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糊:“两人的卷子某种程度上都不符合科举程序。
但王越的文章写得好,王直力排众议,将他选中,归入同进士中。
这件事还有一个后续,第二年,朝鲜使者向明朝进贡时,呈上了王越的试卷。原来他的卷子被大风吹到了朝鲜,算命的人称此为封侯万里的征兆。
这次算命的真说准了。
明朝有‘三王’,就是三位军功封爵的文臣,王骥、王越、王守仁。
王越是首任三边总制,总督陕西、甘肃、延绥、宁夏军务。
三次出塞,收取河套地区,于红盐池之战、威宁海之战中两次远袭鞑靼。因军功获封威宁伯。”
朱祁钰又发现一位人才,还是他现有的。唯一的问题是他搞烂了的景泰二年考中的。
糊糊:“景泰二年的科举一共有201位进士,科举大省江西有42名,占20.90% ,五分之一。
比起永乐二年的‘江西大年’稍显不足。
换到南北榜上,北方只有38人,占比19%,南方占81%。
全北方绑一块,比不过一个江西。
更惨的是前55名里只有3名北方人,也就是说如果只录取55人,则北方只有3人,几乎重演洪武三十年录取52人北方被剃光头的惨剧。
明朝迁都北京,经过好几个皇帝的治理,北方经济得到很大恢复发展,但是北方科考上的进步也只有那么一丢丢。
北方当然不干了。
景泰四年,正值乡试之年,八月二十八日,科举尘埃落定。工科给事中徐廷章,这位来自河南汝宁府罗山县的才俊,景泰二年的进士。他此次上疏,提出了七项建议,其中第三条尤为引人注目——严科贡。
徐廷章指出,近年来科举开科名额大增,如陕西、山西等地,录取人数竟达百名,三倍于前,然而会试却无一中者。岁贡亦是如此,人数激增,但入监后却即刻被遣返,如此冗滥,实无益处。他建议恢复宣德、正统年间的取士制度,以革除冗滥之弊。
朱祁钰听闻此议,命礼部商议。九月,礼部经过深思熟虑,认为徐廷章所言非虚,同意了他的建议。然而,就在此时,章纶的奏疏打破了这一平静。章纶,来自浙江温州府乐清县的进士,现任仪制郎中,他提出反对意见。
章纶认为,景泰元年颁布的诏令不应轻易更改,如今不过四年便欲废止,实有朝令夕改之嫌,有损朝廷的体面。他主张继续遵循现行政策,这一观点对新君朱祁钰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于是,朱祁钰再次命礼部斟酌。这一次,礼部没有再犹豫,他们坚持认为科举应以正统年间的定额为准,若文字合格者众多,可适当增加名额,但不得超过二十人。至于岁贡,自景泰六年以后,亦应恢复正统年间的制度。
这一决策最终得到了景帝的采纳,此轮争论的结果,确定以正统年间定额为准,预示着科举配额制度将重新启用。
明朝科举分卷制度,在中断四年后又得以恢复。
但南北分卷,又衍生出另一个问题——冒籍。
今天有个类似的说法,高考移民。
景泰五年礼部弹劾,景泰四年北京录取的举人中,有十二人是南方文人冒籍参加考试。
王者炸鱼塘,北京土着怎么抵挡得了。”
十万伏特:谁不想参加北京高考,外地考生卷生卷死,生病左手吊针,右手还得写作业。
我爱花花:高考大省,地域模式。
糊糊:“科举考试自古以来便有严格的户籍报考原则,这一制度并非明朝所创,唐、宋、元三代便已确立。
明朝洪武年间,这一制度得以延续并进一步强化。洪武三年,朝廷明文规定,科举考生需由本乡本里举荐,经州县审核后,方可参加乡试。洪武十七年,科举重启,再次强调考生需经有司保举,逐级上报至布政司进行乡试选拔。
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科举考试的公正性,通过乡里或有司的举荐,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考生的品行和才能。然而,实际操作中,这一制度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如王守仁,虽在北京长大,却仍需返回浙江参加乡试,这无疑增加了考生的负担。而一些考生为求功名,不惜冒籍他乡,以求更易中举。
历史上,不乏冒籍报考的先例。洪武年间,便有考生跨省报考并中举的记录。永乐年间,更是频繁出现此类现象。这些考生往往来自科举竞争激烈的南方省份,他们利用各直省乡试录取不拘额数的机会,冒籍他省,以求更易获得功名。
由于当时科举录取制度的不完善,这种违规现象并未得到及时纠正和惩罚。
宣德元年,朝廷开始实行定额录取制度,解额成为各直、省的稀有资源。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科举竞争更加激烈,也使得冒籍报考现象愈发严重。一些游学矫诈之徒,见他方解额稍多,便纷纷冒籍入试,严重损害了当地考生的利益。
为了遏制这一现象,朝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加强了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力度,对于冒籍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其次,加强了对举荐人的监管力度,对于举荐冒籍考生的乡里或有司,将追究其连带责任。此外,朝廷还加大了对科举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科举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尽管朝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冒籍报考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科举考试的公正性,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直接损害了当地考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