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这事能怪谁?
谁让自己没看清楚上面的文字就傻fiufiu地把字给签了呢,当初还以为占了多大的便宜,现在合同中的三大条款宫烨羽还记忆犹新,她甚至可以背出里面的内容。
第一:尹千尤和宫烨羽仅属于雇佣,当尹老太太过世之后,这层关系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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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自己看到第一条款时,宫烨羽还在中心夸尹千尤实在,并且给这一条款默默地打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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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宫烨羽任职于尹千尤假女朋友期间,誓要努力配合尹千尤的所有一切,若是尹老太太过世前发现了宫烨羽是假女朋友的身份,合同自动解除,同时酬劳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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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条款,宫烨羽觉得尹千尤有这样的要求也无可厚非,毕竟人家雇主也是需要保障的,所以她也认可地打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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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宫烨羽任职于尹千尤假女朋友期间,尹千尤应支付相应的酬劳,起步价为三十万,若第一期期限超过一周,尹千尤则在起步价的基本按每周百分之五十增加宫烨羽所得的劳动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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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第三条款的时候,宫烨羽觉得尹千尤这个人简直是太厚道了,在为他鼓掌的同时,她仍旧在心里打了一个√。
其实宫烨羽也不是没有看到第三条款后面括号里还有一句话,原本她以为这句话只是合同中的一种形式,谁想到就是因为(以上条款最终的解释权归尹千尤先生所有),它竟然可以在三大条款中衍生出这么多小条款?
而且这些条款加起来还有十五页这么多?
MMPD,简直是苍天无眼,欲哭无泪,扁起嘴巴,宫烨羽可怜巴巴地向尹千尤眨了眨眼睛。
“大哥,我答应做你女朋友,我可是好心帮你呢,你怎么能利用我的好心来阴我一脚,这样也太不厚道了吧?
要不你把那些小条款全都去掉,就保留那三大点行吗,好不好嘛?拜托拜托啦!”
之所以降下身段去求这死男人,那是因为宫烨羽瞄到了第一页第一大条款的第18小点,上面描述道:由于宫烨羽受雇的期限不定,在此之间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可抗拒的人为因素,以雇主的利益为最终原则,尹千尤有权不定期地完善合同里的内容。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在第三大条款中的第22小点:在受雇期间宫烨羽若不配合尹千尤的安排,将视其为违约。
一旦违约,宫烨羽必须马上返还尹千尤之前曾支付的起步酬劳(即三十万),以及追加违约金(起步酬劳的三十倍)……
若结果演变成了这样,那也就意味着宫烨羽不止白当了尹千尤这家伙好几天的假女朋友,而且还要赔他三十万的同时,再赔上个九百万!
尼特么的,这简直是比天坑还要强悍的宇宙坑,宫烨羽伤不起,她只希望她的“媚眼”能够媚晕尹千尤,让这小子听自己的话,这样她就不会因为一纸,不……十五页纸合同受这小子的控制了。
然而……她的魅力差的还不止那么一丢丢,因为人家尹千尤摆明了不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