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果真与网上的套路一般,卖起了惨,“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方当事人勤勉学习,考上了帝京大学服装系,一直在勤奋学习才有过硬的技术,才能够到名震世界的礼服设计师大拿。
而对方一个十岁的孩子,在两年前还是一个八岁的情况下,如何能设计出专业性极强的礼服?
对方已经是司令之子,生来就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终点,却还是以资本为上企图掠夺别人的劳动成果。
对我方当事人产生了很严重的后果,甚至是毁了我当事人这些年来的努力,我方要求赔偿的名誉损失是根据华亚法之中名誉法的有关规定,恳请法官阁下查实。”
轮到楚子言做陈词,楚子言开口说道:“司珏生来就是司令之子,所以他要做设计师比陈媛要难得多。
对方律师提出司珏的年纪小,可司珏所能接受的教育比陈媛要多得多,世界上最好的礼服设计师都愿意教导司珏。
司珏从小受到的审美素养就是超上流的社会,陈媛的礼服设计多有一种生硬与小气,并没有SJ一直以来的大方,这一项方才我们找来的陈媛老师也已经提出。
还有,我想说明的是,只有真正爱一个群体尊敬一个群体才能为这个群体带来更好的东西。
原告在诉说她的设计理念时,将美貌与女人的年龄放在了一起比较,在她的眼中衣服和女人的年纪是相关的。
但SJ的理念一直是衣服与年龄无关与个人的性格才有关系,只要你喜欢你就可以做到随性地穿各种少女粉!
陈媛说自己是普通家庭出来,而司珏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司家家主接班人,那么原告方有没有想过你可以追逐自己的梦想,虽然你现在已经背弃了你自己的梦想。
而司珏不能!
司珏一开始并不是想让SJ扬名立万,而只是让人能惊呼一声sweet Jesus罢了!
如若不是花开,没有人会来在乎这SJ是不是司珏。
花开是司珏给他青梅竹马的朋友所画的,决不允许有任何不懂礼服的人来玷污。
十八岁时候可以有女性的性感也亏得你说的出来!
性感是一种气质,并不被年龄所束缚,也不是你这件礼服的布料少就可以体现出来性感了的。
身为设计师,却不懂审美不尊重你自己这个性别,完全是信口开河。
你需要靠SJ来扬名,司珏根本就不需要,如果说司珏是SJ的话,我相信这件衣服的价值还要更高一倍!
毕竟他面向的客户是一辈子都不会来买你衣服的人,因为他们嫌弃你处于低位还对你的同性划分着阶级观念。”
在法官要提醒的时候,楚子言已经开口,“抱歉法官,我说开去了,结案陈词就到这里。”
半个小时后,法院内传来消息,名誉损失案不通过,被告胜诉。
显然,在法官和陪审团的心中的天平是倾向于司珏的。
年纪是一回事情,而是司珏真的完全没有必要说这个谎呐。
楚子言的论据完全足以让他们信服。
虽然名誉侵权案不通过,但法院也没有说明SJ是司珏,只是说舒知微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毕竟舒知微没有任何的辱骂。
网上,苏雯放出了陈媛的作品登记,@了楚子言,写道:“清者自清,花开系列已经登记是陈媛,司珏并不是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