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美女断指
二姐很聪明,她非常清楚金毛狮郎要干什么,绝对不会同意别人替代,所以抢前一步说话,这样岂不是既能讨好大姐,又可赚得江湖上忠主义气的好名声,最重要的还是不会有断指之痛。
大姐果然很是感激,说:“但不知金毛大侠同不同意你代替我断指。”
金毛狮郎却纹风不动,他平时便是懒散里透着潇洒,快活而随意,但一旦碧玉狮子在手,他整个人就变了。变得凛然有威,变得像是一座千百年来就屹立不倒的雕像,令人不敢生半分违拗之心。
大姐见金毛狮郎毫不理会她,咬咬牙,无可奈何地将大拇指伸进碧玉狮子嘴里。她的手丰满而白嫩,但不显臃肿,也像她的人一样,充满了撩人的性感,这样一只手,正是男人与女人都梦想拥有的。现在大姐要将这近乎完美的一只手掌,切除大拇指,使之变成残废,居然还能面带微笑。
大姐貌似轻松地说:“拿去吧。”
金毛狮郎手指轻轻一压狮头,一只性感的大拇指便吞进了碧玉狮子的嘴里,随即松手,让那根大拇指弹飞出去。
随着一股血箭射出,大姐的这只手就再让人产生性感的联想。
二姐忙为大姐包扎鲜血淋漓的右手掌。
大姐吸一口气,说:“金毛大侠,可以了么?”
金毛狮郎掏出一块手绢插着狮头嘴边的血迹,说:“可以了。”
大姐说:“好。”
只听老爷突然击掌大笑,说:“妙,妙极了。”
大姐看着他说:“朱文武,你高兴什么?”
原来,大姐知道老爷叫朱文武。
朱文武大笑着说:“我很高兴,我真的很是高兴,你这个女人真是大傻瓜,真的傻的可爱,你知道我来这里干什么吗?”
大姐说:“干什么?”
朱文武举起缠着布条血迹斑斑的一只手说:“我也是来请金毛大侠去杀一个人的。”
大姐说:“杀谁?”
朱文武说:“你想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够对我构成致命的威胁?”
大姐呆了好半晌,一字一顿地说:“金、蜂、飞、侠。”
朱文武拍着他肥胖的手掌,说:“你真聪明,你刚才为什么脑瓜不开窍?我已经请了金卷大侠去杀金蜂飞侠,你即使不请他了,他也会去杀了金蜂飞侠的。”
大姐眼眉一瞪,大怒说:“朱文武,你为什么不早说,让我断了一个拇指。”
朱文武大笑说:“你喜欢丢失一个手指头,我能有什么办法,大姐,看来我们真的有缘哪。我刚变成八指老爷,你就跟着变成九指大美人了。哈哈哈……”
大姐只气得满面通红,断指处又是一阵刺心的痛,却不料她反而脸色一变,变得笑面生春,娇声说:“哟,大老爷呀,你这样关心我,我该怎样报答你哩?这样吧,我无以为报,就陪你睡几天,怎么样哪?”
朱文武慌忙摇头说:“免了免了;不用谢,不用谢,唉,最难消受的是美人恩。”
突然,一人接口说:“老爷马上就要死了,自然再难以消受美人之恩了。”
随着声落,楼梯口冒出来一个人来。这人穿得衣衫褴褛,头乱如草,面目污垢,背着一个褡绊,分明是一个乞丐。
这样一个本该钻入胡同陋巷喝阳坑水的人,居然堂而皇之地进入了这只有达官显贵才能来的二楼,真是出人意外。
立刻,便有一个个头较高的伙计走过来,伸手拦住他,说:“这里不是你讨钱要饭的地方、别玷污了这里的地毯。”
那乞丐一脸焦急,大声说:“若我不是不敢在金毛狮郎面前杀人,我杀了你。“
伙计慌忙闪过一边。
世人不但以貌取人,而且欺善怕恶的多。
大姐和朱老爷都在心里暗笑,这妙手神偷一定是送手指来的。
果然,只听妙手神偷像被烧着屁股的猫,连声说:“金蜂飞侠追来了,金蜂飞侠来了。”
听到金蜂飞侠这四个字,朱老爷,癞头虎,仙姬宫七美的脸色尽皆大变,一齐将目光投向楼梯口,眼里充满了惊慌不安。
虽然,他们已请金毛狮郎来对付金蜂飞侠,但是他们对金蜂飞侠太畏惧,所以心里依然十分惊惶。
朱老爷说:“妙手,你怎么知道金蜂飞侠跟来了?”
原来,这人不是乞丐,是偷儿,是大名鼎鼎的妙手神偷。
妙手神偷急急地说:“这三天以来,我一直有这个感觉。金蜂飞侠在追踪我,我无论施展什么手段,都摆脱不了他的追踪。”
朱文武说:“你看见他人了么?”
妙手神偷说:“没有。”
朱文武松了一口气说:“原来,你家伙是在疑神疑鬼。”
妙手神偷涨红了脸,说:“不是,绝不是,金蜂飞侠一定在跟踪我。”他目光一扫,急走几步到了金毛狮郎面前,叹口气说:“感谢菩萨保佑,让我终于找到你了。”
叶倾城说:“你找我狮哥哥干什么?”
妙手神偷取下他背上那只脏兮兮的褡绊,向桌上一倒,只听哗啦一响,珠光宝气耀眼生辉,钻石、祖母绿玉、猫儿眼、金银饰物……摆满了桌面,每一件都是价值不菲的宝物。
妙手神偷咬着牙吃力地说:“金毛大侠,只要你肯帮我挡住金蜂飞侠,这些珠宝就都是你的了。”
谢逊却连看都懒得看一眼,继续把玩着手中的碧玉狮子,缓缓说:“你知不知道我的规矩?”
妙手神偷说:“我……知道,不过,我是干小偷这门职业的,若是断了一根手指,就等于砸了饭碗,我以后怎么过日子?”
金毛狮郎冷冷地说:“那么,你就收起这些珠宝,走。”
妙手神偷怔住,半晌才说:“你能不能看在这些珠宝的面子上,改一改规矩。”
谁都知道,世界上面子最大最有发言权的便是财富。
可是,金毛狮郎还是不正眼瞧一下那些珠宝,还是冷冷地说:“走,你马上给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