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问最后得出的结果是,那个有女装癖的壮汉是十年前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他一出生便生有六指,不同于正常案例中的一手六指,而是双手都有六指,一共十二根手指。
他从小天性善良,就连小孩子用石头砸他也只会懦弱的四处躲藏,就好像身上那结实的肉都是白长的一样。
他身上的肌肉,还是因为在十年前他们那个地方都有些封建迷信,觉得他有十二根手指很不吉利,为了眼不见为净就一直打发他去田里干活,他虽吃的不多,但肌肉却是蹭蹭的往上长。
原先,日子虽然苦了些,但他好歹还能在家里住着。可后来,他的家人在一次阴差阳错下发现他竟然趁他们不在家偷穿姐姐的裙子!
原来,他喜欢穿女装!从那时起所有人都认定他是个有精神病的变态,在确认他们没办法让壮汉改变女装癖后就将他扭送进了镇上的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哪里是一个正常人能待的?他被束缚带捆绑着锁进了病房,被医生和护士用电击,被他们灌一些不明的药物。
那天是除夕,他悄悄藏起了护士例行发放给他们吃的安眠药,又用自己几天前藏在枕头里的铁丝转开了病房的门,忍无可忍的他想要逃出去,却在跑到那扇大门前又被抓了回去。
“你不是喜欢穿女装吗?那就穿着女装,让我们好好玩玩儿怎么样?”
那个夜晚,成了他的噩梦,却也成了他顺利逃出去的机会。
在院长办公室内,院长以及几个医生都睡着了,东倒西歪的躺在他的身边,他身上穿着并不合身却被撕的破破烂烂的女护士的裙子晃晃悠悠的起身找到了院长办公室里挂着的一把日式军刀,那是院长的珍藏。
他用这把刀杀了他们,又用一把火把这里烧了个干净,他逃出这里的时候把精神病院的大门用铁链牢牢锁住,把从院长衣服口袋里偷来的钥匙丢到了一旁的水池中。
整个精神病院,院长,医生,护士连带那些精神病患者除了他外无一生还。
“那为什么他会杀了常枫还有十年前来看云蒸霞蔚的教授呢?”杜城看着这些调查来的线索和资料眉头紧蹙。
沈翊根据那些线索以及从精神病院的院长以及几个男医生家属提供的照片中发现了什么,指了指照片上的脸,道:“他们的五官。”
沈翊分别把精神病院的院长,医生们的五官单独画了出来,又单独画了常枫和另一位死者的五官图。
沈翊拿着对比图展示给杜城和蒋峰他们看,“那位十年前死的教授,是嘴巴像,而常枫……”
李晗:“是眼睛!”
沈翊点点头,放下手里的画:“没错。”
蒋峰:“那他为什么要杀那几个男团成员啊?我瞧着,这五官也不像啊?”
沉默不语的杜城忽然开口:“是因为那首歌。”
“重生,梦,云霞,没有歧视的生,没有怪异的人。”沈翊指着远徵提供给他们的歌词继续说:“这首歌的歌词刺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