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他坐到床上休息一下,虽然他左边小腿的伤势看起来不重,但是不知道这个伤是什么时候的事,如果时间很长了也不是好事情。我把塑料凳子搬过来,坐在他的面前,然后看了他五分钟左右,但是他根本不看我,而是盯着什么东西也没有的床头柜的桌面。我连续问了他姓名、年龄、以前住在哪里、有没有知道的电话等七八个问题,但是他一概不回答。
我看他一直不说话,就开始仔细的观察他。我发现这个病人的外观形象很好,脸型有点儿瘦,眼睛很大,眉毛粗而重,并且斜着没入鬓角,他的头发很长,但又显然不是这段时间在外流浪造成的,因为除了略微显得凌乱以外,很容易看出来他原来的头发就是留的很长,所以看着他的眉毛就让人想起评书中那句“斜插入鬓”,神态很威武。当然,如果我不是看到他现在这个木呆呆的样子,我一定能把他和戏台上那些凡是威武的艺术形象连在一起了。
我身后传来护士长的说话:“这个男人蛮帅的呀!”
我回过头看着护士长,哈哈哈的笑着说道:“嗯,确实蛮帅的,如果不知道他是一个精神病人的话,我估计要迷倒一大片女人。”
我们俩都不由自主的多看了他几眼。
这个病人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虽然神情有一些萎靡,但是从他依然看着睿智的眼睛里我能看到一种很精干的神态。他的头发洗过后看着就很浓密,没有一丝的白发,一点儿也不燥,顺顺的,如果在稍微修剪一下应该更好看,不过理发要等两天,单位就一个理发师,各个病区都是按照排班来的。他的前额正中在眉毛的中间有一个小肉瘤,很小的一个,不仔细看还看不到。他的脸型因为瘦因而显得略长一些,还有些浮肿,估计是长期营养不良加上吃了腐败变质食物造成的。他的鼻子不高,甚至看着有点儿圆,也是很有特色的,因为和他的脸上其他部位配在一起就很好看。他的嘴唇很薄,牙齿很白,嘴角时不时的就流下一串口水来。他的耳朵很大,古人说大耳有福,看来不对呀,有福就不会流浪到我们这个精神病院啦。他露出来的脖子特别的白皙,我走近了,从他宽大的病号服的领口看了一下他的胸部,里面也很白,他的皮肤真的很好。他的胳膊和两条腿都很健壮。刚才我还很注意看了他的屁股,不是塌下去的,所以这是一个很壮实的男人,而且外表文质彬彬的很有气质。
这时,他突然又开始“哼哼”了,我贴近了仔细的听他哼的到底是什么音节,但还是不能搞明白,我记得病历上给他的名字是“无名(待查)”,我想一会儿给他改个名字就叫“吴清”吧。这样想着,我迈步离开了病室。
路过主任办公室时看到刘主任已经出去了,只有等他回来再汇报一下这个病人的基本情况了。坐在我办公室的桌子前,打开门诊交给我的病历,取出仅有的一页记录,把其它一些单子先放在一边,开始整理病历。
我把对他初次检查的基本情况全部写好后,想了好一会儿,还是在姓名栏写上了“吴清”这个名字。看着这个我根据他的口型和哼唧的音节判断的名字,自己也笑了。然后我盯着门诊病历上诊断一栏的“精神障碍待查”,总是觉得不合适,他虽然一直默不作声,还有一些症状,都很像是一个精神病人。但是,我不觉得他是一个精神病人,这个固执的想法从刚才产生以后,就挥也挥不去了。
这个“吴清”不应该是一个精神病人!我忽然为自己的这个想法吃惊,“不应该”和“不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不符合逻辑。
我看着病历停了好一会儿,还是决定不改了,我们刘主任是个很严谨的人,马上就要到副高级职称了,胡乱的不按规矩的写病历,他看到是要批评我的。只能等周四全院开新入病人和疑难病例讨论会的时候,我再给路老师说一下我的想法吧,感觉毕竟是不能代替感情的,虽然我很希望他不是一个精神病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新入的患者有如此的好感。
楼道里传来护士喊病人到工疗室集合的声音,应该是午饭时间快到了。我们医院有的事情还有点儿类似于军事化的管理模式,比如吃饭、外出散步、去康复中心做治疗、给病人体检等等,都由职工先把病人组织好,排好队,点完名后再进行。
所以,一日三餐,每顿饭前病人们要站队,由护士让清醒的病人发饭碗,饭碗几乎都是统一的不锈钢样式的,每个饭碗上都有病人的名字,不能乱。
我从病历上收回了思绪,也收回了目光,然后合上了病历,放好后点了一支烟。病人开饭比我们早半小时,这时候护士要换班打饭。
把烟蒂丢进了烟缸,我站起来,脱下大褂,拿上饭碗去推门,生活护理护士齐新霞正好端着一碗饭走过了我的办公室,她是准备去给新来的那个病人喂饭,我看了一眼,病人今天中午是包子,还有紫菜汤。我对小齐护士笑了一下,然后回身带上办公室的门,离开病房,朝着食堂走去。
在路上,我仍然在想着这个新来的病人,以至于差点儿就撞进了院长的怀里。他很和蔼地拍了一下我的头,微笑着说道:“小夏大夫,你在想什么事呢?你媳妇才出差了几天呀,看你就像是丢了魂儿一样。你别着急啊,你媳妇应该后天就回来了吧。到时候,你小别胜新婚哦,我还专门放你一天假。”
我“呵呵呵”地应付着,脸上挂着很假的笑。
吃过午饭,我回到了病区,还是没有见到刘主任,估计是找了几个人斗地主去了。本来每天中午我都是要睡一觉的,但是今天却怎么也睡不着。
于是,我坐在桌前,打开病历里的门诊记录,上面除了毫无意义的常见记录,在下面的空白处还有几行字:
“根据送患者来的民警介绍,该患者长期在某某某社区流浪,时间约半年。据附近居民反映,患者靠捡拾垃圾里的食物生存,尚未对患者进行内科方面的检查,观察胸腹部等部位,未见有疼痛感,但患者长期饮食不洁物,入院后要做相关检查。患者晚上在社区劝业市场内睡觉,保安也多次进行询问,因不知道姓名等情况,看到他可怜就予以留宿。初步躯体检查发现,患者左腿部受过严重的外伤,可能是汽车撞的。建议入院后,立刻进行全面体检。”
最后一句是我发现后临时补上去的,汽车要是撞到这个位置,假如是行驶中的汽车,病人会受伤很重,也就是说汽车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是汽车撞的,不是时间很长了,就是汽车速度不快。刚才的检查,我觉得他的伤不像是汽车突然撞上的样子,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精神病患者如果长期在外流浪,某些躯体疾病可以慢慢的自愈,就很难发现其创伤的具体原因,除非到综合医院进行全面的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