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3天(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辛苦的外卖小哥
早上我刚起床,就看到了餐桌上的包子,是我很喜欢吃的那种小包子。
于是我马上就精神了,一大早就有了个愉快的好心情。
这包子不是昨晚剩的,而是“新鲜出炉”,不过并不是奶奶起大早儿现包现蒸的,而是妈妈点的外卖。
这个包子妈妈连着点了两天了,前天晚上我跟妈妈说想吃小包子。
没想到才过了一晚上,我在昨天早上就实现了愿望——
妈妈点了外卖,“外卖小哥”早上六点半就把包子给送到家里来了。
从早饭开始就能吃到自己喜欢的小包子,我昨天一整天心情都不错。
昨晚我又跟妈妈说今天早上还想吃包子,于是今早妈妈又点了外卖。
一边开心地吃着喜欢的肉包子,我同时也想到了一个问题——
我六点半一起床就能吃上包子,那“外卖小哥”得几点就去餐馆取餐呀?!
妈妈说那些“外卖小哥”很辛苦的,每天早上五点多就可以从那些外卖App里点餐了。
也就是说那会儿“外卖小哥”们就开始上班了,甚至还有些“外卖小哥”是通宵送餐的呢!
爸爸也说,他每天天没亮就下楼吹号,那时候就能看见好多“外卖小哥”来来往往地忙着送餐了。
看来我们今天能享受到这么多、这么方便的“生活服务”,真的是离不开那些在各个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们,其中就包括“外卖小哥”、“快递小哥”。
正是有了他们的努力付出大家才能过上“心想事成”的生活,就比如我早点想吃小包子了一起床就可以吃到。
不过我也希望“外卖小哥”们在忙着取餐、送餐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尤其是骑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毕竟安全第一,就算晚一点儿送到也没关系的,我一定会让妈妈给“外卖小哥”一个“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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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4天(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黑暗餐厅
今天爸爸妈妈“背着我”俩人自己去了一家特别新鲜的餐厅吃饭,回来妈妈给我讲,觉得可神奇了!
妈妈说他们去的这家餐厅叫“黑暗木马主题餐厅”,是一家西餐厅。
其实这家餐厅的菜品并不新鲜,真正新鲜的是在那儿吃饭的方式——关着灯摸着黑吃!
妈妈说在那儿吃饭之前要先把手机、手表这些东西全部“上交”,任何能发光的东西都不可以带进去。
然后进入用餐区域就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伸手不见五指”。
需要把手搭在佩戴夜视仪的领位服务员肩上,跟着一路走进去在餐桌前坐好。
上菜以后服务员会说这是什么菜,然后就摸着黑吃,用餐环境、餐桌的布置、甚至是吃的菜一切都完全看不到。
这家“黑暗餐厅”的理念,就是让人们能够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非常单纯地通过气味、语言、情感进行心与心的真诚沟通。
妈妈知道这家餐厅很久了,一直想去体验一下。
她想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的奶奶因为得了“白内障”所以看不到东西了,生活特别不方便。
妈妈从小跟她的奶奶生活在一起,感情很好,对那种看不到东西的痛苦也一直“感同身受”,于是妈妈很想去体验一下在黑暗环境里吃饭的感觉。
也是因为妈妈的奶奶,妈妈对帮助盲人的公益活动也一直非常热衷,妈妈是真心想多帮助一些跟她的奶奶有相同经历的人。
不过妈妈也说,在黑暗餐厅里吃饭也挺有意思的。
你都不知道眼前的食物是什么样子的,要“猜”着吃,想拿餐具或者喝饮料也得在桌子上摸来摸去的到处寻找。
而且还要时刻“提防”爸爸突然“犯坏”伸过来的手,很有意思。
听妈妈说得这么“热闹”,我都开始觉得自己没去非常可惜了,爸爸妈妈当初怎么就没“坚持”带着我一块儿去呢?!
其实也不能怪爸爸妈妈不带我去,谁让我懒得先跟他们去爬香山、买衣服呢,谁让我就愿意“宅”在家里看电视、玩ipad呢。
那我没去成也就只能怪自己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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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5天(2019年3月17日,星期日)——根本不咸
家里的矿泉水喝完了,妈妈上网又买了一箱。
妈妈买的矿泉水总是“颜值很高”,瓶子都可精致、可漂亮了。
估计妈妈买任何东西的时候都会把“好不好看”作为一个重要的选择因素吧。
妈妈这回买的矿泉水是“峨眉钰泉”品牌的一种“淡矿泉”,小瓶,外观设计得很可爱,上面还有一些很“文艺”的漫画场景。
这小水瓶确实漂亮,我前几天睡觉都想抱着一瓶水进被窝了。
不过说到“淡矿泉”,这好像倒是一个“新概念”。
大家只知道“矿泉水”,但是对于“淡矿泉”这种东西似乎还没什么人了解。
我去问妈妈,妈妈说她不知道,不过她说这种水是咸的,说得我有点儿不太敢喝,我只喜欢喝甜水,可不爱喝咸水。
我又去问爸爸,爸爸也不知道,不过爸爸查了百度。
百度说“淡矿泉”与普通矿泉水相比有更多好处,比如矿化度低、钠含量少、水质软、更适合母婴、取自深水层等等,所以未来这种水应该会越来越流行。
既然这水这么好,那我决定还是亲口尝一尝。
结果一尝才发现,原来自己又被妈妈给“骗”了,谁说这水是咸的,根本就一点儿也不咸嘛!
这不是妈妈第一回“蒙”我了,以前妈妈还跟我说过“农夫山泉”是甜的呢。
结果我喝完了一整瓶也没喝出甜味儿来,还落了个“水饱儿”,肚子撑得够呛。
看来,以后再遇到什么新鲜玩意儿,什么吃的、喝的,我不能轻易听信别人说的,还是要亲自尝试一下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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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6天(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被没收的风险
今天早上出发去上学之前,我在书架上翻出一本课外书《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准备带着它去学校。
老师不允许学生带玩具去学校,但是带课外书是可以的,中午休息和课间休息的时候可以看,老师也鼓励学生养成爱阅读的习惯。
说到课外书,上周五我班里还出了一件事。
李牧函带了一本课外书,借给龚逸勃看,结果龚逸勃上课的时候偷偷看,被老师发现了,把书没收了,说等龚逸勃表现好了再还给他。
可这书是李牧函的呀,于是龚逸勃还得跟李牧函商量如何解决这件事,还惊动了他们的家长也在家长群里一起商量这件事。
这种事真是挺麻烦的,本来把自己的课外书借给同学是出于好心,结果因为对方表现不好书被没收了,受损失的反倒成了自己,实在是太无奈了。
其实昨天我也遇到了一件类似的事情。
昨天上瑞思课的时候,我的卡通蜡笔盒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前桌的同学拿走了,然后他还在课上就玩了起来,结果被老师给没收了。
还好放学的时候老师又把蜡笔盒发了回来,总算是回到了我手里。
爸爸见我又带了课外书,特意嘱咐我“上课不要看”,因为“如果被老师没收了只能你自己去找老师解决”。
我马上回答:“我从来都不上课看课外书!”
然后爸爸又说:“借给别人的时候也要小心,因为你没办法保证借书的人不会上课看!”
我想了想,觉得爸爸说得确实有道理,不过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小心”,只好向爸爸请教到底该如何规避这个“被没收的风险”。
爸爸给了我两种“建议方案”,一是借给别人书的时候就要求对方保证“上课肯定不看”,二是干脆要求对方上课前必须还回来。
我觉得爸爸给出的这两种方案听起来都不错,应该会很有效。
爸爸的办法可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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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7天(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幸灾乐祸
今天爸爸下班回来,“眉飞色舞”地给我和妈妈讲了一个让他觉得“特别开心”的事儿——
他说他们公司现在开始检查上班时间的着装,不允许穿运动服、运动鞋、牛仔裤、短裤短裙、无领无袖的上衣,要求穿商务休闲服装。
而且这两天爸爸公司人力部门的“小姐姐们”一早就到办公场地检查,“逮”了不少违规的员工。
爸爸讲得“兴高采烈”,尤其说到那些被“抓住”的人会被罚款30元,爸爸忍不住笑出了声,典型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听完爸爸讲的,我想起了自己上幼儿园的时候每天早上入园老师都会在教室门口检查小朋友的指甲长不长、干净不干净。
没想到爸爸上班的公司也会有人每天早上检查,只不过检查的不是指甲而是着装。
公司跟幼儿园一样,真有意思。
爸爸最爱穿运动服了,他可穿不惯商务装。
但为了遵守公司规定,他专门去采购了一大堆符合要求的商务衫、西裤,还带了皮鞋去公司。
就算再不舒服也不能“违规”呀!
可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喜欢“守规矩”,公司都发布“着装要求”了,他们还非得穿那些休闲装、运动装,结果“被抓”了吧。
违反规定的人就该受到惩罚,否则就是对那些守规矩人的不公平,所以也难怪有人被罚款了爸爸还要“幸灾乐祸”。
爸爸跟我说,在学校里老师对那些“不守规矩”的学生也应该实施惩罚。
比如没完成作业罚站十分钟、考试不及格罚抄试卷二十遍,估计这样就没人敢不按要求做事、不好好学习了。
我想了想,爸爸说得还真有道理,那我以后还是像爸爸一样做个“守规矩”的人吧。
我可不愿意成为别人“幸灾乐祸”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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