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又暗了一些,六人小队兵分三路,开始行动。
玛莎紧张的不行,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独自走下了山坡,去吸引两个仓库看守的注意力。斯宾塞拿着包里的大钳子,和贝瑟妮、亚历克斯、冰箱一起小心翼翼的绕到了仓库侧面,准备剪开铁丝网秘密潜入。
戴蒙认为他们根本不需要这么小心,任务非常简单。电影里他们大白天玩潜入都成功了,仓库的看守工作完全不合格。这一关的难点,是在获得了载具之后。
戴蒙背着一把冲锋枪,提着机枪缓缓移动,到了选好了埋伏地点。他的位置距离仓库挺远,除非两个士兵在白天观察,否则不可能发现他。
从他穿越到现在,只过了一天多时间,他却感觉恍如隔世。
在第二关时,他偷袭杂兵前吓的两股战战,几欲先走。现在他完全不需要给自己鼓劲,稳如老狗。他的成长速度惊人,已经可以怀着一颗平常心去面对枪林弹雨。
他已经看穿了敌人的行为模式,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他造成的蝴蝶效应并不会提升游戏的难度。如果ai的智商够高,范佩尔特就不会站在门洞里拿把小手枪装b,被他偷袭扫射干掉了。
戴蒙选的反斜坡角度很大,敌人从上面骑摩托车下来绝对看不到他,他则能把敌人的后背看的清清楚楚。他要先放一部分人去仓库,干掉落在后面的人,把敌人的队伍分割开来。
他坚信前面的敌人不会停下,玩(诱)家(饵)在仓库,敌人的主要目标肯定就是仓库。冰箱不愿和他一起伏击,以为躲在仓库里比外面安全,其实恰恰相反。
单独行动的玛莎率先出手了。
玛莎知道怎么主动开启技能,刚好还有台录音机摆在那里,想翻车都难。
她走过去先和守卫说了几句话,然后发动了技能战舞,等两个守卫被迷的神魂颠倒放下枪后,她又使出了空手道技能。俩守卫没有练过中国古拳法金蛇缠沾手,没法锁住玛莎,被活活的打死了。
另外四人也顺利的潜入了仓库。斯宾塞记得戴蒙的嘱咐,见玛莎打倒了敌人,立即出去找她捡枪。
“斯宾塞,我的表现怎么样?”玛莎得意的扭了几下婀娜多姿的水蛇腰。
“太酷了。”斯宾塞早被迷的神魂颠倒,玛莎在现实里那大脸盘子都能迷住他。
“我们赶紧进仓库,追兵应该就要来了。”其实斯宾塞很想说“接着奏乐,接着舞。”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斯宾塞和玛莎各捡了一把自动步枪,进仓库关上了大门。这枪他俩不认识,看起来像ak47,却装着狙击枪的瞄准镜。不认识没关系,能用就行了,中国有个叫成才的就用这种枪,瞄准镜是朋友许三多送的玩具。
两人刚进入仓库,戴蒙听到了摩托车发动机轰鸣的声音,在自己的斜上方传来。
不出所料,这就是游戏的一项设定。两个守卫被打倒和玩家进入仓库是触发条件,追兵会立即骑着摩托车杀过来,哪怕是在夜里。
人在夜间骑车视野比较模糊,耗费精力较大。人长时间集中注意力,很容易造成疲惫,在城市里一不留神也会发生交通事故。
现在天完全黑了,反派杂兵们开着灯,在丛林里把摩托车骑的飞快却没有一人出车祸。单从车技来看,这些人全都强的离谱,不逊恶灵骑士火爆强尼。
正因为在夜里开着车灯,戴蒙可以确认敌人的位置。
他先放过了十辆车,有单人也有双人。再有四辆车经过时他出手了,趴在地上朝着前方的摩托车开火。
他很快放倒了三个人,后面的杂兵骑车过来,没有发现他的位置,也进入了的射程。
为什么等天黑再行动?戴蒙的视力会受到影响,敌人同样如此。相比之下,骑车的敌人更难发现在草丛里趴着的他,他可没有开什么灯照明。
戴蒙去城镇时事先吸收了不少材料,可以锻造出机枪子弹,完全不用担心弹药不足。这会儿他火力全开偷袭,比前几关更勇猛!
冲锋枪、机枪的区别在子弹上。戴蒙使用机枪,哪怕只是轻机枪,威力也要大许多。
冲锋枪是使用手枪子弹,优点在于重量轻,体积小,便于携带适于冲锋突击,故名冲锋枪。这种枪射速快,后坐力小容易控制,适合近距离交锋。
机枪则使用全威力步枪弹或者机枪弹,一般用来做交叉火力封锁或者远程杀伤。机枪的枪管更长更重并且可以快速更换,附有脚架,通常由两人操作,副射手携带子弹和备用枪管。
冰箱不愿一起伏击,幸好戴蒙有火种辅助自己上也能搞定。
很快又有三人被戴蒙射倒,前面有人中枪了,后面的人却没有立即刹车,继续前进。这关的杂兵比第二关还傻,他们的脑子里似乎只有围住仓库,干掉玩家。
戴蒙不需要副手的帮助也能快速更换弹匣。他打空了三个机枪弹匣,又用冲锋枪扫射了一波,打了100多发子弹才停下。
眼见山坡上没有站着的人了,戴蒙才从黑暗中站出来。他给冲锋枪换了个弹匣,查看地上的尸体,随时准备补枪。
他查看后确认,反派杂兵的确不会偷袭,他们不站起来开枪,就是彻底挂了。
听到远处传来密集的枪声,戴蒙没有收集战利品,扶起一辆双人摩托车骑上朝仓库而去。
他远远的看到一群杂兵聚集在正门朝着仓库疯狂扫射,仓库的大门已经被火炮轰碎了。他们完全不怕毁坏仓库里的载具,那是玩家们需要的,他们并不需要。
奇特的是,这些杂兵并没有冲进仓库,也不找掩体,站在门口尽情的施展描边枪法。面对这种战术,只要五个玩家会找掩体就不太可能中枪。
如果是戴蒙带队进攻仓库,肯定先扔闪光弹,再扔烟雾弹,再扔手雷,最后s型走位冲进仓库找掩体枪战。
戴蒙没有骑车到仓库门口,而是在火种的辅助下寻找火炮的最佳攻击距离。找好位置和角度后,他在高地用挎斗里的火炮朝着仓库门前开火了。
一辆双人山地摩托车,被他玩出了疯狂坦克的味道,“老土”一炮一个坑。
敌人的摩托车都开着灯,开枪时也有火光,刚好可以帮戴蒙确定位置。没有人干扰,他使用火炮的命中率也更高。
火炮不需要多精准,攻击范围比较大。戴蒙将三发炮弹打完,也不管炸到多少人,骑上车朝仓库门口而去。
剩下的杂兵终于发现了后方有人偷袭,调转枪口对准了戴蒙的方向开枪,还是描边枪法。
这时斯宾塞英勇了一回,拿着两支回旋镖,一把自动步枪从仓库侧面冲了出来,打出了事先商量好的前后夹击战术。
斯宾塞意外的成为了主攻手,他随缘扔出两把回旋镖,取得了惊人的战果。回旋镖一开始偏了,飞回来时把五个人给直接打炸了。
之后,斯宾塞开始用步枪点射。有戴蒙做示范,他也敢用枪了。
杂兵遭遇前后夹击,处在空旷地带没有任何掩护,很快被“包饺子”全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