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issac显然不知道在另一座城市里,有人因为想念他而“寤寐思服,辗转反侧”。他心情不错的和reid聊了一会儿天,讨论了一下要给emma准备什么礼物,顺便说了说自己打算学习酿酒的想法。
“你打算完全自给自足吗?”reid显然不赞同issac的大费周章,“同样的事,发生的几率小的约等于零。除了私酿酒的质量比较随心所欲,市面上你最喜欢的那几款酒完全有着苛刻的生产工艺标准,你担心的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可你不觉得酿酒很有趣吗?”issac也不是完全没有接触过这件事,要知道,在蒙大拿,ricardo还有一大片葡萄园,后来为了祝贺自己工作也送了自己一个小的,作为一个有着资深酒鬼身份的老牛仔,这都是自带技能。虽然daisy三令五申禁止ricardo把自己的外孙也变成一个酒鬼,但是,在教养男孩这方面,ricardo才不会听她的。而大多数时间都表现良好的issac……也不是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ricardo那里,酿酒不仅是个技术活,同样还是力气活。issac虽然没有上过手,但该有的流程还是知道的。
“只是一些化学变化而已。”reid一本正经的说,“但我不觉得你会喜欢它变化的过程,最后的成品酒液也不是一开始就是那样子的。”
“不要暗示我,我是一个很坚定的人。”issac皱眉,他不得不承认reid的话是对的,因为回忆中的过程的确不怎么美妙。
“你是一个很坚定的人,但前提是你要下定决心。”reid绕了个弯,“不过,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们可以先小规模的实验一下。”
“我们?”issac挑剔的看着reid,“你确定,你可是那个到了酒吧里还点果汁的人。”
“我不喜欢酒是因为它对我的大脑没有好处,这不代表我不知道该怎么做。”reid纠正,“我只是不想让家里变成灾难现场。”
“你越来越不可爱了!”issac指责。
“可爱这个词用来形容我并不合适。”reid很快反应过来,“或许我可以换一种说辞,请允许我和你一起分享物质转换的过程,感受化学的神奇?”
issac想要绷着脸,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你又去看那些关于如何社交的书了?”
“很明显?”reid问。
“是很奇怪。”issac笑着说,“我有一个朋友在cit,他说最近学校里特别流行这种搭讪方式,全是被一本书带动起来的。”
“《nerds也有春天》?”reid想起自己在书店里呆的无聊时翻的这本书,决定打差评。
“你看着真是那一本?”issac有些意外,然后就看到了reid漂移不定的小眼神,硬生生把嘲笑咽了回去,话音一转,“其实那会成为流行也有它的道理,据我所知,加州理工里的某些宅男的确靠这个交上了女朋友。书籍本身的销售量足以证明它还是有一点用的,不过,我更欢迎你用另一种方法……”
reid不自在的咳了一声,平时这种暗示他当然应付的来,但这里是bau,这里是他们每次接到案子都会聚在一起进行案件分析的地方,一想到这里,他脸上的热度很难降下去,心里的耻度简直要爆表。
issac就默默的看着reid坐立难安的样子,特别怀念。当初的reid逗起来多有趣,随便叫一声r哥哥就满脸通红,结果现在,无论他说什么都是一副坦然接受的样子,这副样子他多久没有见到了?
好在reid终于想起了还有转移话题这一招,结果又看到了issac似笑非笑一看就在打坏主意的样子,他立刻反应了过来,“你故意的!”
“明明是你不相信我!”倒打一耙这种事issac做的不能在熟练,“难道你以为我会在这里做什么吗?”
reid的道行到底没有issac那么深,脸皮也没有issac那么厚,做不出信口雌黄的事,只能一脸委屈的看着issac,活像一只被欺负了却不知道怎么反抗的小松鼠。
连脸颊都鼓起来了。
issac握了握拳,最后还是没忍住,伸出手指在上面戳了一下。
“我不是披着仿真皮肤的机器人,emily早就试过了。”reid抓住issac的手,决心不再和他单独待在这里,“你吃午饭了吗?最近附近新开了一家餐厅。”
“有素食?”issac从善如流,和他一起走了出去。毕竟,他也只是想要逗一逗reid,并不是真的想要做什么。
“额,有沙拉,你可以点一份水果披萨。”那间餐厅里的菜单在reid脑中飞快的过了一遍。
“为什么就没有有眼光在这里开一家素食餐厅呢。”issac忍不住抱怨。
“因为像你像我这样的人太少了,如果他们不想破产的话,就不会这么做。”garcia踩着细跟高跟鞋走了过来。
老实说,每次issac看到这样的garcia都很佩服,尤其是在她跑动起来的时候,完全无法想象她是怎么踩着他眼中比牙签粗不了多少的高跟鞋跑的和穿平底鞋时一样快的。
“明明是他们的眼光有问题。”作为一个间歇性素食者,issac大放厥词,“两个不同的鞋子商人去了一个没有穿鞋习惯的地方,一个认为这里没有发展潜力,一个却感觉到了大有可为。明明是一样的情况,但有眼光的人总是能找到金子。”
“没错,就是这样!”garcia鼓掌赞同,作为一个素食主义者,她每天的可选食谱少得可怜。
至于其他人,只把这当做耳旁风。开玩笑,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肉食动物,隔壁还有海军陆战队,让他们吃草,行动的时候掉链子算谁的?
issac虽然想在这里等reid下班后一起离开,但作为一个并不是那么无所事事的人,他还是要去一趟巴尔的摩,办好jully夫人的身后事。虽然领养程序还没有办下来,但emma日后会生活在华府这一点已经确定了。那么,jully夫人自然不会葬在巴尔的摩。issac不知道daisy是怎么和emma沟通的,反正,在吃完午餐后,daisy就打电话把他支到了巴尔的摩。
非常不愉快的,issac见到了在警局里和人纠缠的may。
“你把emma带到哪去了?”不知道是不是issac这张脸比较拉仇恨,may一见到他,就放开那个被他拉的可怜兮兮不知道该怎么应对的小警察朝他去了,说出的话更让人不怎么愉快,“她才十二岁!”
may显然知道语言的艺术,她只简简单单的说了几个单词,就把一句稀疏平常的话蒙上了暧昧的色彩。
不过这里的大多数人就见识过了may的难缠,她的话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只有几个被抓进来还待在大厅里的混混露出了感兴趣的目光。
本来就对may的感官很不好,如今再见,已经跌倒负值的好感度更是直接崩盘。issac看都没看may一眼,直接找到了per——他在这次警局清洗中被留了下来,不出意外的话,还会被记上一功——“我来领jully夫人的尸体。”
“你休想!她是我的女儿!”本来就因为被无视而生出怒火的may更加的火大,恍然间,她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同样有一个男人,冷冷淡淡,完全无视她的存在,就像外面那些人说的,觉得自己让他蒙羞。
而眼前这个人,和那个男人有着同样的姓氏。
may很少回想自己那段失败的初恋,不管她日后变得如何狡猾冷酷,在男人中间游刃有余,可只要一想起那段时光,她只想嘲笑自己当年的幼稚无知,却也不得不承认,那里有着她最单纯快乐的回忆。所以,当她察觉到自己的玻璃城堡岌岌可危的时候,忽然爆发出来的不安让所有的一切都搞砸了。
就好像她当初只是受够了孩子的哭叫,无止境的尿布和奶瓶,还有kyle眉目间越来越深的不耐烦,想要用离家出走来给他一个教训,让他知道自己有多重要。而恰好那段时间阿姨家也的确出了一点事,结果等她再回来因为不了解情况想要提前打听一下的时候,却听到救护车把孩子接走,然后孩子就再也没回来的消息。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她一去不返,没有人知道她私下里去找过kyle想要问明原因。结果,作为costa家最受宠的小儿子,永远的中二病,kyle对去而复返的恋人显然没有和好的想法,不仅没有澄清关于的误会,还故意的证实了这个虚假消息半点没提孩子是被他的祖父带走了。然后换来了当时还叫mary的may的毫不留情的一巴掌,以及彻底分手,发誓老死不相往来。
这是当时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隐秘,may以为不去想就会被忘记,没想到再见到issac的时候完全破功。
她对issac的眉目有种熟悉感,以前以为只是遇到了自己喜欢的那一型,可当她知道了那个姓氏后,才发现真正熟悉的是眉目间的那份冷淡以及不耐烦,仿佛永远高高在上,于高处俯视着她。
一如当初,她还是那个除了美貌一无所有的mary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