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来了。”
说完,凌月就起开了门,将两人让进门来。
“姐姐,需要我去做什么?”
凌月一回头,就见房檐下整整齐齐站了好几人。
林晚,舅舅,凌华,逸尘,甚至开着的木窗里,也露出姑婆的半张脸,她那八卦的眼神毫不掩饰~
凌月顿时尴尬了~
“舅舅,姑婆,相公,这是我今日在牙行请来的两个工匠师父。什么事,一会儿再说。凌华去烧火,姐姐给两个师父下碗面去!”
“好的,姐姐。”
凌华看了一眼人高马大、身强体壮的两人,踢踏着小拖鞋就往厨房去了,小逸尘挂件一样跟在凌华身边。
“谢过主子。”熊大熊二两人赶紧行礼。
“舅舅,你带两位师父先去柴房安顿下,告诉他们如厕和洗澡去哪,饭一会儿就好。”凌月看了一眼杜孟春,冲他挑了挑眉毛。
“嗯。跟我来吧。”
凌月看了看姑婆屋里半开的窗户,柔声道:“姑婆,没事了,睡吧。”
就听窗户“吧嗒”一声关上了。走到林晚身边,凌月看了看他不太好的脸色,扯了扯他的衣角,凑到他耳边说了几个字:“死契,会挖暗室和地窖,还会修碉堡。”
林晚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他惊喜的眸子看着凌月,凌月用力地点了点头。
“早点睡!”林晚伸出右手,摸了摸凌月的脸~
“知道了!一会儿就来,你先去画一画图纸!咱们明天晚上再干也来得及!”
“好!”
这一夜,林晚书房的灯亮了许久……
第二日,大家如常吃了早饭,饭后,却一个人也没有离开饭桌,就连姑婆今日也搬了凳子,坐在自己房门口吃饭。
凌月看了一眼,林晚,林晚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凌华,去把门关上。”林晚看了一眼凌华。
“今日,咱们开一个家庭小会。有几件事情和大家商量一下。”凌月有些心虚地瞟了一眼杜孟春。
“别卖关子,快说!”杜孟春白了她一眼,又隔空点了点她的脑门。
凌月求助地看向林晚,林晚清了清喉咙,小声说:
“前些天,冯夫子寿辰,外地也来了几个夫子之前的学生。其中有在京城任职的,偷偷给夫子传递了一个消息,说是钦天监一个小学童偶然测出一个秘密,说是西北部下半年会有大旱,但人微言轻,无人信任他的话。”
大家面面相觑,姑婆突然问道:“是钦天监的哪个小学童?”
林晚和凌月对视一眼,林晚下意识说道:
“我那个师兄没说是谁,只是偷偷传了个消息出来。昨日我去往夫子家中,夫子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我想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凌月这会才敢说话:
“所以我俩当即就商量了一下,要做两手准备。”
“何为两手准备?”杜孟春的神色也严肃起来。
凌月看了看大家,压低声音说:
“第一,在咱们家中挖地窖,挖密室,储存零食,蔬菜,还有水!然后要把后院往山脚下扩一扩,挖个大水池,准备储水,山上有条河,李我们比较近,可以把河水引下来,然后加盖房顶,防止水分蒸发。而这都是大工程,咱们自己是做不来的。”
林晚想了想,插话说:
“所以,我们就去牙行买了五个签了死契的工匠,他们原本就是熊家五兄弟,被卖到了不同的地方。我和阿月出高价把他们全买了下来。今日来的是其中两个,其他三个还在来的路上。以后,他们就是咱家的下人。”
“没错,第二手,是以防万一,万一大旱严重,咱们也无法活下去,那咱们就要有退路。”凌月的语气突然严肃了起来。
“没错,未雨绸缪,这步要走!”姑婆磕着瓜子,总结到。
凌月和林晚对视一眼,心中惊讶!未雨绸缪四个字,不是什么人都会的~
“所以,舅舅,就要麻烦你跑一趟京城。先去买套两进的宅子备用,而且一定要带水井,偏僻一点也没关系。如果有机会,能买个带温泉或者湖的山庄也行。”
凌月拿出一个鼓鼓的荷包,递给了杜孟春:“这是咱家全部的银子了。如果实在不够,宅子买一进的也行。”
杜孟春接过来,在手上颠了颠,说道:“成!明天一早我就出发。”
“舅舅,包个马车去,我已经联系好了。”
“嗯。”
最后,林晚进行了总结性发言:
“这件事,大家先不要说出去,万一引起慌乱,或者没有旱灾,那咱们家都是难辞其咎!到时候,怎么旁敲侧击地传达给村长,我们再想一想。反正总有人相信,也总有人不信!”
姑婆把一把瓜子磕完,拍拍手,转身回屋去了。
舅舅把两小只加凌月带走,学东西去了,林晚也去书房里了。
熊大熊二两兄弟,天不亮,就拿着包子和水上山去了。他们要去找找那条河。
练了半上午,凌月终于被放出来了。
因为郑泰来了!
他比上一次来时,气色好了很多,而且一进门,就是满脸笑意!
“郑叔来了!快进屋!相公,郑叔来了!”凌月在院里吆喝了一声。
林晚赶紧迎出来,凌月说:“你们先聊着,我去置办几个菜!”
郑泰笑盈盈地看了凌月一眼朝她伸出了一根手指头:“去,给你叔整点好吃的!”
凌月笑了笑:“百还是千?”
“太小瞧你叔了,自然是千!”
“郑叔厉害!”
说完,凌月先去了刘婶家一趟,让她把腌好的酸笋准备好,今夜就要运出去。之后,就去厨房做饭去了。
郑泰和林晚在书房聊得热火朝天,凌月在厨房忙得脚不沾地。
当郑泰拿出分红的一千两银票时,林晚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这么多的吗?”
郑泰骄傲地笑了笑:
“这算什么?这只是开胃小菜而已!阿月做的酸笋已经是供不应求,订货都已经订到一个月之后了!”
凌月正好端着一个大菜“毛血旺”走进来,真诚地说道:
“先有伯乐,后才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原本只是做个家常小菜,是郑叔慧眼识珠,才有了咱们如今的买卖。林晚,你替我敬郑叔两杯!”
先有伯乐,后才有千里马。
伯乐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多么富有哲理的句子!
林晚看着凌月出去的背影,越发觉得,自己的妻子,绝不是个普通的女人!
难不成真是仙女下凡,亦或是鬼怪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