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落绎开了口说了这事,他就会把事全部交代清楚。
不归把热腾腾的一大碗肉片面疙瘩端了上来,里面有菜又有蛋。
落绎道:“我在东门街看到的,那孩子是个男孩儿,才刚生下来没几天,哭的声音和小猫似的,若不是我耳朵灵都听不见。外面雪都没过地面了,他小脸缩在襁褓里冻得发紫。我看着实在可怜……”
“好了,一会再说,先赶紧趁热吃吧,”九满仓道。
落绎夹起面疙瘩飞快吃起来,看起来的确是饿极了。
九满仓则一边脑中再次演绎着明天要做的事项,一边出门去洗漱。
等到两个人到床上了,落绎对正拿着一叠项目书看的九满仓继续先前的话题:“捡到那个孩子后,我看他的情况很不好,就把他送去了医馆。大夫把襁褓一拆,我们才发现孩子身上好多冻伤,红肿甚至出现水泡,看着真吓人。大夫还说会留疤。是个可爱的男婴儿呢。”
这些为人父母的,心真狠啊。
若是养不起,为什么还要生?
若是养得起,儿子也是孩子,是一条生命啊。
越是穷的人家里越是喜爱生孩子,似乎感觉人丁能改变家里情况。而女儿能做家里的劳动力,儿子便只是个赔钱货了,所以生下来就扔便桶或河里溺毙。
刀一茶的劲草堂里的孩子有八成是女孩,剩下的男孩大部分都多多少少有些畸形或各种身体机能上的毛病。
早已对此现象司空见惯的落绎已经不会做出开口谴责抱怨这种事了。那些质问毫无意义。
落绎道:“孩子后来发热脱水还昏迷,幸好救得及时。我去给他雇了个奶爹,大夫说应该没事了,我就回来了。”
“……”九满仓问道,“医药费和雇奶爹花了多少?”
“医药费五两银子,奶爹一个月二两银子,”落绎搂住九满仓的腰,“你问这个做什么?”
九满仓被这话堵了嘴。
“其实,我想养他的,”落绎见九满仓不说话,没有再追究,继续他的话题,结果一说就说出这么句骇人惊闻的话来——
至少听在九满仓耳朵里,不亚于天降陨石砸脑袋上。
养谁?奶爹?孩子?不,这二者并不冲突。
九满仓几乎要以为自己听错了:“啥?”
落绎急忙道:“但是我知道你讨厌孩子,我这些天下学之后还会去看看,等孩子病好后就送去病坊……”
九满仓才放下心来,怕他不高兴,又道:“放在病坊和放在家里一样的。”
不,就九满仓这种跟小孩极度不对付的人,把孩子带回家会更危险吧-_-|。
而且他每日要上学,九满仓回九氏开始上工后每天会比他还忙。
其实他想养不仅是因为那个孩子被大夫说将来可能落下病根,身体可能不会很好所以需要好好将养着,一方面也是他自己私心希望能够体验一下和九满仓一起悉心养育孩子的感觉。
只是,他也看出来了,九满仓是真的不喜欢小孩。
就算想要和九满仓一起养孩子,他也要尊重九满仓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