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5号,段金全来到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碰到了正要去医院给生病的母亲送饭的女大学生小罗。
段金全偷偷的跟了上去,随后找准机会把人放倒,掐死了之后,拖到了附近的一个废弃仓库里。
段金全发泄完兽欲,把小罗的尸体直接藏在仓库的角落里,提上裤子就离开了现场。
直到一个月之后,小罗的尸体才被人发现,当时已经全部腐烂了。
段金全躲避警方追查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每做完一个案子,马上就换下一个城市。
这次段金全从湖南去了广西柳州,已经五条人命在手,他觉得这么跑来跑去有点太累了,所以打算在柳州好好歇一段时间,于是就在这边租了一个小平房,安顿了下来。
既然有了住处,那就不能再杀人了,要不然事情闹大了,还得继续跑。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段金全只干抢劫的案子,但是都没有杀人,只要到手的钱够吃饭,他就在家待着,什么时候身上没钱了,再出去找机会抢一次。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年多,段金全又有点忍不住了,开始的时候,他还在街边找老头乐释放一下,但发现花钱买来的,一点都不刺激,心里上得不到任何满足。
这一次段金全带上一根一尺多长的铁棍,打算发现目标的时候,直接用铁棍把人砸倒,这样比掐脖子解气多了。
随后的大半年时间里,段金全连续作案8起,不管白天还是深夜,只要有了想法,马上出门寻找目标。
不过这段时间他只强奸不杀人,一直到2007年4月29号,段金全再次开了杀戒。
这天凌晨时分,段金全醒了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于是马上带着铁棍,出门寻找目标了。
当段金全走到一个立交桥附近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年轻的女孩,正在打电话。
这女孩身高一米六左右,从后面看过去,和段金全的前女友简直一模一样,他那原本已经熄灭的怒火,又再次燃烧了起来。
段金全看四下没人,咬着牙就追了上去,掏出铁棍对着她的后脑勺,狠狠的抡了上去。
结果就在这一瞬间,女孩感觉到身后有动静,赶紧回头查看,接下下意识的一把就抓住了铁棍。
两个人当时都是一愣,紧接着就打在了一起。
不过毕竟女孩在身体上有着天然劣势,段金全还有武器在手,很快她就体力不支,被段金全薅住头发,拽倒在地上。
接着段金全抡起铁棍,对准她的脑袋,疯狂的一顿猛砸,很快就把人打倒了。
接着段金全把她拖到了旁边一片废弃的平房里,准备发泄兽欲。
没想到在段金全给她脱衣服的过程中,女孩又醒了过来,开始不断的求饶,而且保证绝对不会报警。
段金全裤子都脱了,哪有停下的道理,他大骂一句:“你他妈给我闭嘴,老子从来不相信女人,你们都是骗子!”
接着他再次抡起手里的铁棍,又是一顿狂风暴雨,直到最后自己打累了,这才停了下来。
事后女孩尸体被发现的时候,简直是惨不忍睹,整个脑袋都被砸碎,脑浆子淌的到处都是。
可段金全压根不在乎,他用衣服把女孩脑袋一盖,继续发泄兽欲,走之前还拿走了女孩身上的13块5毛钱,另外还有一部手机,也就是这部手机,让段金全彻底暴露了。
时间回2004年8月23号,这天云南省建水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说是在铁路线旁边的树丛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警察赶到现场之后,发现尸体已经大面积腐烂,死者是一名年轻女性,死亡时间大约在两个多月之前。
由于死亡时间太久,再加上最近下过几场大雨,所以警察在现场并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法医在尸检过程中,也没发现什么有用信息,所以这个案子在调查了一段时间之后,暂时被搁置了起来。
时间到了2005年1月22号,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延长县的一个工地上,工人在干活的过程中,从土里挖出来一根小孩的大腿,于是马上就报案了。
警察赶到现场之后,把老刘家两个女儿的尸体挖了出来,经过法医鉴定,两个孩子都是被掐住脖子,导致窒息死亡的。
而且更让人气愤的是,其中一个孩子,生前还遭受了性侵。
面对性质如此恶劣的凶杀案,警方非常重视,马上成立了专案组,开始全力侦查,必须尽快的抓到凶手。
通过对附近村民的走访,两个女孩的身份很快就被确认了,同时获得了一个重要信息,有人曾经在女孩失踪的那天晚上,看到一个外号叫大力的人,在这附近挖坑。
警察马上顺着这条线索往下追查,发现这个叫大力的人,年纪大概在30岁左右,是个流浪汉,经常去老刘家卖废品,和这两个女孩都认识,有重大作案嫌疑。
虽然段金全此时已经离开了昆明,但警察在他居住过的破棚子里提取到了指纹。
由于段金全此前有过案底,所以通过指纹资料库的比对,警方很快确认了嫌疑人的身份,并把相关信息上报了公安部。
2005年3月份,公安部把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同时发布了A级通缉令,对段金全进行全国通缉。
不过段金全就好像失踪了一样,没有任何线索出现,直到两年之后,柳州警方终于发现了他的踪迹。
2007年3月12号,柳州警方接到报案,一名女性在铁路线旁边,被人用铁棍打击头部,随后被拉进了树林里强奸,随身携带的一部小灵通还有几十块钱现金被抢走。
一个月之后的4月15号,一个女孩在和朋友聚会回家的路上,被人从身后用铁棒打晕,凶手把人强奸之后,抢走了她的手机和现金。
4月29号上午九点多,警方再次接到报案,柳南区一间废弃的平房内,发现了一具女尸。
法医经过尸检后发现,被害人头部遭受铁棒类的硬物重击,死亡时间大约在五个小时之前,而且遭遇过性侵,身上的手机和现金也被人拿走了。
综合以上三起案件的线索,警方确定凶手为同一个人,另外根据其中两个受害人的描述,以及案发现场留下的指纹比对,发现此人正是公安部A级通缉令上的段金全。
柳州警方查找线索的同时,对被抢走的三个手机进行24小时追踪,5月1号上午,线索终于出现了。
被害身亡那个女孩的手机,突然拨出来一个电话,警方马上通过这条线索,查到了打电话的人。
经过确认之后发现,这个手机并不是他的,而是他刚从隔壁村一个叫韩怀忠的人手里刚买来的。
2007年4月3号凌晨四点多,警方包围了段金全在柳南区上游路的出租房,直接破门而入,当场把人抓获。
虽然段金全用的是假名字,但是这次运气没那么好了,警方在出租屋里找到了两部被害人的手机,以及作案用的铁棍。
段金全被捕之后,只是交代了在柳州做的案子,对于之前的案子一直闭口不提。
直到昆明警方带着两个受害小女孩的照片,放到他面前的时候,段金全知道藏不住了,这才交代了所有的案子。
段金全随后被带回了昆明,2008年9月8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段金全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8年9月27号,段金全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