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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郑举所部已经被红夷先行击溃,自己率部再被击溃的话,那区区数百红夷岂不是连战连捷了么?

而且为了斩杀面前这个红夷壮汉,自己已经失去了四个得力手下,事已至此,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要打,哪怕双手已然受伤,郑绍也要坚持到底。

“愣着作甚?都给爷上去!”

郑绍并不需要两个士卒来保护,见到六个打一个仍然没有多少胜算,便喝令刚拉过来的两个士卒也上去帮忙。

二人不敢抗命,只能加入战斗,一来可以讨好主将,二来若是能够击杀这个红夷壮汉,也能分到点赏钱。

“啊……”

此时牙将已经被钉锤击中,一口鲜血喷在沙地上,踉跄了几步,单膝跪地,喘着粗气,不停地哽咽着,显得无比的难受与痛苦。

但他知道,只要自己还有口气在,就要继续拼命,因为主人双手受伤都要力战这个红夷,自己决计不能由于挨了下锤子就退出圈外。

除他之外,其余的亲兵也被红夷打得狼狈不堪,面对这个凶恶无比的红夷,平素的刀法完全使不出来,只能跟对方一样,凭借蛮力来肉搏。

用力量要较量的话,郑军这些人无疑吃亏太大,幸好人多势众,被击倒一个,又有两个顶上去,不然就会被对方一个人给强行冲垮了。

“……难缠的猴子!”

哈肯?迈尔上尉拖着一条伤腿,身心疲惫地与周遭的海盗们进行搏杀,仿佛这些跟猴子一样矮小的海盗永远都杀不完。

他的体力也耗尽了大半,再这么下去的话,只怕不等战斗结束,就要死在海盗的手里了,但他也找不到任何办法,只能凭借毅力进行困兽犹斗。

“上尉!我来帮你!”

一个高大的黑影陡然出现在郑军士卒背后,先是用钉锤击倒一个敌人,进而斗志昂扬地大喊一声,吓得其余郑军士卒无不愕然。

“太好了!”

迈尔一看来人,是自己麾下德意志雇佣兵汉斯?布鲁克,这家伙身高达到一米九,不论是身高、体重还是力量,都比自己要胜出一筹。

有他助战,杀出重围的希望就大增了,即便在大员地区的驻军里,布鲁克的本事也是一流的。

这名雇佣兵嘴上打了招呼,但手上并未闲着,继续挥动钉锤向面前的海盗发动攻击,即使对方可以勉强抵挡得住上面的招式,也架不住他抬腿的一记猛踹。

一个郑绍的亲兵不幸挨了一脚,就飞到了三米开外的位置,想要忍着腹痛挣扎着起身,可使出全身力气都无法做到,感觉肋骨好像被这个混帐给踹断了。

另一个气不过,挥刀想砍,却被布鲁克的铁剑给挡下,钉锤呼啸袭来,他躲闪不及,头盔挨了一记重击。

只见头盔被击中的部位都瘪了下去,跟着这名亲兵便不在有任何的拼杀动作,兀自栽倒在地,一命呜呼了。

一上来就击杀自己一名士卒,重创两人,看得郑绍都有些目瞪口呆了,这大概就相当于喝口茶的工夫发生的事情。

本来一个就够难对付得了,没想到又来了一个,貌似身材与战力还要胜过被围住的那个,郑绍真是觉得自己霉运上身了。

“都给我过来!围杀此二人!赏银五千两!”

部下死伤甚多,郑绍也豁出去了,横下一条心,要花钱来买这两个红夷的狗命,于是向着周遭正在围杀其他红夷的郑军士卒大喊一声,让他们立刻过来帮忙。

不然就凭自己与三个带上的亲系,对付两个高大的红夷兵,那真是堪比登天,不被对方一锤子给砸得脑浆迸裂就算是万幸了。

听到有大把的银子可拿,旋即有十多个财迷心窍的家伙闻讯赶了过来,哪怕是从来不欠饷的郑军,能吃饱喝足的也就是将领们身边的亲兵而已。

普通士卒要想天天吃肉都没这个可能,在行伍里博彩耍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十赌九输,为了赚点赌资,一群欠了一屁股赌债的士卒也会接下这个悬赏。

“此二人价值五千两!爷亲自给尔等发赏钱!战殁者均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郑绍见到这招管用,立刻再次当众扬声宣布了一番自己所开出的悬赏令,今晚就是有我无他,你死我活的争斗。

为了宰了你们这里两个该死的红夷,老子花钱认了,五千两银子不亏,大爷银子有的是,再砸五千两也不会眨下眼睛!

被一个红夷斩杀四个亲兵,打到牙将吐血,自己还被割破了双手,这样的耻辱,连攻打海盗刘香时都不曾有过。

带着这么多人来进攻偷袭的红夷,郑绍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忍气吞声,有仇当场就得报,无须等到明天了。

“还等甚子?宰了此二贼!”

郑绍大喝一声,抄起落在地上的斩马刀,用刀尖点指对面的两个杀气腾腾的红夷,只要手下可以斩下其首级,那么郑绍便绝不食言,一两银子都不会差了。

“小的领命!弟兄们一起上!杀红夷!”

一个机灵的把总立刻应承下来,招呼身边的十几号家伙,这买卖要是做成了一个人少说也能分到二百两银子,机会难得,决计不容错过。

“杀啊~!”

对面的两个红夷委实身材高大,不易对付,可赏钱如此丰厚,众人禁不住诱惑,当兵入伍就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的活计,今日得手,那就赚大了。

于是十几个郑军士卒便在银子的激励下,一股脑的冲了上去,郑爷就在后面看着呢,管他红夷、黑夷还是白夷,先剁碎了再说。

“当~!”

汉斯?布鲁克见到十几个人在一个看似指挥官的号召下,向自己和迈尔上尉所在的位置冲杀过来,脸上毫无惧色,反而是愈发的亢奋。

他先是一剑搪住率先冲过来的一个海盗,将其踹飞,然后挥舞钉锤将附近的另一个海盗给砸断胳膊。

紧接着又将铁剑刺入侧身海盗的胸口,将剑身拔出,血溅当场,看着正捂着胸口呆立的海盗一眼,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便将其踹翻在地。

郑军士卒所穿的札甲与皮甲,完全抵挡不住汉斯?布鲁克手里那锋利的铁剑和蛮横的钉锤的疯狂攻击。

铁剑就是“刺剑”,又称“细剑”,剑身上有血槽,护手呈美丽的镂空状,看上去很是精美,不过仍旧是一把夺人性命的武器。

细窄的剑尖可以从札甲的缝隙里滑入身体,如果遭遇皮甲,就直接可以将敌兵连甲带人一起刺穿了。

由于布鲁克拥有无以伦比的臂展优势,加之刺剑的攻击动作就是以身体迈步前倾,直刺对方上肢为主,所以在拼刺过程中,他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不谙欧式格斗要领的郑军士卒,往往手上的刀还举在半空,胸口就被对方剑尖给刺透了,吃这种亏的不下五六个人,但于事无补,受伤之后的战力就要大打折扣。

杀掉一个海盗就能领取一百个银币的赏钱,而且有迈尔上尉亲眼作证,回去之后,战果不会轻易克扣,这才是汉斯?布鲁克搭救这个上司的真正意图所在。

如果可以杀掉二十个海盗,那就能落袋两千个银币,几乎可以快活好几年的了,作为一名雇佣兵,在战场上玩命就是为了赚取尽可能多的钱,然后快乐的消磨休闲时光。

这种事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几乎不可能发生,值钱的东西都被军官给提前卷走了,作为普通士兵,一个月拼死拼活,能赚到十个银币都算是万幸了。

所以布鲁克才选择退出华伦斯坦的蝗虫大军,加入荷属东印度公司,来东方探险,这里被马菠萝那家伙说成是遍地是黄金的地方。

布鲁克起初觉得地方还可以,东印度公司给雇佣兵开出的待遇也还不错,但距离“遍地是黄金”还差得非常远。

但在今夜看来,这句话或许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毕竟不论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对雇佣兵来说,不卖力是不会赚到更多的银币的。

布鲁克的目标是赚到两千枚银币,如果能有机会赚到三千枚银币,他当然会更开心,或许那个远处正在指挥作战的海盗头目价值五千枚银币。

面对一群战力不高的普通海盗,只要对方不放冷箭来偷袭自己,布鲁克很容易应付过来,他的心思已经盯上了一个高价值的新猎物。

不过由于身边围困自己的海盗很多,暂时还不能做出新的选择,必须要将这些海盗,或者说这一千多枚银币都收获到自己的口袋里才行。

这趟出来,只要不死,那就必须要大赚特赚一番,大员地区是荷兰人的,他又不是荷兰人,直管赚钱就行了,等完事之后,就跟其他同伴坐船走人。

雇佣兵虽然都跟东印度公司签署了合约,但并不一定要执行到约定的期限,如果遭遇特殊情况,那合约就等同于废纸了。

譬如今晚夜袭海盗阵地的这种情况,勃尔格要是事先开出了赏钱,事后赖账的话,那所有雇佣兵都不会再为其作战了。

东方人或许擅长此道,但在西方,一旦信用出现了危机,那便会失去朋友和伙伴,尤其是在战场上,这是最为致命的。

勃尔格给钱,他们就给东印度公司卖命,帮助这位大员长官固守热兰遮城堡,在勃尔格宣布投降之前,他们都会为其奋战到底。

否则,他们要么退出战争,乘船去马尼拉。要么直接投靠郑一官,反正谁有钱,并且愿意雇佣他们,他们就给谁卖命。

想不花钱就让雇佣兵打仗,抱歉,皇帝的宠臣华伦斯坦已经尝试过了,这货死的比狗还惨,勃尔格愿意继续尝试,他们并不介意……

“噗~!”

郑军士卒见到力战不下,终于想起了用弓箭来射杀这个红夷壮汉,不过仅仅迫使对方后退了两部,箭头钉在胸甲上,却不能再进一步,并没有穿透内衬。

“啊……”

这种偷袭的伎俩最被布鲁克所鄙夷,而是引起了他的暴怒,只见他怪叫一声,瞧见了偷袭自己的弓箭手,用铁剑挑起地上的一把海盗所用的短刀。

然后把铁剑与钉锤都交于左手,右手则抓起短刀,瞄准弓箭手所在的位置,狠狠的一掷,在目标惊讶于他的强悍身体,打算射出第二箭的时候,便将其扎了一个透心凉。

所有德意志雇佣兵都拥有投掷标枪或者战斧的能力,在近战时,尤其是对付敌军骑兵是非常有效的办法,用来收拾敌军步兵,攻击十几米之内的目标,几乎很少失手。

郑军的弓箭手只见眼前出现了一个急速向自己飞来的黑影,不等反应过来,身体就被戳穿了,之后便被红夷壮汉掷出的腰刀钉在了地上。

看得周遭的其他郑军士卒都有些傻眼了,连攻击行动都停止下来了,这红夷壮汉的战力居然如此骇人,只怕连十个鞑子见了都要甘拜下风了。

他们一同冲杀上来的供有十四个人,这才多一会儿,就被眼前的红夷给反杀两人,重伤两人,若是一对一单挑的话,只怕连全尸都留不下了。

没有一个郑军士卒想跟如杀神下凡般的红夷兵进行单挑格斗,除非你能在其逼近之前,就用弓箭将其射杀,否则那就不叫单挑了,那叫被“疟杀”。

由于力量上差距太大,加之特别缺乏对战红夷的经验,很多人连两招都抵挡不住,通常就是一招便能分出输赢,运气好还能继续苟活,不然轻者被砸伤刺穿,重者就当场毙命。

这五千两银子果然不是那么容易拿的,此时除了破口大骂红夷之外,大伙也没有其他发泄的办法了,要不是过于缺钱,谁也不会来领这个要命的活计了。

郑军士卒们并不知道,只有对自己的身体和本事有足够信心的雇佣兵,才会选择加入荷属东印度公司,来东方冒险。

因为这种冒险活动带有很大的风险,所以雇佣兵里的中上级别的家伙才会入伙,不然不用抵达巴达维亚,在半路上就病死了。

也就是说,凡是在大员的雇佣兵,一半以上都是经过欧陆战火洗礼的精锐战士,单兵战斗力非常高,起码比郑军士卒要高出不止一个档次。

对于冷热兵器均能熟练掌握,彼此之前的战术配合也很精妙,如果全身披甲,且双方都是冷兵器近战的话,十个雇佣兵能打败一百个,甚至更多的郑军士卒。

很不幸,今夜让郑绍碰到的家伙就是雇佣兵里的佼佼者,布鲁克在欧陆也算是顶级雇佣兵,不放冷箭,只是用刀来砍杀的话,他一个打郑绍的二十个手下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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