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杀点猪,也好挣些钱。”看他心情好,百合又添了一句,张洪义只当她是想要跟自己好好过日子了,见她这样一说,又是忙点头:
“以后成家过日子,我肯定努力干活儿。”
“我不想喝粥了,所以煮了干饭。”百合咬着筷子,张洪义没放碗,连连点头。百合看了他一眼,“缸里没米了,你也不想连媳妇儿都养不起,所以明天戒了酒,把钱省下来吧。”
“……”
她说了半天,结果话在这儿埋着,张洪义觉得有哪儿不对劲儿,可又说不出来,他低头猛的扒了一大口饭,想了想:“要不,明日我去找点活儿干吧。”
杀猪卖肉其实也算是个营生,他做屠夫几年,若是能踏踏实实过日子,也不至于如今只能落个破屋两间的下场,可他一来好与兄弟们玩耍,二来有时朋友间若是有个什么危急,他手里有银子便洒出去了。他对旁人时凶狠无赖,市井间名声算不得好听,也有普通人怕他,可对兄弟倒当真是没有话说。
一听百合让他不要再出去喝酒,他犹豫了一下,既不想跟以往的朋友断了来往,可想想百合说得又对。
以前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家里多了口人,哪怕他不为自个儿着急,也该为百合想想了。
思来想去,他决定再谋个差事儿做:“反正我一身力气,县里缺人手,哪天我就去了,听说衙门里王老邪儿熬不下去了,大六子有意要推荐我去。”他嘴里所说的什么‘王老邪儿’。又是什么‘大六子’的,百合只能凭空猜测这些人应该是他的朋友,他扒完一碗饭,舔了舔嘴,显然还没吃饱,看百合抱着碗拿着筷子还没动的样子,有些忍不住了:
“快吃。”
他人高马大。饭量应该也不小了。以前他自个儿干活养他一人,这会儿要莫名多养自己一个了,再加上这段时间进入任务后百合还病着。又吃了几副药,明显给他带来了压力,百合叹了口气,端起碗将饭赶了一半给他。他皱着眉好像是要发火,百合将碗捧着:“我也吃不下那么多。不过王老邪儿是谁,大六子又是谁?”
张洪义低垂着眼皮,那张又黑又大看起来还颇为凶悍的脸上带着说不出的隐忍之色,他嘴唇哆嗦着。仿佛有些呆愣,刚刚百合的举动让他没有出声,好半晌之后他站起了身来。将碗里的饭一鼓脑倒进百合碗里,起身朝灶台前走去。那灶堂中火星还没有完全灭掉,他挽了把柴塞进灶里,拨了两下,那火‘哄’的一下便燃了,锅里还有些锅巴没铲干净,他舀了瓢水倒进去,拿铲子将这些锅巴敲碎了:
“自个儿吃你的!妇道人家,头发长,心思重,我力气大,少吃点儿饿不死,看你那小猫似的,说话时声音都听不清了。”他的脸映着火光,显得有些发红,锅里烧开了,那水就着锅巴煮了小半锅,一烧开了‘骨碌碌’的冒着热浪,他铲了两下,又添了满满一大碗,才重新坐回了桌子上:
“王老邪儿是衙门的,是刽子手。”他说完,像是怕百合不懂刽子手是什么意思一般,又补充了一句:“是砍人脑袋的。”
营州这边流奴多,罪犯也多,再加上外族人混杂,作奸犯科的人也不少,有时军中甚至能逮到那些奸细,对于这种情况,营州的几个土皇帝都是自作主张,将人砍首,压根儿不用上报京师刑部的。正是因为如此,这边死的人多,命也不值钱,百姓们早见麻木了。
刽子手名声并不见好听,大多还是用这个称呼来骂人的,在其他地方,这个职业一般是世代相传,可因为营州这个地方的特殊性,死的人太多,刽子手便不大够用了,有些人干得不好的,砍三五天,那犯人的脑袋还砍不下来,张洪义力气大,胆子也大,人身上煞气也重,他嘴中所说的大六子是他市井间的朋友,此时正在营州县司府下做个捕快,因此他有门路,正好推张洪义去了。
这个职业名称不好听,再加上吓人,许多人认为损阴德,不太愿意干,张洪义倒没这么顾虑,他只不喜欢受人拘束,不喜欢吃公门饭,干公门事儿,以前一直推了,现在听百合让他好好挣钱,他倒是有些意动了起来。
百合听到他要去当刽子手,整个人都有些不大好了,这厮将杀人的事儿说得稀疏平常,难怪剧情中的周百合怕他。
“你……”百合拿筷子戳了戳饭,张洪义却像是没发现自己说了什么:“反正杀猪是杀,杀人也是杀,至少有份正当营生,多挣些钱,也不怕饿着你了。”
杀猪跟杀人,那已经是两个概念了。
“要挣钱,也可以想其他法子的,要不再看看吧。”百合倒也不怕杀人,只是听他将砍脑袋说得这样轻描淡写,想了想还是劝他忍忍,张洪义只当她是害怕了,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在娇怯怯的小娘子面前说这个,听说她是大户人家出身,想必也不喜欢听这些打打杀杀的,他想到自己出身低微,又大字不识半斗,想到刚刚她做饭生火,再想到她赶了半碗饭给自个儿,有生以来爹娘去世之后,还没人对他这样好过,哪怕他知道百合其实现在是他养着,本该对他好一些才是,可张洪义却仍是有些动容了。
他之前其实对于这个媳妇儿是可有可无的,毕竟五文钱买回来,若是几天少喝点儿酒就是了,当初驿馆的人卖她时,几乎是当死人卖了,压根儿只是不想抛尸而已,他打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没想到将她救活了,本来以为从此传宗接代也好,这个媳妇儿肯定会怕他的,没想到她外表娇怯,胆子倒是不小,敢跟他谈条件。
张洪义不是什么好人,市井中欺霸良民的事儿也不是没有,打架斗殴的事儿也干过了许多,可是他并不是黑了良心烂了肝的,女人不喜欢他,只要跟他说了,他也不见得会强求,但这会儿他倒真有些犹豫了,这个小娘们儿让他有点儿不太想放手,家里多了个人,才像是个家了,有人做饭,有人关心他没吃饱,一想到自己配不上她,张洪义端着那半碗锅巴糊糊,突然间觉得有些吃不下了。
“你跟我说说,你叫啥?驿馆的人,说你姓周的,叫周氏,你家里还有些啥人,你爹娘兄长平时叫你什么?”张洪义心中堵堵塞塞的,一股憋屈感从心中升了出来,只是他惯来不服输,虽然察觉到自己可能配不上这个官家小姐了,却又并不气馁,反倒开始向百合打听了起来:“别说那些了。”
此时人对于女人只称姓氏,名字并不计较,剧情里张洪义跟原主之间关系并不亲热,对于她的名字也从未问过,前期时周百合畏他如虎,时间久了他也不耐烦跟周百合多说话了,两人一天时间下来,有时说不到两句话的,前期时众人称周百合做周氏,后来与张洪义往来的,就叫她张大家的,直到周百合死,张洪义也不知道她闺名,不知为什么这会儿张洪义竟然想起来问了。
百合看他扔了碗筷,心中倒是有些稀奇了,张洪义这人有事儿从不往心中去,吃饭时利索,躺下就能打呼,此时连饭竟然都不吃了,只是听他问话,她也跟着放了碗筷:
“我姓周,你是知道的,我叫百合,周家从祖上起,因当时老祖宗学王道之术,教储君有功,被封候,世袭五代。”百合将原主的身世说了出来,听到什么王道之术,又听什么封候,张洪义心中有些发凉,他从小在营州这块儿地方长大,打过的最大交道也就是衙门里那位捕快大六子了,县令那样的人物他都没见着过几回,没想到讨到一个媳妇儿,竟然会出身候府。
难怪她不愿意嫁给自己,张洪义心又喜又悲,喜的是自己无意中买回一个罪奴,驿馆的人只说是犯事儿的,他原本以为最多也就是个官家管事娘子的女儿罢了,哪儿想到竟然是个大小姐了。
百合将家中的情况简略说了一遍,张洪义在知道她来历之后,后面的话却根本听不下去了,他味同嚼蜡一般将碗里的锅巴糊糊喝完,自个儿将锅洗了,看百合收拾着碗筷的样子,脸色阴晴不定的。
两人没有再开口,百合是在为了原主的心愿而发愁,张洪义却不知在想些什么,二人和衣躺到床上时,他明显拘束了许多。
早晨天还未亮,他起身出门杀猪卖肉,百合还没练完一轮练体术,他就回来了。
这几天的相处,百合也算是摸清他大概规律了,他一般卖肉会到午时之前回来,今天回来得这样早,他挑着的筐里还有大半块猪肉,另一边一堆棕叶子杂乱的扔着。
他打开房门,早晨百合就烧好了开水泡了薄荷叶凉着,这会儿还没有完全凉透,正递给他润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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