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坛望族
于敏中出身于金坛的一个显赫家族,这个家族不仅有着深厚的学术传统,还有着连续几代人的科举辉煌。于氏家族在金坛地区享有极高的声望,从曾祖父到父辈,无不是饱学之士,为后世子孙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于敏中的曾祖父于嗣昌是明朝万历年间的进士,其祖父于汉翔则是清朝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的进士,曾任陕西学政,以其卓越的文章和才学闻名于世。于敏中的父亲于树范同样学识渊博,曾被召入内廷参与编纂《康熙字典》《佩文韵府》等重要文献,并担任过浙江宣平知县。这样的家庭环境无疑为于敏中提供了优越的学习条件。
幼年的于敏中被过继给叔叔于枋为嗣,而于枋本身也是雍正二年(1724年)的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及广西、山东的主考官。然而,当于枋后来有了自己的儿子后,于敏中又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
于敏中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他的母亲对他读书的要求非常严格,常常站在窗外静静聆听他诵读经书。祖父于汉翔亲自教授《大学》等经典,并确保他能够准确理解其中的含义。在这种严格的家教环境下,于敏中五岁就开始启蒙学习,十岁时已经通读了《五经》,并能对其进行认真的评点。
雍正七年(1729年),十五岁的于敏中参加了江宁乡试,并成功中举。然而,当他第一次参加会试时并未能如愿登科。回到家乡后,他并没有气馁,而是更加努力地寻求良师益友的帮助。他拜同乡的雍正癸卯进士王步青为师,重新研读《四书》及十三经。在此期间,于敏中的学问日益精进,不仅博通经史百家,还涉猎了阴阳历法乃至佛道之说,知识面极为广泛。
二、步入仕途
乾隆二年(1737年),于敏中参加丁巳恩科会试,并一举夺魁,成为当科的状元,那年他仅仅23岁。这一成就不仅使他在个人事业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让金坛地区的科举盛事增添了新的光彩。他与族兄于振一同被誉为“兄弟状元”,成为当地的一大美谈。
中状元后,于敏中随即进入翰林院任职,被授予修撰一职。在此期间,他以出色的文采和扎实的学识赢得了乾隆帝的赏识。他在懋勤殿供职七年,期间多次得到晋升,最终成为侍讲,负责向皇帝讲解经史典籍,并撰写重要的朝廷文书。
于敏中年轻时便展现出非凡的才华,他文思敏捷,对历史典故了如指掌,文章才华横溢,书法清秀洒脱。更为难得的是,他掌握了多种语言文字,包括汉语、满语、蒙古语和梵文,这在当时是非常罕见的多语言能力。
乾隆帝对于敏中的才能十分器重,曾命令他翻译并抄写佛教经典《华严经》和《楞严经》。这一任务不仅考验了他的书法技艺,更考验了他的耐心和细致程度。于敏中接到任务后,创造性地将《华严经》的内容按照一座宝塔的形状进行布局,用小楷字体书写。每一部分,无论是塔身的栏杆、屋檐、瓦片还是窗户、台阶,甚至是铃铛和绳索,都被巧妙地利用来写字。更为独特的是,每遇到“佛”字时,他都会特别计算好位置,将其写在塔柱的顶端或是屋檐的边缘等尊贵之处,以示敬意。
为了完成这一作品,于敏中花费了两年的时间来排算布局,又用将近一年的时间来精心书写。最终,《华严经宝塔》不仅展示了他卓越的书法技艺,更体现了他对工作的认真态度和对佛教经典的尊重。这一作品成为了书法史上的佳话,至今仍被人们所传颂。
此外,于敏中还承担了翻译、抄写和宣讲佛教经典的多重任务,无论是在文辞还是在内容的理解上,都表现得极为得体,深得乾隆帝的赞赏。
三、平步青云
乾隆年间,于敏中以其卓越的学识与治国理念在朝中崭露头角。乾隆九年,他受命主持山西乡试,以公正严明的态度选拔了众多优秀人才,初步展现了其教育与识人的才能。次年,乾隆帝南巡途中,向于敏中咨询治国之道,于敏中一语中的,指出“兴学得人”乃国家兴盛之根本,深得乾隆帝赏识,随即被委以重任,督管山东、浙江学政,致力于整顿学风,革除教育积弊,成效显着,赢得了士子们的广泛赞誉。
回京后,于敏中更是直接参与到皇室子弟的教育中,以其严谨的教学风格和深厚的学养,深受皇子皇孙及乾隆帝的敬重与喜爱,官职也随之不断晋升,最终成为内阁学士。乾隆十五年,他再次被派往山东,继续推动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然而,在于敏中仕途如日中天之际,家庭变故接踵而至。乾隆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间,其父、嗣父及生母相继离世,对他而言无疑是沉重打击。但出于对国事的责任感与个人仕途的考量,于敏中在母丧期间选择隐瞒,以期早日重返朝堂。这一行为虽被御史朱嵇揭发并弹劾,但乾隆帝鉴于其不可多得的才华与当前职位的重要性,非但没有严惩,反而维护了于敏中,斥责了朱嵇的过分之举,并于年底将其擢升为户部侍郎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十月,于敏中被任命为军机大臣,正式参与到国家最重要的机要事务之中。这一年,于敏中46岁,正值壮年,而乾隆帝也正处于盛年时期。因此,于敏中在处理政务时,格外注重细节,力求做到周密稳妥。他深知自己肩负重任,因而不论大小事务,都谨慎奉旨而行,深得乾隆帝的信任。
乾隆帝常常即兴作文赋诗,且往往不打草稿,吟诵完毕后便交给于敏中记录。于敏中记忆力惊人,总能将乾隆帝的吟诵内容牢记于心,再一字不漏地誊写下来。有一次早晨,乾隆帝在御花园中即兴赋诗七首,并作了两篇文章。当天晚上,乾隆帝收到了于敏中所记录的内容,发现一字不差,不禁拍案叫绝,对于敏中的能力和忠诚更加倚重。
乾隆三十年(1765年),于敏中被提拔为户部尚书,成为朝廷的核心官员之一。此时,于敏中唯一的儿子于齐贤虽已长大成人,但在乡试中未能中榜。乾隆帝念及于敏中的贡献,特别恩赐其子按尚书品级补为荫生,进入国子监学习。同时,由于于敏中的正室夫人已经病逝,乾隆帝特封其妾张氏为淑人,以表彰于敏中的贡献。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梁瑶峰进入军机处,乾隆帝命其专司诗文,而让于敏中专注于国家政务。有一次,乾隆帝召见于敏中和梁瑶峰,吟诵了几首诗文。于敏中察觉到梁瑶峰并未注意记录,于是立即给梁瑶峰使眼色提醒,但梁瑶峰却茫然不知所措。待乾隆帝吟诵完毕,二人退出后,于敏中询问梁瑶峰是否已经誊写好诗文,梁瑶峰这才意识到自己疏忽了。于敏中见状,便主动提出由自己来回忆并抄写。他独自坐在屋内,凭借出色的记忆力,很快就将乾隆帝吟诵的内容完整地记录了下来,全篇仅有一个字的小误差。这件事再次证明了于敏中的非凡记忆力和办事能力,也让梁瑶峰感到十分惭愧。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于敏中被加封为太子太保,进一步彰显了他在朝廷中的地位。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他又被提升为协办大学士兼户部尚书。到了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于敏中晋升为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首席军机大臣。无论是在朝廷,还是陪同乾隆帝外出巡幸,于敏中始终是御前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他参与了许多重大决策,其中一些决策就是在采纳了他的意见后制定的。在当时,于敏中已成为朝野公认的权臣
四、四库总裁
乾隆三十七年(1774年),安徽学政朱筠上疏《开馆校书折》,请求搜集整理《永乐大典》中散佚的古籍文献。这一提议在当时引起了争议,内阁大学士刘统勋认为此事并非政务的重点,因而并未支持。然而,于敏中却对此提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和支持,他认为朱筠的奏议符合清朝文治天下的大计,应当采纳。
于敏中力排众议,据理力争,最终说服了乾隆皇帝。乾隆帝认为这一提议确实符合自己的心意,随即采纳,并下诏开设四库全书馆,以搜集整理全国范围内的古籍文献。于敏中被任命为《四库全书》的正总裁,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在担任《四库全书》正总裁期间,于敏中不仅要处理繁重的军政事务,还要全力投入《四库全书》的编纂工作中。他积极参与确定图书分类、制定编纂体例、设定取舍标准等一系列重要工作。为了确保《四库全书》的质量和完整性,于敏中不仅在理论上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还在实际操作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当朝廷在全国范围内搜访征集图书时,于敏中不仅积极推动各地藏书家的参与,还亲自进献了17种珍贵的图书版本。这些书籍不仅丰富了《四库全书》的内容,也为后世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通过于敏中的努力,《四库全书》的编纂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并最终成为一部集中国古代文献之大成的巨着。
五、位极人臣
乾隆三十九年(1776年),宫内发生了一件涉及泄密的重大事件。太监高云从泄露了乾隆帝对道府记载的朱批内容。乾隆帝得知后,下令将高云从锁拿交由御前大臣审讯。在审讯过程中,高云从供认,于敏中曾经向他询问过乾隆帝对观亮的评论记载。此外,高云从还提到自己因为买地受骗,曾请求于敏中帮忙转托蒋赐棨为自己打官司。
乾隆帝得知此事后,非常愤怒。于敏中深知事情严重性,立刻向乾隆帝认罪,承认高云从确实曾向他请求转托,但他并没有答应高云从的请求。然而,于敏中表示自己没有立即据实参奏,这是他的错谬所在。
乾隆帝对此事非常不满,特地下旨严厉谴责于敏中:“于敏中每日承蒙朕召,诸事应付,朕什么话不能对他讲?为什么他还要转向宫内太监探听询问有关消息呢?”随后,乾隆帝下令将此案交由刑部严加议处。刑部议决革除于敏中的职务,但乾隆帝出于对他的器重,最终决定从宽处理,允许他继续留任原职。
乾隆四十一年(1778年),于敏中因为在平定大小金川之乱中的贡献而受到嘉奖。乾隆帝特赐他双眼花翎,准许他穿黄马褂,并将他的画像悬挂于紫光阁,以此表彰他的功绩。这一系列荣誉显示了乾隆帝对于敏中的高度认可。
然而,到了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于敏中的健康状况开始恶化,出现严重的呼吸困难症状,长期卧床不起。乾隆帝对此非常关心,派遣御医前往诊治,并命令内务大臣和珅陪伴自己亲自前往探视。乾隆帝还赠送给于敏中两支人参,并赐予他一首七言律诗,以示关怀。
同年十二月初八(1780年1月14日),于敏中因病去世,享年66岁。关于于敏中的死因,《清史稿》中有一种说法,怀疑他是饮鸩自尽,但这只是猜测,并无确凿证据。乾隆帝对于敏中的去世表示深切哀悼,下诏给予优厚的抚恤,并允许他入祀贤良祠,追赠谥号“文襄”。最终,于敏中被安葬在他的故乡金坛涑渎周庄村。
六、死后毁誉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六月,于敏中的孙子于德裕向官府控告其堂叔于时和侵吞了于敏中在京的资产,并且在本年三月将这些资产转移回了金坛。乾隆帝对此事非常重视,命大学士阿桂、英廉查办此事。由于于时和已经返回原籍,乾隆帝传谕江苏巡抚吴坛立即前往金坛,查明于时和所侵占的财产情况。
查办的结果令人震惊:素有廉洁之名的于敏中,其在京师及原籍的家产竟高达白银二百万两。乾隆帝对此非常恼怒,认为于敏中的巨额遗产并非正当所得。尽管如此,乾隆帝仍然希望保全于敏中的名节,指示办案大臣不必追究于敏中生前的罪责。
案件经吴坛审理后,确认了于时和侵占家产的事实。最终,于时和被发配到伊犁充当苦役,而他带回家乡的于敏中遗产,酌情分配给了于德裕三万余两,其余部分全部充公,用于金坛地方的河道开浚工程。此外,苏松粮道章攀桂私下为于敏中修建花园的事情也被揭露,乾隆帝认为这是地方官员逢迎的结果,鉴于于敏中已去世,便未追究其责任,仅将章攀桂革职处理。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浙江巡抚王亶望、陕甘总督勒尔谨及甘肃全省官员在捐监折收中捏报灾情冒领赈款的贪污大案被揭发。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核实,共有56人被判处死刑,另有46人被免死发配边疆。涉案贪污金额高达二百八十一万一千三百五十余两,所有涉案的甘肃官员无一漏网。
王亶望贪污案处理结束后,乾隆帝意识到,真正酿成这一巨大贪污案的元凶并不是王亶望,而是不久前去世的于敏中。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月,在处决了最后一批甘肃贪官后,乾隆帝发布了一道长篇谕旨。谕旨开头便指出,当年甘肃奏请恢复捐监时,“大学士于敏中管理户部,即行议准”,并且以节省部拨之烦为由,劝说乾隆帝同意了这一提议。乾隆帝也承认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的失误。谕旨接着提到,当时王亶望为甘肃布政使,因有于敏中的庇护,得以放手贪污。最后,乾隆帝表示,由于于敏中“宣年力久,且已身故”,“朕不忍追治其罪”。
直到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二月初八日,乾隆帝在观赏一件明朝嘉靖年间的古瓷时,联想到嘉靖皇帝的昏庸和权奸严嵩的专横,进而想到了于敏中。乾隆帝认为于敏中利用皇帝的恩宠,招权纳贿,并推测“于敏中拥有厚赀,亦必系王亶望等贿求赂谢”。因此,乾隆帝下令将于敏中的牌位从贤良祠中撤出,以示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