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青云是何许人也?乃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一缕孤魂。
她是现代芸芸众生中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年轻女子,曾经也有过幸福的家庭,只是刚上高中不久,父母就双双死于车祸,她被交给祖母抚养,遗产和保险金也跟她一起被送到祖母手中。
但祖母是个重男轻女的,得了钱,完全没有用在小孙女身上的意思,不但平时安排她吃饭穿衣是能省则省,她多吃一块肉都要数落半日,新衣是三年都没买过一件,还将钱一半给了大孙子买房子,一半给了二孙子娶媳妇,剩下不到两万块钱,等她上大学时想讨要,祖母还说女孩子家上什么大学,白费钱而已,不如去南方打工或是直接嫁人。
姜青云那几年受够了亲戚们的气,当场就爆发了,宁可撕破脸,哭着求来父母生前单位的同事,还有母亲娘家那边的亲戚以及邻居的帮助,跟祖母、伯父伯母和堂兄堂姐们对峙,只是这些人碍于脸面,起的作用不大,姜青云见祖母一方不肯让步,就索性扯块白布用红墨水写了“血书”,闹到大伯父与大堂哥的单位去,闹得他们灰头土脸,成天被人指指点点,最后大堂哥因为正值升职的关键时刻,怕因为这事儿被竞争对手踩下来,主动出面劝服祖母让步,姜青云才拿到了父母留下来的最后一万五千块钱。
有了这笔钱,姜青云顺利交了大学一年级的学费,但为了将来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她也在课堂之余投身进入打工大军拼杀,大一时做家教、卖饮料、派传单;大二做推销,在学生宿舍倒卖零食小文具,跟宿管科的人斗智斗勇;到了大三,因为英语口语不错,嘴皮子也利索,就托一位师姐的关系,给一家做外贸的小公司做兼职翻译,又见那家公司效益不错,员工友好,前景看好,正式职工的薪水还挺高,就索性厚着脸皮帮人家打杂,美其名曰做打工小妹,开始只是端茶倒水扫地送文件,后来发展到打字影印换灯管,半年后已经学会修电脑修复印机了,能干到连人家秘书小姐都甘拜下风,升上大四后就顺利成了这家公司的实习员工,毕业证还未到手,已经签下了雇佣合同。
只要不是作奸犯科,姜青云为了挣钱是什么都肯做的,刚毕业时她在下班后或是周末到闹市区摆地摊,从衣服鞋袜到发饰包包无所不卖,后来听同事们说起股票来钱快,就收了地摊改学炒股,炒了一年,见风向不妙,就彻底收手了。虽然说总体上挣了不少钱,但风险也高,行情又日渐转衰,她担心有朝一日会血本无归,就不再寄希望于一夜致富,将精力全都放在正职工作上,拼死拼活为公司签下了几个大单,得了几万块奖金。这时她见房价一天比一天高,咬咬牙凑够了首期,在市区买了个五十平的小房子,没想到那房价涨得比她预计的还疯,几年后她将房子转手,差价就挣了几十万,然后在市郊又买了间七十平方的,全款。
那一年,她三十岁,在全市最大规模的外贸公司做中层管理人员,薪水优渥,手里有房产,开一辆二手大众车,银行里有二十来万存款,没有闹心的亲戚,有几个不算太亲近的闺密,兼职已经不再做了,周末时也能享享清闲,逛街吃饭看电影,名牌服装、珠宝首饰,也能给自己买一点。日子似乎过得不错,但她觉得很寂寞,因为她没有男朋友,没有情人,没有宠物,在2012年的末日,她连个可以陪她聊天的朋友都没有。
但是她发誓,她只是在心里抱怨两句而已,绝对没有别的意思!其实她当时只是觉得自己需要找个男朋友。她不明白,为什么在2013年的第一天,当她挣开眼睛,映入她眼帘的不是她那间亲手收拾得整洁精致的小房子,而是一间用干草和树枝胡乱搭成的窝棚!
她穿越了,穿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中。原本她以为这是宋朝或明朝,但陌生的年号以及皇族姓氏却让她知道这是一个架空的朝代。她当年寻找不影响正职还能挣钱的兼职时,也曾混过两年站,写过几篇小说,只是不大成功,不过为了取经还是读过几本大神名作的。她知道自己是什么处境,还非常冷静地迅速hold住整个情况,装失忆混了过去,没让身边的人起疑心,然后小心谨慎地从别人嘴里打听消息。
可惜,消息打听得越多,她的心就越来越凉。她穿到了一个流民小女孩的身体里,据说父母也是有点来头的,还读过书,是体面人,可惜原本住的地方发生旱灾,为了逃荒成了流民,还在半路上双双死于山洪,只留下一个不满十周岁的小女儿。因为接受不了这个噩耗,小姑娘哭了几天,发热昏迷不醒了,醒来已换了芯子。周围的人不知道她家乡何处,不知道她族人亲戚是谁,只知道她姓姜,叫青姐儿。
这名字跟她本来的姓名只有一字之差,她没怎么犹豫就立刻决定使用本名了。
她不是个习惯于在困境中自怨自艾的人,一弄清楚自己的处境,马上就开始思考脱困的办法。
身为流民,就意味着她没有户籍,没有固定的住处,没有财产,没有工作,跟别的流民相比,她连家人都没有。一个瘦弱的小女孩,大病初愈,要如何在这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下来?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条粗些的大腿抱一抱。
她找到的第一条大腿,就是给她治病的那位老大夫。这位钱老大夫虽然也是流民,年纪又大,无妻无儿无女,却因为行医多年、医术不错的缘故,在流民中很有些名望。姜青云就以自己父母双亡无亲可依为理由,给他打起了下手,做些杂活,帮着采药、熬药、照顾病人之类的,老人家心善,也乐得有个帮手,就默认了她的助手身份。姜青云有了这个靠山,倒是不必担心会没吃没喝,被人欺负。
但这仍是不足够的。
他们这群流民数量庞大,据说光是清河地区就有五六千人,都是来自北方遭受大旱灾的地区。这场旱灾持续了三年之久,几乎可以说是十室九空,哪怕是家境富裕的人家也难逃噩运。比如她所穿的这个小女孩,虽然不清楚一家人具体来自哪里,不过听钱老大夫说,她父母还是有点家底的,逃难途中还能坐得起马车,车里装了不少行李,四季衣裳俱全。而同在钱老大夫处打杂的马大婶也提过,青姐儿的母亲穿戴得很好,头上有一根做工很精致的银凤簪,簪头凤口衔着一串儿珠子,充作坠角的是一颗莲子大小的红色宝石,也不知是什么材质,红得象血一样。
当然,这些财产全都跟姜青姐的父母一同埋入山洪泥流中了,连马和马车都不剩。青姐儿身上倒是有个银锁片,在她本人苏醒过来前,已经做了药费。
几乎是一穷二白的姜青云原本还有些怨气,但得知周围的现况后,也不再抱怨什么。他们流落到中原附近,当地官府也不曾将他们赶走,而是由上至下传达命令,将他们分成几部分分流到不同的地区安置。清河因为离北方比较近,地方大,又还算富庶,收容的人也最多,京城还拨了大量的救灾银子和粮食下来,只是到流民手中的数量很少。
说起来,这清河县原是淮王藩地边缘的一个大县,官府的税粮收入除了上交朝廷外,还有一部分是要上交给淮王府的,本来民众负担就不轻,两年前又来了个县令,据说有个姐妹嫁给了淮王府的总管做二房,后台很硬,手段也厉害,把这清河县上下是刮地三尺,几乎精穷了。既然好不容易有了一笔救灾的钱粮,他怎肯将到嘴的肥肉让出去?结果最后真正用于救济流民的,不足十分之一。这还是在本地任职多年的县丞担心搜刮太过,饿死太多流民,于政绩上不好看,同样会落下失职罪名,跟县令争持了许久,才说服县令从指缝里漏出来的。不过有了这点钱粮,被安置在清河的数千流民总算得了个半饥不饱,靠着每日两碗稀粥水,撑过了半年光阴。
没钱,又要饿肚子,姜青云为了想办法挣点活命钱,是绞尽了脑汁。还好,她平日常打交道的百来个流民,虽然沦落到如此境地,原本却都是本分的良民,很多人都有一技之长,比如做厨子的张胖子,做木匠的尤师傅,做过泥水匠的马老二,还有钱老大夫等等,其他人既使没有出众的技艺,也有些可以谋生的手段。这给了她一些底气。毕竟,若只靠她一个人,也许只能卖身为奴或是饿死了事,但要是能好好利用这些人,倒也不是不能达到双赢。
她先说服了钱老大夫,从他那里得到了支持,然后通过他的号召,将一些比较熟悉的、老实本份又有些一技之长的流民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古代初级版的劳务出租公司,给清河县城周边的居民提供服务,谁家需要雇苦力、厨子、做木工活、修房子砌墙、盘灶、洗衣裳缝缝补补、抄写书本账册、写家书……只要他们有人会的,什么服务都提供。起初他们生意很是冷淡,毕竟本地人都对这些流民抱有戒心,但慢慢的,也有几家人光顾他们了,然后好名声一传十,十传百,生意就做了起来。过了三五个月,他们的规模已经扩展到了三百多人,并且受到全清河县人的认可。姜青云不但给自己谋得了温饱,也为周围的人争取到了安稳的生活。
然而,并不是所有流民都象他们这般好运,也不是所有流民都象他们这般本分的。县令的贪婪与剥削激起了一部分流民的义愤,当中有几个人索性带领一众乡党上山落草了,拉走了两三千人,盘踞了附近几处山岭,还劫走了淮王府的粮车,杀了淮王府的管事。淮王一怒之下,派亲卫来围剿,起初就象是切菜一样轻而易举地灭了数百流寇,打得他们缩回山上不敢出来。但这一战的结果却相当微妙,因为没多久,淮王就被发现有不轨行径,被皇帝下旨剥夺王爵,全家押往京中圈禁,罪名中有一条,就是侵吞赈灾粮款,逼反流民。
靠山倒台了,县令自然也干不下去了,全家入罪,已经押往大理寺候审。对于那些安分守己的流民,朝廷自然是要尽力安抚的,至于落了草的人,只要接受招安,倒也可以原谅,但反意不消的则可以去死了。眼下县丞就带了人去招安几股规模较大的流寇,若是招安失败,就要再打几场仗。
姜青云就趁着这个机会,再次说服钱老大夫出面,组织流民中强壮有力的人,利用附近山上的林木,在青河县城周边修了几条简易的木桥,平整了几条乡间小路,顺便替几个孤寡老人修了房子。都不是什么费功夫的事,却极大地赢得了清河县人的好感,将他们跟那些造反的流民区隔开来。然后钱老大夫再带着人拿这几个月里挣得的一点钱,往县衙里打点一二,就为他们这群人挣来了合法的居住权,虽然他们户籍不属于清河,却已是官府承认的良民了。
成了良民,他们这群人也就各自寻起了营生,有去做工匠的,有到城里做小工的,有做小买卖的,也有给本地富裕人家做佃农的,连钱老大夫都在县城里租得一个小小的店面,开起了医馆。而姜青云则在发现一条从县城通往码头的捷径之后,帮助几个关系比较好的流民开起了客栈。
她认的那位干爹,也是在这段时间认识的。那人姓刘,叫刘谢,字怀德,是清河县衙工房的司吏,三十多岁,为人老实,性情还算正直,有点懦弱怕事,前任县令贪污时,他不肯同流合污,却也没胆子反抗,在县衙一众吏员中,是个容易被人忽略的人物。他父母双亡,丧妻多年,家中据说还有一个兄弟,在离清河一百多里远的家乡看守家业,读书备考。他虽是吏员,却是举人出身,只是家境败落,无力供养两个男丁读书科举,为了让弟弟挣得更好的前程,他选择牺牲自己,接替了堂叔的司吏之职,也从此断绝了自己的科举前程。只是他在司吏位子上蹉跎了十来年,不曾有过一次升迁,他弟弟也不曾考得一个秀才功名。
姜青云会看中这个人,一来是他人品不错,对流民们很是照顾,县里的人对他评价也很好;二来是因为他喜欢孩子,还提到他妻子是难产而亡,若当时生的那个女婴能活下来,正好跟青云差不多年纪,因此他对青云更怜爱几分;三来,是这个人虽然懦弱,又不受重视,却有真才学、真本事,写得一笔好字,做得一手好文章,哪怕是前任县令对他再看不上眼,需要有人起草重要文书时,也不得不叫他去帮忙。
青云心想,连至亲骨肉都有可能冷面相向,更何况是外人?自己与一众流民们非亲非故,哪怕曾经共患难,也未必能同富贵,长期与他们一同生活,不是长久之计,而这刘谢人品好,也有才学,认他为父,起码可以保证自己所处的阶层往上升了一级,日后若是操作得当,未必没有发达的一天。她不求能跟他亲如父女,但至少他是个好人,不会为了点钱财就把她卖了。
于是,在几个有意或无意的巧合之后,刘谢就认了姜青云做干女儿,还真将她当作亲生的一般爱护照顾。姜青云也尽自己所能去孝敬他,渐渐地在县城里站稳了脚跟。不过,她对曾经照顾过自己的流民们,还是非常挂念的,时不时去看望他们,也帮着出点主意,看怎么能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更好。
这些流民本质仍然纯朴,虽然感激青云,却不希望耽误了她的好前程,常常劝她回去做官家小姐。青云感动之余,也对自己曾经的决定感到迟疑了。她就这样丢下这些可爱纯朴的人们,真的是正确的吗?