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生百态,谭梦兰思及自身感悟。
何为喜,生来无如何可欢喜之事,贫穷病老,将一生志气渐渐消磨,便是喜,也是一时之欢。
何为哀,再大的哀伤,终究抵不过岁月,人死灯灭,寡妇改嫁,鳏夫添丁。
何为惧,生死大关,人所惧之终点。
何为爱,当我爱你,你却不爱我,是为求不得。当你爱我,我却不爱你,那是你的求不得。两情缱绻,前方还有生死离别,还有寡情薄。
何为恶,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自私之根源,丑陋的人性使然。
何为怒,因旁人之恶而来,无恶又哪里来的怒,仍旧是人性作祟。
何为欲,欲是一切之根本,喜、怒、哀、惧、爱、恶,最终归于一个“欲”。
婴儿生来,便懂得了“欲”,吃喝哭闹,都是欲。
美色权力是欲,爱恨是欲,心生恶念是欲,万物归一,逃不脱一个欲。
谭梦兰记得从那个时候,他想彻底了解什么是欲。
人们称我为梦郎,檀郎,兰花君子,然而****与我而言,是最先斩断的。如花美眷,怎敌得过似水流年,在流逝的岁月中无一不会变得枯黄。白发如雪,红粉骷髅,如此而已。
我走入人间朝堂,步入权力中心。我手执桃花面带浅笑,等着初嫁新妇来到面前。我递给一个贫穷的孩子一串渴望已久的糖葫芦,我将一捆柴火丢给快要冻死的老者。
然而,我始终都不解。
我心无情,来去如过客。
一百多年前,我来到南域,来到天玄宗,听说这里有一面镜子能照出真我。
从前并不觉得需要用另外一段人生来验证自己的路,但是眼前已经无路可走。抛却今世的皮囊,用另外一个人的人生去看另外一个世界。
朝着乾坤镜投入一滴精血,将欲念放入这滴精血之中。三十多年后,精血与一段模糊的记忆回归。
离开了天玄宗,我去了一座大修仙城,这座城的名字的名字很奇特,叫做“千杯不醉”,由一位醉中问道的老祖在很多很多年前建立。
仿佛是因果前尘,我滴酒未沾,却在千杯不醉城中入梦。
此地如此刻骨铭心,因为从这一刻开始我便不在是我。
从天玄宗的取回的精血与一段元神记忆,并入我的体内。
这就是我要寻的欲吗?无情无爱,铺天盖地的欲。我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女子,形态各异,或悲或喜,或娇或嗔,或冷若冰霜,或才情堪怜......
记忆中的人,是我又不是我,流连于床榻,醉里寻欢,以此证道。
没有面孔的记忆,恍惚中我却看见一名俊秀的少年男子,此人叫做“倾城”还是“卿尘”,“我”竟然折柳相送,竹枝表其情谊。从无数名女子的欲中开出来的花朵,是一名男子。
我经历的一世,竟然如此不堪。我的精血孕育出的人,定然是我的本心本性。阅尽天下美人,然,最后一丝情思系在一名男子身上。
难道这就是我的“真我”,隐藏在无情无性后面的真实之我。
我走火入魔,口喷鲜血,灵气乱走,心中身上欲念丛生。
我是谁,谁又是我?
如果钟珍听到谭梦兰的心声,恐怕要笑得岔气。
从谭公子的身形面孔,她已经隐隐猜出一些端倪,没错,就是邓长老邓普斯。
谭梦兰纠结的“真我”,分明是两个不同的人,他以为自身精血化出的只是个幻像,认为所经历的事全部都是他本人的意识。
在寻求真我的过程中,猛然发现他的“真我”一直在床铺流连,顿时走火入魔。
他却不知乾坤镜中的人,根本不是幻象,而是真真实实的人生。
谭梦兰投入的那滴带着欲之念的精血,或许对邓普斯有一些影响,然而邓普斯本人有他自己的成长经历。在一个灵体修行的地方,他带着这一丝有着欲之念的精血,自然而然修炼的欲魄。
修行者只修一魄,这是公认的天理。老邓无所不用其极,搜刮天下任何看得上眼的女子,不管是用骗用哄,总之捞到手里便成了。养着一大群姬妾,合则来,不合则丢。
欲并非只有男女之欲,不过修习欲魄者皆局限于此,因为此道路最为容易。
邓普斯走的是一条对他而言是一条愉快的捷径,快快活活地度过了他几百年的小日子。
他是怎么死的,谁也不晓得,不过一缕邓普斯的元神随着那滴精血,并入谭梦兰的体内。
残缺的记忆中,无数个女子,最终定格在一个少年男子的身影上。那是邓普斯记忆中的慕容卿尘,为此邓长老气得差点昏死过去。那一瞬间真是刻骨铭心,因为慕容卿尘是他曾经厌弃无比的小泼妇钟珍。
这些谭梦兰如何能得知。
还以为他的“真我”不但一点都不孤高清冷,在红尘中打滚,经历无数女子,最后将主意打到男人身上。
谭梦兰面对钟珍询问的眼神,最终深深长叹一声,“我走火入魔,无法自控。不过对于每一名女子,我都问过了她们是否对我有意,得到她们的首肯我才行事。”
简直是胡扯,自欺欺人。钟珍愤然讲道:“你寻一个涉世未深的十四五岁小姑娘,问人家是否爱慕你,你要不要脸?她们懂得什么,这般大的小丫头恐怕连做梦,都不会梦到有元婴修士会对她们情有所钟。秦悠悠并不愿意与你行那些肮脏之事,你却执意未停,混帐之极。”
“我知道,我无法自控。自从走火入魔的那一天开始,我已不是我。”
谭梦兰记得在千杯不醉城,他迷迷糊糊地走出院落,走到大街上,走向第一个他所看见的美貌女修,一名筑基的女修。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记得问了这么一句。
仿佛化为另外一个人,谭梦兰带着女修回到临时住所。
下一刻,等他恢复清醒,却见自己与那筑基女修躺在一起。
人们口口相传有如天人的檀郎兰君,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失去了元阳,与一个连名字都不记得的女修。此女是一名邪修,急欲将他的元阳化为自身修为,元婴修士的头一遭,能那么好吸收的吗,过于贪心竟然晕迷过去,不死不活。
谭梦兰急怒攻心,几欲疯狂,一口鲜血喷出,撒在陌生女修的光溜溜的胸脯上,顺手将她拍死。
有一就有二,在他喷出无数次鲜血之后,终于不得不淡定了。一百多年了,他并未回中天州,游走在南域各地。欲念一起,谭梦兰就得必须寻找女修们,以免出现连他自己都不记得的事发生。
比如说被某男修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