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贵心中暗自庆幸,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帮手。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语气中充满了亲切和期待。
平头哥挺直了腰板,宛如一株耸立的松树,毫无畏惧地大声回答道:“回火神,我叫小壮,今年十二岁。”他的声音洪亮而有力,仿佛从山谷中回荡而来,充满了年轻人的朝气和活力,让人不禁为之侧目。
王富贵听后,脸上露出了更加满意的笑容。他深知,这个小伙子身上所散发出的勇气和自信,正是他所需要的品质。他知道,小状将会成为自己最得力的助手,在未来的日子里助他一臂之力。
大壮也欣喜地看着小壮被火神喜爱,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周围的众人更是投来了羡慕的神情,他们纷纷暗自赞叹小壮的勇气和好运。
王朝部落里,一系列的人马都鲜明有序,有着亲近级别之分。首先是王富贵和他的家人,他们身为王富贵家人,这一点就是在部落的等级中就仅次于王富贵,且她们都居高位,掌握着部落的命脉。接着是王富贵的亲卫,他们忠诚可靠,是王富贵的贴身保镖。第三系列是龙骑军,他们威武雄壮,是部落的精锐力量。第四系列是官员们,他们负责部落的各项事务管理。最后是部落的普通民众,他们是部落的基石。
然而,王富贵最大的缺点就是用人唯亲。他倾向于重用自己熟悉和信任的人,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落的发展。但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他的优点,因为他所信任的人往往能够与他同甘共苦,共同面对困难和挑战。这种忠诚和信任在部落中也是难能可贵的
王富贵热情地招呼着大傻,一边从宽大的背包里翻找着。他的手指灵巧地穿过层层包裹,很快就拿出了几件备用的衣物和披风。这些都是他精心准备的,以防万一。
接着,他又从背包的深处摸出了一些大刀和匕首,这些武器寒光闪闪,显然经过了精心的打磨和保养。王富贵一一检查着这些武器,确保它们都处于最佳状态。
然后,他把这些武器都递给了平头哥。平头哥接过这些装备,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笑容。王富贵又亲自给他穿上了新衣服,披风随风飘扬,更显得他英姿飒爽。
穿上新衣的平头哥仿佛变了一个人,他的眼神中闪烁着自信的光芒,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凌厉的气质。大刀和匕首在他身上更是如鱼得水,仿佛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周围的众人目光聚焦在平头哥身上,那一身全新的装备熠熠生辉,仿佛为他平添了几分英气。他们的眼神中流露出深深的羡慕和赞赏,纷纷赞叹着平头哥的帅气和威武。那赞叹声此起彼伏,充满了敬意和钦佩。就连平时大大咧咧的大傻,此刻也不由自主地显露出一丝羡慕之情。
王富贵看着小壮那跃跃欲试的样子,心中甚是欣慰。他从自己的备用装备中挑选出一个灰色的角马,缰绳递给小壮说:“这个灰色的角马叫平头哥,它将成为你的坐骑。你以后要好好照顾它,它会成为你的得力战友。你和平头哥很像,都拥有一股强大的力量,那就是勇气。但记住,在战斗中,除了勇气,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能盲目地莽撞行事。”
小壮接过角马,激动得满脸通红,他郑重地说:“感谢火神的恩赐,我一定会记住您的教诲,不会莽撞的。刚才我就一直知道,大壮就在不远处,他很快就能赶过来支援我,所以我才敢放手一搏。但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会选择躲起来,用弓箭远程射杀他们。”
王富贵脸上洋溢着欣慰的笑容,他连声说道:“好好好。”每一个“好”字都透露出他对某件事情或某个人的满意与赞赏。他的眼神注视着对方,闪烁着温暖与鼓励的光芒,仿佛在说:“你做得很好,我为你感到骄傲。”他的语气坚定而有力,充满了长辈对晚辈的期许与祝福。这一刻,王富贵的话语不仅是对对方的肯定,更是传递了一份深深的关爱与期望。
王富贵的话语刚落,他便转头望向站在一旁的大壮,目光中透露出一丝关心。他再次开口道:“大壮,你队伍现在有多少人?收拾一下跟我一起回部落,带不走得东西都可以不要了,轻装上阵,速速回去。”
大壮听后,脸上露出温和的微笑,他缓缓地回答:“目前就我们七个人了,其他的都在部落里,我们一直在执行任务,所以暂时只有我们几个在这里。也没啥好收拾的了,就是一些肉干啥的,带上就行。”
王富贵听罢点点头,他紧接着说:“好,既然如此,你们都骑上角马,咱们加快速度赶回部落。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这件事关乎我们部落的未来。”
大壮听后,立刻点头表示理解。他转身向其他队员招呼,示意他们骑上角马。在龙骑军的悉心教导下,大壮和他的队员们很快便掌握了骑角马的技巧。
他们熟练地跨上角马,随着王富贵的引领,一行人迅速踏上了返回部落的征程。角马奔腾,尘土飞扬,他们的身影在夕阳的余晖中逐渐远去,只留下一串急促的马蹄声在空旷的原野上回荡。小壮也骑着平头哥一直跟着王富贵左右,尽职尽责的担当起亲卫的责任。
本预计需要耗时一天半的艰难跋涉,在大壮这位熟悉地形的人的带领下,竟然在短短一个下午的时间里就顺利完成了。夕阳西下,天边泛起金红色的晚霞,他们一行人便抵达了目的地——那个神秘的部落。
部落的轮廓在暮色中逐渐清晰起来,高大的树木和错落有致的木屋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温馨。收到火神回来的消息的众位长老和管理者们,都开始聚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