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一道陌生的声音传来,黎慕江迷茫地睁开眼。
自己正在阿慈的房中,不知何时竟躺在了床上,书桌前,一人正静静看着自己。
这人作书生打扮,身材瘦小,相貌平平,浑身上下唯一有特点的,就是他的眼睛——明明是个成年人,可他的眼睛竟像孩子一样清澈,像夏季从纱笼里放出的萤火虫,像牛背上的牧笛,像山坡顶上的云。
黎慕江不由得注视这对眼睛,发现清澈平和竟从其中晕染了出来,令黎慕江心头舒畅,是宿醉之后看着朝阳,喝下一碗热粥那样的舒畅。
等黎慕江反应过来自己有些无礼时,她已看了有些时候了,于是赶紧起身拱手:
“在下黎慕江,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那人一笑:
“你们跑来我这儿一通大闹,险些把房子都拆了,居然连主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这可有些说不过去。”
“原来你就是……”黎慕江略一停顿:
“阿慈。”
“不错,不过阿慈是二狗给我的称呼,黎姑娘可以叫我的学名。”阿慈拱手:
“千风郑诩慈,表字克私,见过黎姑娘。”
“什么?”黎慕一惊,甚至站了起来:
“你是……郑诩慈?这怎么可能?”
“看来我和传闻中的郑诩慈好像不太一样。”
“岂止是不一样,简直是毫无关联,”黎慕江道:
“八年前,一篇奇文《君术》横空出世,震惊朝野,甚至传播到荒狼、草原、安南诸地,从孟子的主张‘民贵君轻’出发,论述皇权本质,并由此分析百姓因此所遭遇的困境。全文鞭辟入里,思想深刻,引起轩然大波,有人说作者是治国良才,也有人说作者是乱臣贼子,其心可诛。直到大秦崇煌先帝亲阅此文后给出批语:研权术之本,纠天下之弊,可为传世经典。盖棺定论后,人们这才罢休,《君术》的作者郑诩慈因此名声大噪,却拒绝了朝廷的招揽,选择继续着书立说,又写出《民生》《天行》等经典传诵当世……”
“所以,作为名气这么大的名流,郑诩慈要么是个性格怪僻的狂士,要么是个胡子花白的老叟,甚至可以是个妖怪。但偏偏不能是我这么一个年纪轻轻又毫无特点的年轻人,对么?”郑诩慈环起手臂,摇头道:
“俗人自然会这么觉得。可我素闻黎姑娘之名,若是也这么俗气,岂不让人失望?”
黎慕江摇头:
“不,你误会了。我只是觉得,能写出那些文章,郑诩慈一定是个见惯权术叵测,遍阅民生疾苦的人……那样的人,绝不会有你这么清澈的眼睛。”
“黎姑娘的眼力很好啊,谢谢你夸我,”郑诩慈一笑,随后道:
“有这么一句话——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见了那些东西,批判那些东西,并不意味着要因为它们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黎姑娘你说是么?”
黎慕江沉思半晌,随后眼睛一亮,重重点头:
“郑先生才学惊人、不拘世俗,果然令人佩服,受教了。”
“互相研讨而已,黎姑娘言重了,”郑诩慈摆摆手,随后指指通向屋内的那扇门:
“史兄弟的伤还要你亲自去处理,黎姑娘请便。”
阿力的伤?黎慕江脑中思绪急转,随后脸色立刻变得铁青,她立刻走向里屋,果然在中堂处看见了委顿在椅子上的史力,以及焦急踱步的苟富贵。
“大姐头,你醒了!”苟富贵看见黎慕江,激动得快跳起来:
“你没事了就好,快来看看史兄的伤。”
黎慕江快步来到史力面前,只见史力的双手已变得黝黑,肿胀得如同两截萝卜,黑气弥漫在双臂,却在肩头被阻住。
“阿慈给他敷了解毒草药,但这毒性太复杂,她也没法根治,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你来才行了。”苟富贵解释道。
黎慕江点点头,随后让苟富贵将史力扶正,接着伸出双掌,一前一后按住了史力胸膛后心。
“喝——”黎慕江低喝一声,内力奔涌而出,钻入史力体内,自前胸“檀中穴”与后心“灵台穴”融进史力的内力循环周天,大半个周天后,果然探查到其体内那猛烈的剧毒。
除此之外,剧毒处还有一股强烈的锋锐之气,黎慕江明明从未见过这种锋锐之气,可内力过处,这锋锐之气竟自动依附了上来。
随后黎慕江体内周天倒转,强大的吸力迸发,那些剧毒瞬间就从史力体内被吸了过来,融进了黎慕江体内。
奇怪的是,那奇异的锋锐之气也同样被吸了进来,融入黎慕江丹田,可黎慕江却并未感到不适,反倒精神一振,黎慕江不由得诧异:
“这锋锐之气威力非凡,怎么进到我体内后,我不但没有不适,反而很舒泰?简直像是……像是我体内本就有的东西似的。”
史力肿胀的双臂已经逐渐恢复,黎慕江无暇顾及自身的变化,唤来苟富贵,一同为史力推血过宫,片刻后,史力转醒。
“阿姊对不起你,”黎慕江垂眸道:
“害你和二狗受了这么大的罪,以后一定补偿你们。”
史力刚刚醒来,还很虚弱,他摇摇头,随后抓紧了黎慕江的手掌,眼神中透出疑问。
黎慕江当然知道他在问什么,于是摇头道:
“我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我现在没事了,你安心休息吧。”
史力这才欣慰地点点头,向后一靠,沉沉睡去了。
黎慕江朝苟富贵使个眼色,二人走去户外后,苟富贵才开口:
“大姐头,你究竟是怎么了?”
于是黎慕江说了惊鸿刀的秘密,以及自己用内力贯通宝刀的过程:
“……终于,最后一股内力贯通时,先前的阻塞感完全消失了,内力畅通无阻,惊鸿刀已完全归我掌控,我感觉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可是,我睁开眼,我却不在阿慈的房间里了,而是来到了一处漆黑的地方。”
“漆黑的地方?”
“很黑,黑得连我自己都看不见,然后我就觉得身体膨胀了起来,越胀越大,简直快成了一个皮球,全身经脉也像灌进了开水似的,说不出的灼热痛苦……”
“这种幻觉,听起来很像走火入魔啊!”
“我也意识到自己走火入魔,想调动内力看看哪里出了问题,可我凝神运气时,却呆住了……”
“怎么了?”
“我找不到我的丹田了。”
“什么!”
“这时,黑暗的世界里突然闯进来一个身影,我那时既恐惧又彷徨,可这身影却浑似个没事人一样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十分气愤,一掌就拍了出去……说来奇怪,只要出手攻击,我的不适感就会减少几分,于是我越打越快,越打越狠,第二个身影又加进来夹攻我之后,我出手更重了,那膨胀灼热感越来越减少了……”
“听明白了,”苟富贵苦笑道:
“这两个惹人嫌的身影自然是我和史兄了。”
黎慕江长叹一声:
“实在是抱歉,让你俩受了这无妄之灾。”
“早知道我俩不过来,就不至于挨这顿揍了。”
“不,不是的,”黎慕江皱眉:
“回想起那时的感觉,我一定会忍不住出手的,如果没有人和我过招,我也许会……不,一定会。”
“一定会什么?”
“自杀。”黎慕江咬咬牙:
“我会对自己出手,直到不适感消除,或者打死自己……这么说来,你和阿力救了我。”
“天呐,这也太玄乎了。之后呢?”
“之后,”黎慕江细细思索:
“我打败了那两个身影,朦胧中,我听见阿力喊了我几声,我转头去看,却突然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什么都没有了,不适感也好,那两个身影也好,再之后我就醒来,便是刚才的事情了。”
“好家伙,还好你停手了,我先前说你能打两个我,现在看还是保守了,三个四个也不在话下啊。”
“你的意思是,在走火入魔中,我功力反倒增强了?”
“非但增强了,还越打越猛呢。”
“可我怎么半点印象都没有了?”
“大姐头,不久前苗疆中邪案你可有听闻?”
“我知道。但并不是——中邪后看见的是自己的仇敌,所以会狂性大发,拼命攻击。而我看见的却只有没有面容的身影,而且我很清醒,知道自己不断攻击就会减少不适,二者完全不一样……话说,我最后为什么停手了?”
“是阿慈救了我们,”苟富贵心有余悸地道:
“若不是他在最后关头出手,咱们三个可要黄泉路上做伴儿啦。”
“郑先生?他武功很好么?”黎慕江奇道。
“不,他不会武功。”苟富贵摇头。
“不会武功竟也能登上‘龙门十鲤’?”
“他点子多嘛,谁也猜不透他在想什么,这么聪明的人,要是还会武功那还得了?”
“那他是怎么阻止我的?”
“都说了嘛,谁也猜不透他的,”苟富贵耸耸肩,随后一指:
“诺,他过来了,你问他吧。”
黎慕江转头,只见郑诩慈来到二人面前:
“史兄弟已经能说话行走,二位请进来大厅吧。”
黎慕江心中一凛:
“方才一番波折,竟险些忘了大事!”
她终于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寻找千风首领,打探拓跋逐鹿的下落。与此相比,刚才讨论的问题显得无关紧要。
来到大厅落座,黎慕江开门见山:
“郑先生,我想见千风首领,也就是尊师,可否替我引荐?”
郑诩慈反问道:
“黎姑娘想问什么?我是千风‘灯影人’之一,也许能帮到你。”
黎慕江转头看向苟富贵,苟富贵点点头,她这才说道:
“我想打听五年前失踪的拓跋逐鹿的下落。”
“没有,”郑诩慈摇头:
“从他失踪后,我从未见过有关他的情报,结合很多消息看来,他似乎已经殒命。”
一旁的史力猛地坐正,显然十分不甘,他看向黎慕江,却发现黎慕江脸色如常。
郑诩慈当然也注意到了:
“黎姑娘似乎并不失望?”
这回到黎慕江反问了:
“龙门十鲤的名单,是郑先生排的,还是尊师?”
“是师父排的。”
“千风绝不会犯低级错误,把死人排进这么重要的名单的,”黎慕江眼神熠熠:
“所以,尊师非但知道拓跋逐鹿仍在人世,甚至还知道他武艺卓绝,技压群雄,是么?”
郑诩慈不由地点头:
“黎姑娘很聪明。”
“所以,还是要请郑先生为我引见尊师。”
“师父最近在查冀州发生的大案,黎姑娘需要等上一段时间。”
冀州果然发生了变故,黎慕江心中一动——千风中人全部被集中调配,苟富贵被千里迢迢地喊回来,阿布怪异的表现……这一切都因为这个所谓的“大案”。
“黎姑娘、史兄弟慢走不送,案子查完师父若是归来,我会派人通知你们,出口在东首的第三棵树后,请自行离开……二狗,师父让你听我指挥,留下吧。”说罢,郑诩慈举起茶杯送客。
黎慕江却并不起身:
“容我一问——尊师带领千风在查什么大案?”
郑诩慈似笑非笑:
“黎姑娘,你总是关注别的事情,为何不先关注一下你自己呢?”
“我自己?”
“你已时日无多,难道你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