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苏晨等了好久,杰斯依然站在那一动不动,这把杰斯没有传送了,因为杰斯知道自己这一把是必死的,索性也不做无谓的抵抗了。
等待自己的结果也是死,不如放轻松一些。
不过杰斯这样的举措也导致了他无法获取信号,也就错过了小乔大招冷却的时间。
在苏晨即将开始动手的时候,苏晨的妖姬突然变身了,变成了女警。
“firstblood.”一声清亮的女声响彻全场,同时也带走了最后一滴血液,一血爆发,这也预示着这一把游戏结束了。
“哇~牛逼牛逼,我就说了嘛,你肯定能赢的,你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林文歆兴奋地跳了起来。
林文歆虽然也是选手,她也参加过不少比赛,但是每次比赛都是苏晨一个人carry,这种感觉就像苏晨一个人包揽了整个职业生涯一般。
苏晨看了一眼林文歆,没有搭话,继续看向屏幕上的界面。
“哇~”
看着自己被苏晨杀掉,林文歆惊呼道。
“我靠,苏狗又变成女警了,你们看,这是我女神啊!我女神的女儿居然是一个女警,这就尴尬了。”
“!”
“这女警也是6,刚刚这个妖姬是不是故意的啊,故意引诱我去抓你,然后他再反杀我?”
“有可能,不然怎么解释这么短暂的几秒内他就四杀了。”
“这把不亏,赚了赚了。”
弹幕纷纷吐槽了起来。
不过这些喷子也只敢在网络上吐槽罢了,毕竟这个世界本就不是公平的世界,他们也只能在网络上逞逞嘴炮了。
“哇!你们看,我女儿的adc又上分啦。”
林文歆看着排位的画面,忍不住笑了起来。
“恭喜宿主,您的电竞账号已经满级了!”
林文歆:“咦……我的电脑呢?”
“你的笔记本坏了!”系统提醒道。
“你骗我,这笔记本是新买的,怎么会坏?”林文歆质疑道。
“是真的!”系统解释道。
“好吧,我信你一次。”林文歆相信了系统的话,毕竟林文歆也不傻,知道系统没事也不会骗她,所以林文歆选择了相信系统。
不过,林文歆还没来得及庆祝,她的电脑上就蹦出来了一句话——“请注册‘我是大魔王’的帐号!”
林文歆看到这句话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林文歆知道自己被耍了,不过这也是一种乐趣。
“你妹!”林文歆看着这条消息骂出了声。
“什么情况?”叶焱问道。
“我的电脑坏了!”林文歆郁闷地说道。
“那怎么办?要不叫苏晨来帮忙修下电脑?”田甜建议道,叶焱则是点头附和。
林文歆摇摇头,“算了,这个坑货我自己来挖,不指望他了。”
说完林文歆就开启了自己的小号开始重登峡谷,林文歆准备找苏晨报仇雪恨。
林文歆这边是重登峡谷的时候,杰斯已经复活了。
杰斯看到苏晨正在自家蓝buff处,于是乎就直奔红buff而去。
苏晨此刻也收集够了线权,直接往中上推进。
“诶?中路的石头人怎么不刷了?”叶焱奇怪地问道,按照剧情不应该啊,石头人这把可以刷三次啊,现在只刷了一次。
“噢,我懂了,肯定是被苏哥给杀了。”林文歆恍然大悟,刚刚杰斯的位置距离自己还挺远的,根本不存在杀石头人的可能,那么只剩下一种情况了。
苏晨在中路越塔强杀石头人。
苏晨刚刚从中路的草丛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杰斯的身影,于是果断选择了一套连招把杰斯杀了。
“这个妖姬好肥啊!”苏晨看到自己的小兵阵亡,这个小兵是杰斯杀的,而且还没有换装备,这代表着杰斯的经济至少达到五千块。
苏晨看到杰斯的装备,也忍不住流口水了,苏晨直接把杰斯的装备摸了。
“这波赚翻了呀!”叶焱说道,他知道自己不用再去中路支援了。
只不过苏晨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对面的鳄鱼还在野区,这就很难受了,虽然苏晨不怂他,但是苏晨不确保对方有没有闪现,万一有闪现,那苏晨也跑不过鳄鱼啊。
“快走快走,别贪了,对面还有个鳄鱼,小心阴沟里翻船。”苏晨急急忙忙地拉着自己的队友往外撤。
这种局势不适合贪钱,苏晨觉得还是猥琐点为妙。
“你先走吧,我们跟着你!”叶焱也看到了对面鳄鱼还有一段距离,这么长的距离足够他们追击一会儿了。
“行吧,小心点!”既然队友不走,苏晨也不好说什么,这个时候说什么都会影响团战的效率的,还不如听队友安排。
“我去!我去!苏狗,你特喵的还是女警吗?”叶焱刚一转头就看到了苏晨在打红buff了。
“这个红我吃了。”苏晨也不废话,直接掏刀就开始拆红。
苏晨这一把的英雄是一个刺客型打野,苏晨当然不介意抢一抢红了。
不过杰斯并没有阻止苏晨拆红的举动,杰斯的技能基本上都交光了,而且还是在蓝buff前,这种时候杰斯想要阻止苏晨的操作简直是异想天开。
“我擦!苏晨这把玩的什么东西?”
“尼玛,这么猛?”
“这不科学啊,一个女枪配合劫,两个人都在中路,杰斯也在野区,这女枪哪来的输出?”
观众们看到苏晨女枪的表现之后震惊了,他们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打法。
“这把的女枪玩得好厉害,看样子应该是专门练过了。”
“你懂啥,我女枪可是大师级的,只是今天状态不佳而已,不然绝对虐哭你。”
“女枪这个英雄不需要多高的输出,你有个闪现就够了,关键是女枪这个英雄的控制太恶心了,一旦被女枪黏上基本是逃脱不了了,更何况是劫的qer,基本上除非是顶尖的ap,否则是扛不住女枪的伤害的,这个苏晨是有多自信才敢拿女枪打杰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