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镇离正荣村也不过十里左右的路嘛!”望着前面不远处的影影绰绰,估算着一路走来的距离,千雾满意的点着头。不过绕开了一座大山,很好!非常近!很是方便!
“大人走路要小半个时辰就能到镇上。”莫福轻憋嘴不服气,感觉千雾又在装深沉了,怕人家不知道她能说会算一样。
他们四个小孩子对镇上都很向往,一路都是蹦蹦跳跳地过来,也才花了大半个时辰。
薛家的三个小娃还是头一次来镇上的,心里特好奇与兴奋,这般强大的诱惑力使得他们完全忘记了疲惫,脚也没有疼,那就不可能会长泡了。
话说农家的孩子,哪个不是调皮捣蛋,整日里上跳下窜,摔摔打打的,几乎都没有停歇过,体力耐力早练出来了。
莫福轻平时虽常来镇上,但也都是跟着大人来的,多少会受到束缚,玩得肯定不会尽兴了。
而这次是跟薛家的小娃来,没有了管束的人,还不是任凭自己做自己的主,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那种放飞的心情想要多爽就有多爽撒。
莫福轻身体虽然很胖,但平时都跟村里的孩子玩,上树捣鸟蛋或下河摸鱼,甚至做各种游戏,也早练就了一身的体力。
要是哪天他和他家的小阿妈摊牌了,直接动手开打的话,这肉搏战,这小胖子肯定能甩他兄弟姐妹几条街。有时候身体健康,又何尝不是一种财富呢。
莫福轻的这个小后妈,无非就是打着把人放养,养废的节奏。却阴差阳错地让莫福轻的生活过得相当湿润,还和村里的人处出了关系与感情,这后面的输赢还不一定呢。就是可怜了莫福轻的亲哥,那身体被祸害得弱不轻风的,还不定能活多久。要说这里面没有猫腻,鬼才信呢。
“快看那!前面上桥过河,对面就是宁江镇了,快走!快走!”莫小胖的小胖手指着前面,傲娇欢呼,激动地催促起来。
哼!这雾老虎都没来过宁江镇,但他自己对镇上可是很熟悉的,他们现在必须得仰仗依靠着自己,真是没有比这个更能让莫福轻酸爽的事情了,平时想要胜过薛千雾可不是比登天还难咯。
可是呢少年,你忘了最初人家找你,只是因为没钱的原因么?!问个路逛个街,对千雾这种三十好几的灵魂来说,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噢!噢!到镇上咯!到镇上咯!”小孩子娇嫩的欢呼声,不禁引来周围行人的侧目。路人皆看到四个幼稚纯真的小孩子,向着繁荣的城镇欢呼鼓舞,带着期望和小小的梦想,年幼的赤子之心。
小孩子独自逛市集,在这个时代,这个小镇上也并没有显得稀奇古怪的。
大汉朝历经数代,稳固了两百多年,也时常有外敌扰边,也是内乱不断,但边幅都不大,所以也算是国泰民安了。现国内人口算是众多的,多亏了这一条明律规定:对拐卖人口,强买强卖的恶人,那可是判死刑的,情节严重的,家眷反而会被充官奴。
所以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还真没有几个人敢把他们拐卖了,而其它的意外,以千雾成熟的心灵,有足够的信心能应付得过来。
再说了,这种落后的时代,天灾人祸不断。很多没有了家长的孩子,无关男女都早早的当了家,出来抛头露面的小孩子多了去了。所以千雾四人也没有特别的显眼。
宁江镇的地理环境很好,地质平坦,水源充足,土地肥沃,欣欣向荣。镇前一条宽大的护城河,河水深不见底却很清澈。
镇前两座宏伟的石桥,真通向对面的城门。城门口还有四个守卫的士兵。
两排队伍的人或背框,挑担,拉车的等等,都排着队等着交费才能进城。
“大人进城两文,牛车之类的五文,小孩子要一人一文钱的进城费,镇上的比县城贵些。”走到队伍的后面,莫福轻自动地掏起了腰包,准备着他们四人的进城费。
听莫福轻的话后,千雾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一个小小的镇子,听说比其它镇都繁华,有着县城的防守级别。听阿公说,镇长也算是清明的官,这就意味着,这些人头税有可能都用在了建设上。
而边陲之地最注重的莫过于边防,这意味着,他们的家所属的地方很危险,异族人随时有可能入侵?!还有古往今来,那些皇帝的亲戚都喜欢在偏远的地方起事,事一发,生灵涂炭啊!我去!千雾顿时冒了一身冷汗。
“胖福啊,以后多挣点钱,搬离这事非之地吧。”千雾叹气,她也要有所准备才行,万一这些事真的发生了,好保住小命啊。
而莫福轻对她来说,是一个很温暖的人。她第一次接触他的时候,是母亲离世那会儿。她一个人伤心地跑到河边上,自责与痛苦充刺着她全身。
她明明是一个成熟的灵魂,却对自己父母的事情无能为力,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人世。她不断地质疑自己,是不是天生命硬,连着两世都把父母克没了?!
她迷茫极了,还忽略了身体,饿得浑身无力。
这时候,是莫福轻这小胖子,笑嘻嘻的给她递了一个肉包子,默默地陪在她身边,吹了好久的冷风。
是他那,和弟弟妹妹相似的纯真无邪的笑容,给了她力量,让她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哪怕他讨好她,只是为了让自己带他融进村里孩子们的圈子。这小胖子偶尔也是会有小聪明的。
“哈?!为什么呀?”莫福轻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什么是是非非的,这里可是他的家好吧!
“你看哇!这里是边境啊边境!哪天山里的蛮人过不下去了,就又跑出来烧杀抢食了。不然你以为城门为什么把守那么严格?!”
“怕什么!不是有官兵吗,不然还有我大伯呢。我都长这么大了也没发生过,不是住得好好的嘛。”
千雾被他一噎,好吧,一个普通的小孩,你就别奢望他能想得那么深远,还不着边际的事情了。
“你也就比别人胖,没看出来好在哪里啊。阿爸不喜,哥哥体弱,你在家里连个依靠的人都没有,有啥意思!”她从别的方面入手可以了吧?
“哼!我阿妈对我可好了。”嘴上这么说,但莫福轻多少还是觉得委屈的。
“你傻呀!那可是后妈,你见过哪个后妈是好的?!村里三丫都快被她后妈蹉跎死了。
再看你,都快胖成球了,八岁了也没上学堂没认得几个字,你后妈打算把你当闺女养?女子无才便是德啊,再把你嫁出去不成?!
还有你哥,你后妈没来的时候身体好好的,她一来你哥就开始病,这么多年也没见好过,别不是被毒的!”
千雾翻着白眼,这事明眼人都看出了问题,村里人心里都门清着呢,偏他莫家没人看出端倪,这就所谓的当局者迷么?!
“你!你胡说!我要不理你了!”莫福轻气得眼都红了,这些话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心都跟着慌了。
“好啦好啦,不说就不说。大不了以后他们敢欺负你,我给你打回去行了吧?”可不就欠着他了嘛。
“这还差不多!”莫福轻破涕为笑。想象着千雾一脚踹飞他小阿妈的画面,不知怎的,他觉得很好笑,并没有生气或心疼的感觉。
千雾抚额……
然,千雾他们没发现,这嬉闹的一幕,有一个少年,一字不漏地看在了眼里。
那个穿着补丁蓝色壮服的小女孩,她有只带着胎记的小手,粉色,形似烟。深邃的琥珀色眼睛,使她整个人都灵动了起来,对!像只调皮而聪慧的精灵一般美好,不期然地撞进了他的心里,生根,发芽……直到老了以后,他都还能清晰地记得,当时第一次见到她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