,我好像没有义务帮你解决麻烦吧?”
菲利斯一听,顿时急了,他知道不出点血是不行了。
“兄弟,江湖救急啊!”
菲利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道,“你不知道,理想乡那地方凶险得很,没有我带路,你们进去就是羊入虎口,妥妥的有去无回啊!
我菲利斯是什么人?侠肝义胆,义薄云天,最讲义气了!我怎么会看着你们去送死呢?其实……其实……”
他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我以前的确进去过一次,还活着出来了!那地方就跟迷宫一样,没有特定的路线,进去就出不来了,我也是运气好,才侥幸逃生!怎么样,够意思吧?作为交换,你们就帮我解决这次的麻烦呗?”
菲利斯这番话半真半假,但莫里斯不在乎真假,到时有危险他先上就行。
他正准备开口,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咚咚咚——”
塔妮亚眉头微蹙,走到门边,拉开一道门缝。
门外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面容冷峻,留着一脸络腮胡,左眼角还有一道狰狞的刀疤,为他平添了几分凶悍之气。
此人颜值颇高,即使以亚里德大陆的审美来看,也算得上是型男一枚。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他就像是从好莱坞六十年代西部片里走出来的硬汉外乡人——面目刚毅,眼神忧郁,一言不合就要故作深邃,烟酒嗓,以及那身标志性的棕色皮衣,无不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就是凯兰团队的军师,人称“毒鳐”的德尔曼。
塔妮亚打开门,菲利斯原本还好奇是谁一大早来敲门,结果一看到德尔曼,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手中的烟斗也“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
他二话不说,抄起腰间的两把短刀,就想夺门而逃。
莫里斯见状,立刻明白过来,这德尔曼多半是来送钱的。
他用眼神示意菲利斯稍安勿躁,然后对德尔曼说道:
“我们出去谈?”
德尔曼心领神会,跟着莫里斯走出了房间。
临走时,他还意味深长地看了菲利斯一眼,看得菲利斯浑身不自在,仿佛身上的毛都内翻了一样。
房间外头,由于还是清晨,没几个人在走廊闲逛。
冬日的阳光透过长廊的窗户射进过道,在地板上留下几块不规则的光斑,但依然没什么温度,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冰冷的气息。
德尔曼先是微微鞠了一躬,然后沉声说道:
“莫里斯先生,这是您要的纹金。”
说着,他从怀里取出一尊精致的黑檀木盒,打开后,里面躺着一张黑色的卡片。
卡片呈半透明状,其表面仿佛蕴藏着无尽的星空一般,闪烁着幽深的流光,无数复杂而神秘的魔能纹路如同活物般在其中游走,散发出阵阵令人炫目的能量波动。
这就是亚里德大陆上通用的不记名魔晶卡。
与需要根据重量和成色来判断价值的金币和银币不同,魔晶卡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其内部储存的魔能。
由于其独特的材质和制作工艺,魔晶卡几乎无法被仿造,其防伪能力比之龙币还要高出数倍,是各国贵族和富商们最青睐的交易货币。
只有储存至少1000纹金才能制作一张魔晶卡,而且每张卡在制作时都会被收取2%的手续费,也就是说,光是这张卡本身的价值就已经达到了60纹金,堪称艺术品。
莫里斯接过木盒,仔细端详着里面的魔晶卡,心中暗自点头。
莫里斯轻轻摩挲着手中的魔晶卡,心中暗道:这凯兰,倒真是有心了。
他知道,这张魔晶卡的价值远不止三千纹金。
凯兰选择用这种方式支付报酬,一方面固然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力和气度,但更重要的,还是为了表达一种态度——一种对莫里斯的尊重和信任。
众所周知,亚龙币虽然是大陆高级货币,但每一枚硬币上都会印有特殊的编号和标记,可以追溯到其铸造地和发行时间,甚至可以通过一些特殊手段追踪到其持有者的身份信息。
但黑晶卡却不同,这种卡片在制作时就已抹去了所有可供追踪的信息,完全做到了匿名化,任何人持有它都不会被追查到身份,堪称是黑市交易和秘密行动的首选货币。
凯兰完全可以支付给莫里斯等额的亚龙币,或者其他的贵重物品,但他偏偏选择了最麻烦也最安全的魔晶卡。
这种做法,无疑是在向莫里斯传达一个信息:我信任你,也希望你能信任我。
这种只要决定了就不会耍小聪明的态度,也让莫里斯高看了一眼。
难怪那晚别墅被炸毁后,会有船员舍身来救他,也难怪他能成为雄踞一方的海盗头子,而不是像菲利斯那种日子人一样,得过且过,混吃等死。
如果凯兰只是敷衍了事,随便找个麻袋装上三千枚纹金,那莫里斯也不会和他计较,只会和这群海盗分道扬镳,两者单纯是纯粹的生意关系。
但既然凯兰如此上道,他也不会扫了兴。
莫里斯点点头,将威尔的手谕抛给德尔曼,说:“拿好。”
德尔曼接过手谕,心中最后一丝疑虑也烟消云散。
他原本以为莫里斯只是想借恩塔提斯家族的名头来压凯兰,却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有恩塔提斯家族的手谕!
这件事要是传出去,估计整个北境都会为之震动。
毕竟,恩塔提斯家族可是圣玛缔帝国的公爵之一,其实力和势力,足以和一些小国相媲美。
能和这种庞然大物扯上关系,对凯兰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机遇!
德尔曼小心翼翼地将手谕收好,然后再次向莫里斯鞠躬致谢,语气中充满了敬畏和感激:
“多谢莫里斯先生!以后有事,我们渊鬼海盗团一定帮忙!”
莫里斯摆摆手,打断了德尔曼的千恩万谢,语气随意地说道:
“别谢我,我这人不喜欢搞这些虚头巴脑的。威尔那人疑心病挺重,跟他说合作,最忌讳的就是耍小心思,直来直去就好,他喜欢能掌控的人。”
他顿了顿,压低了声音,说道:
“还有,最近局势不太平,灰石堡那边不太安稳,威尔现在急需一批信得过的人手,你懂吧?”
德尔曼闻言,心头一震。
如果凯兰能够抓住这次机会,成为威尔信得过的其中之一。
到时候,别说是在北境横着走了,就算是在整个圣玛缔帝国,也没几个人敢不给他们面子!
德尔曼激动得浑身颤抖,恨不得立刻冲回去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凯兰。
他正想再次向莫里斯鞠躬致谢,却听到莫里斯说道:
“大老爷们,动不动就鞠躬,不嫌累得慌?要是有大胸妹子在我面前鞠个躬,那我还……”
“那我去把老板娘请来?”
德尔曼下意识地接话道。
“滚滚滚!”
莫里斯满头黑线,这货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虎狼之词?“没事别来烦我!”
“莫里斯先生放心,我一定把话带到!那……我先不打扰您休息了,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
说完,德尔曼转身就准备开溜。
“等等。”
莫里斯叫住了他。
“还有什么事吗,莫里斯先生?”德尔曼小心翼翼地问道,生怕惹恼了这位财神爷。
“对菲利斯的通缉令,撤了吧。”
莫里斯淡淡地说道。
“啊?哦哦,好的,我这就去办!”
德尔曼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连忙点头答应。
他虽然不知道莫里斯为什么要帮菲利斯这个倒霉蛋,但他知道,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该说的不要说,做好分内之事就行了。
看着德尔曼离去的背影,莫里斯回到房间,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房间里,菲利斯正坐在小圆桌上,烟斗叼在嘴里,却没有点燃,浓密的眉毛拧成一团,嘴里还念念有词,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人生难题。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不对,我好像已经不年轻了……那应该是,莫欺中年穷?还是莫欺老年穷?艹,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听到开门的声音,菲利斯猛地抬起头,伸长脖子,确认德尔曼没有跟在莫里斯后面,这才长舒了一口气,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到莫里斯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道:
“哥!爹!你是我亲爷爷啊!你真是太够意思了!我菲利斯这辈子没服过谁,但今天,我服你了!”
莫里斯嫌弃地将菲利斯拉开,这家伙的毛发上还沾着昨晚的雪水,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馊味,熏得他脑壳疼。
他懒得听菲利斯废话,直接从背包里掏出一张卷轴,丢在桌子上。
那卷轴颜色暗红深沉,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硫磺味,卷轴的表面刻画着复杂而神秘的魔法纹路,一看就不是凡品。
这是由巫师制作的契约卷轴,用一种名为“血契魔纹”的特殊魔法制作。
这种卷轴制作工艺不算复杂,材料也比较常见,所以价格并不贵,在黑市上很受欢迎,甚至一些大型商会也会用这种卷轴来约束员工。
莫里斯以前在黑市里混的时候,就经常用这玩意儿来坑蒙拐骗。
他觉得这种卷轴的设计理念很扯淡,但不得不说,效果是真的好。
菲利斯看着桌上的契约卷轴,顿时傻眼了。
“哥,咱们有话好好说,能不签这个玩意儿吗?”
他讪笑着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恳求。
“可以啊。”莫里斯耸了耸肩,语气轻松地说道。
但下一刻,缓缓地从背后取下那把名为“暴君”的巨型霰弹枪,放在桌上,说道:
“那就成为这把枪的子弹来弥补损失吧。”
见状,菲利斯哪还敢废话?
他二话不说,立刻咬破手指,将鲜血按在了契约卷轴上。
下一刻,卷轴仿佛活过来一般,自动卷起,飞入了莫里斯的行囊之中。
“那…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菲利斯试探着问道,如同病人问自己还有几天好活一样。
但莫里斯可没时间给他拖延:
“现在。”
pS:昨日夜观天象,感觉不适合更新(其实就是没活了,准备咬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