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樊伟廷被安排坐在了胡队旁边的位置,胡队拍着他的肩膀说:“年轻人是好的后备力量,你以往实战经验丰富,我来亲自带你这个徒弟。话说你师傅这几年也算带的出色。好几个都被调到其他局里做骨干了。好小子,好好学!”
陈博元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在法医办公室的旁边。早上,法医助理小姑娘自打看到陈博元,自发做办公室的介绍,带着人走一圈,走到刑侦部看到樊伟廷后,将两人左右看了几遍,分不出样貌的高低,心里雀跃万分,今后上班有帅哥养眼,总算不枯燥了。
警局还沉浸在新人来的氛围中,接警员来到胡队身旁,说有名年轻女子来报案。胡队让樊伟廷准备一下,一起来到了接待室。
女子哭哭啼啼地说昨夜晚上11点半,她从KtV下班走路回家,走到一片绿化带的时候,从里面窜出来一个人,手上拿着把刀,胁迫她掏出身上的钱,等她把身上的现金和手机都被拿走后,那人将她拖进了绿化带,用绳子绑了她手,对她实施了强暴。然后那人跑了,她呆了好久才做起来把手上的绳子解开,跌跌撞撞地回到出租屋,觉得丢人又害怕,今早终于下定决心来报案。
胡队问了出事的地点,那个人大概的身高体态,女子说当时害怕,灯光又暗,只能看到大概是个高个子,有1米8,很瘦。胡队又问了那个女子工作的单位情况和一些人际关系,就找来法医助理小吴带人做一些检查,需要留些证据用。
接下来,胡队交代负责录像侦查的同事,调取昨晚11点到12点间在出事地点附近的摄像头,跟樊伟廷一起去了现场。
现场是个开发区的公园的拐角。现在新建的开放式的公园跟外面的马路没什么明显的栏杆隔开,他们从女子描述的来时方向模拟,寻找附近绿化带看是不是能找到什么物证。发现了一段粗绳子,一个布袋,印有某某服装的字样。抬头看看周围,白天从这里经过的行人和车辆就很少,别说晚上了。
回到局里,看了录像,只能看到女子的一段走路的图像,那块地方没有摄像头,再找到的录像就是女子大概12点半慌慌张张离开的一张个人的图像。
刑侦部门召开了会议,大家陆陆续续地发表着自己的观点,还邀请了陈博元参加,看看他能否用专业的知识给大家提供一些支持。
“身高、样貌、录像,都没有,不知道是流窜还是本地人,抢走的是现金,手机目前还没有下落。基本等于没线索。”
“受害者是名KtV工作人员,是有意选择还是随机作案,没办法确定。”
胡队看向陈博元,陈博元看着照片中的仅有的物证:“从受害者描述中,男性身高1米8,还用这个绳子,这个人比较胆小、谨慎。”然后他摇摇头,没再说什么。
胡队拍了桌子:“从附近二手手机店去查,看有没有受害者手机的线索,另外,看看这条绳子大概用在什么地方,还有那个布袋。”说完,分配了任务,大家都各自去忙了。
一周后,仍旧没有任何新的线索,又有人来报案了。
这次报案人在酒吧工作,也是晚上11点下班,男友来接她,路上两人因为拌嘴,女人一气之下下了车自己走,边走还边等男朋友追上了跟自己道歉。走到路对面,也是绿化带附近,有个人走出来,拿刀胁迫自己交出身上的钱,女人说自己可以把钱给他,但是请他别伤害自己。女人身上只有100元现金,那人说让她拿银行卡去取钱,胁迫她走到最近的取款机,分别从2张卡上取了6000元给了他。然后男人还是用刀胁迫自己带回那个绿化带,实施了强暴。
胡队根据这次出事的地点,调取出了监控,能看到女子横穿马路时,有个男人本来在对面,看到她是一个人也跟了上去,然后就是从绿化带窜出来。银行取款机前,女人进入取钱,男人就在身后,一直不抬头,也用女人的身影挡住自己的面部防止被取款机的摄像头拍摄。然后能看到男人实施强暴后走出绿化带的身影。
会议再次召开,一个星期发生两次恶性抢劫强奸罪,让大家的心理布上了阴霾。这次看到的视频内容较多,陈博元提出了自己的推断:“这个人有反侦察意识,应该有过犯罪前科;两次作案地址相距5公里,建议以各自为中心画出3公里范围,看看交叉的地方有没有可疑的人员。另外,因为两次受害者都是夜场工作人员,可以考虑该犯罪嫌疑人是对此类工作的女性抱有敌视心态。”
胡队吩咐摄像组继续追查,看能不能找到比较清晰的拍摄犯罪嫌疑人的画面,然后指派大伙儿根据陈博元的信息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