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时分的酒馆果然寂静下来,凡妮莎经过马厮的时候看到店主在擦抹桌椅。看来这一个月真的是这里的禁忌之月,而行凶作怪的鬼魂也从未遇上敌手。
“我们这是去哪儿?”麦特看着四周黑黢黢的低矮建筑,心里有些发毛。
“哪都成。”凡妮莎信心满满,“最好到一个偏僻地方来顿烛光晚餐,你不是一直期待跟索兰达有这样的浪漫时刻嘛,”她笑着瞥了王子一眼,“现在让我代替她做你一晚女友吧。”
麦特伸出手让公主看自己手腕上的伤,“真正的索兰达不会在我身上割口子放血,你代替不了她。”
“随你便。”凡妮莎撇撇嘴,并不为自己作解释。
正走着,突然从黑暗中冲出一个东西,狠狠撞在麦特王子身上!
“哇!”他们大叫起来。凡妮莎更是抽出了腰间长剑对着王子。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一个年轻的声音战栗着叫道。
“抬起头来,没人要杀你。”凡妮莎收剑回鞘,看出对方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不过他身上散发着腐烂肉质的恶臭,模样也邋遢不堪。“怎么回事?你是谁,打哪儿来?”
“快走,她要来了。”年轻人没有停下脚步,踉跄着朝酒馆的方向走,因为那是此时这小村子里唯一有光亮的地方。凡妮莎注意到年轻人脚上没有穿鞋,所以他走起路来才没有任何声音,甚至近在眼前了自己也没有发觉。
“她是谁?喂,在跟你说话。”凡妮莎用力去拉年轻人的手腕,手上的触感却是滑如苍苔——这年轻人在流血!
“她就是她,她要来了,快躲起来,快到人多的地方去,不然她会偷走你,把你折磨得生不如死!”
“慢点,”凡妮莎看了看四周,这里是一个比较开阔的小广场,广场正中还立着一只铜质的犀牛,每只牛角上有一块发光水晶,照得四周通亮,这给了三个人以安全感,看起来这里不像随时会有人冲过来。“你说清楚些,谁会来‘偷’走你?”
年轻人喘了口气,吞下麦特递来的水袋里的水,“我叫埃比,我住在高汶堡。”凡妮莎吸了口气,高汶堡,那可是离这里不下百里的烈炎国中部城市,“一年前、也许两年,我记不清了,我随父母经商路过此地,那天晚上,我们都喝了酒,当我醒来时就躺在一张铁床上,手和脚都被绑着,那个女人,”他的情绪激动起来,浑身不停地发着抖,“那个女人用刀剥下我的皮肤,她一点一点地割,不顾我大声的叫喊。”说着,他撩起破烂衣襟给他们看,果然,埃比的肚子上、两肋以及后背都缺少大片皮肤,从伤疤的新旧颜色来看,确实是长期受虐造成的。
“她剥你的皮干什么,为了贴在自己身上?”麦特问。凡妮莎也作同样的假设,那女人也许因为谋件事故而毁容,所以需要移植别人的皮肤。
“不是的,”埃比痛苦地回答,“她的男人,她把我的皮贴在她死去的男人身上,希望他能复活。”
凡妮莎和麦特对视一眼,不寒而栗。
“那么,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凡妮莎警惕地问。不能相信任何人,只相信自己,吃过大亏的人不会忘记自己一贯的作风。
“是那个男人帮了我。”埃比继续往酒馆的方向走,“帕弥拉的男人。她每年的这时节都出来寻找猎物,她的男人见我可怜,就递了把匕首给我。”
“等等,你不是说他已经死了吗?”麦特问。
“是的,他肯定是死了的。”埃比的舌头直打卷,“那种惨相,他无论如何都活不了。”埃比边走边解释,“我最初看到他的时候还以为他活着,因为他能说能笑,四肢也活动自如,可当帕弥拉掀开他的衣服的时候——他的躯干被什么东西整个儿掏空了,本来是内脏的地方什么都没有,一根脊椎连接上下两部分身体,活像一只正在爬动的灰色沙蝎!”埃比回忆着那骇人的一幕,浑身直发抖,“帕弥拉从上到下恢复他的皮肤,她需要很多年轻人来匹配那男人的肤质,有的男孩并不合用,便被她一刀杀死,只留下对的皮肤。”
“看来你运气不错。”凡妮莎拍了拍埃比的肩膀,然后转向麦特,抬起他的手腕用力一挤,原本已经开始结痂的伤口再次迸出血珠,“今天是你的幸运日。”公主把麦特的血滴在埃比身上,引来王子一阵呲牙咧嘴的咒骂。
“你在干嘛?”埃比甩开公主的手,看着两个人,“我得快走,那里还有一些人,我得找人去救他们。”
“哦。”凡妮莎点点头,“那就去吧,祝你好运。”
“你们不帮我救人吗?”埃比诧异地问,收住脚步。
“那些人没救了,忘了他们吧。”凡妮莎拉过麦特,正面对着埃比,“不过你说得对,多找些人来总没坏处。走吧,我们会护送你到前面的酒馆。”
“怎么了,”麦特低声问,“你不是正想去找那个抓替身的鬼魂吗?这是条线索啊。”
“别说话。”凡妮莎扯过王子让在自己身后。
“你不相信我的话?”埃比看出端倪,“我说的都是真的!”
“这一点我毫不怀疑。”凡妮莎朗声道。
“那么请跟我来啊,”埃比招手道,“连帕弥拉的男人都伸手帮忙,你们没理由不帮我。”
“可我们刚刚就是从酒馆溜出来的,”凡妮莎微微一笑,“你走错方向了。”
“不对,明明是那里有光!”埃比指着亮灯的方向。
“那边是村外坟场,亲爱的剥皮男。”凡妮莎慢慢抽出长剑,目光冷峻起来,“咱们就别再演戏了,你就是帕弥拉的那个男人吧,真正的埃比恐怕此刻还躺在铁床上受尽折磨呢。”
对面的男子脸上露出笑意,“好聪明的小妞儿,你是怎么看穿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